那个QQ号是我要来的。
要的过程我留到后面讲。这里只说,我拿到了。
十位数,看着很普通。我甚至觉得它不像一个人的号,它太整齐了,像印在什么东西上的编号。
那天晚上,我把它抄在素材本第三页。
写得很小,很端正。抄完在旁边写:雷的坐标_01。
写完我看了一遍,觉得这个说法很聪明,又觉得很傻。
然后我搜了一遍。
不是加好友,只是搜。搜出来一张资料卡:头像是一张照片,看不清,背景是灰的,昵称很短。
我盯着那张资料卡看了很久。
我看的时候心里有一个很奇怪的想法:这个人现在在哪儿,在干什么,知不知道有人正在看他的资料卡。
他不知道。
世界上有些事就是这样:你被人看了,你不知道;你被人想了,你不知道;你被一个人用一整晚的时间记住,你也不知道。
第二天,我用钢笔把那串号涂了。
涂了三层,纸都起毛了。涂到完全看不见为止,成了一个黑方块。
涂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像在藏什么东西,又像在给什么东西立碑。
涂完我看了一会儿,觉得安全了。
其实不安全。因为我已经记住了。我把那十个数字背下来了,背得很熟,熟到后来闭着眼睛都能写出来。
涂黑的那一下,只是让我自己相信:我没打算用。
我确实没打算用。
我到现在都没加他。
我给自己想的理由是:加了他问我“你是谁”怎么办。
小径说,你就说你是林晚照。
我说,那不行,那我就暴露了。
她说,你暴露什么了。
我说,暴露我想加他。
她说,你这逻辑。
后来我想,小径说得对,我这个逻辑是歪的。
可歪的逻辑也是逻辑,它保护了我很久。它让我每一次想伸手的时候,都能找到一个很体面的理由,把手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