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这个故事,从头讲完。"
法庭里安静得只剩下空调的低鸣。裴砚站在证人席上,没有看稿子。他目光落在审判席上方的国徽上,停了一瞬,又慢慢移回旁听席。他的声音不高,却每个字都落得稳,像钉子钉进木板里。旁听席坐得满满当当,记者席上,几台相机已经对准了他。
审判长示意他可以开始。
"我出生在二十八年前的一个冬天。"裴砚说,"具体是哪一天,没有人知道。最初几年,我和我母亲在一起。她那时候很苦,最穷的时候,一天只吃一顿饭,把最后一口留给我。我到现在还记得,她喂我的时候,自己舔碗边剩下的米粒。"
他说得很平,像在讲一件很久远、已经与自己无关的事。旁听席里有人交头接耳,他听见了,没有停。
"八岁那年冬天,她把我带到福利院门口。"他停了一下,"她蹲下来,替我整理衣领,从自己头上取下一枚发卡,别在我的衣襟上。她说——砚砚乖,在这儿等妈妈,妈妈去给你买糖。"
"我等到天黑。福利院的灯亮起来,阿姨出来拉我,说别等了。我说我不走,我妈去买糖了。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我蹲在门廊底下,抱着一根柱子,等到雨水把我裤腿都打湿了。"
旁听席里,有人轻轻吸了一口气。被告席上,林曼的目光从他脸上移开,落在自己的手背上,许久没有动。
"后来福利院的阿姨拆洗我的棉袄,在里衬里发现缝着一封信。"裴砚说,"信纸很普通,落款只有一个字——'曼'。字写得干净利落。那枚发卡,粉色的,边角磨白了,卡扣上还缠着一根头发,老院长把它和信一起,收在登记处的抽屉里。"
"我在福利院长大。"他继续说,"被人叫过野种。冬天洗澡排不上热水,食堂开饭总被人从门口推出去。有一回,食堂丢了两个馒头,他们说是偷的,罚我站在院子里。是班主任老师替我作证,说那个点我在补课。老师后来跟我说,别放在心上,人这一辈子,总要被人冤枉几回。"
"十二岁那年,老师教我认字,教到'自己'两个字的时候,我在那封信的背面,第一次写出了自己的名字。老师说给你起个名字吧——'砚',砚台的意思,看着笨,磨久了,总能磨出墨来。"
"后来我读书,打工。十六岁在校外送报纸,天不亮就出门;十八岁蹲过菜市场收摊后的剩菜,摊主看我不容易,把没卖完的菜包好塞给我,我不要,他就骂我,说年轻人要脸是好事,可也不能饿死。二十岁那年,我拿攒下的钱做了第一笔投资,输得精光,在桥洞底下睡了三个月。"
"再后来,我有了砚行资本。公司取名叫'砚行'——'砚'是磨墨的砚台,'行'是行走的行。老师那句话,我记了很多年:磨久了,总能磨出墨来。我把我这二十年磨出来的东西,都放在了这家公司里。"
他抬起头,目光沉静,语气里听不出悲喜。
"我讲这些,不是想博取同情。"他说,"我是想告诉法庭——一个被丢掉的孩子,也能凭自己的双手,从泥里爬起来。我不需要任何人可怜我。我站在这儿,是要把一件事说清楚。"
"林曼女士指控我'胁迫'她挪用资金。"他停了一下,声音平稳,"我从来没有胁迫过任何人。我们之间,不存在胁迫关系。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
他转向被告席,第一次直视林曼。
"她说她受我胁迫。那我请问——我胁迫她做什么?我为什么要胁迫一个,我根本不放在眼里的人?我若要逼谁做事,有一百种比钱更干净的办法。可我连她的面,都没见过几次。"
林曼的嘴唇动了动。她的辩护律师站起来,想要发言,审判长抬了抬手:"证人陈述与本案指控具有关联性,继续。"
"我查了一些事情。"裴砚收回目光,"查了二十年。那些事,不属于今天要陈述的范围。但我可以请法庭记住一件事——她指控我的理由,不是事实。事实是,一个二十八年前的秘密,一直被人压着,压到今天,压不住了。压不住,就一定会有人被它伤到。我不想当那个替罪的人。"
庭内一片寂静,连空调的低鸣都显得格外清晰。记者席上,有人飞快地在本子上记着什么。
辩方律师起身发问:"证人,你方才说,你连她的面都没见过几次。请问,你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裴砚沉默了。
"十四年前。"他说。
法庭里又静了一瞬。旁听席最后一排,沈父慢慢抬起了头,隔着人群,看了林曼一眼。十四年前——那是沈知衍出生的那一年。
裴砚补了一句:"她最后一次寄东西给我,也是十四年前。之后,就没有了。"
林曼低下头,肩膀轻轻颤了一下。
审判长合上记录本,目光落在裴砚身上:"证人,庭审开始前,本庭例行询问——你与被告人林曼,是否存在亲属关系?"
裴砚沉默了片刻。
"这个问题,"他说,"等我把该说的话说完,再由法庭判断。"
"证人,你与被告人林曼,此前是否相识?"
"相识。"裴砚说,"比在场所有人,都早。"
林曼攥住被告席栏杆的手指,猛地收紧。
沈知白坐在第一排,把这句话听得分明。他闭上眼,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早知道这个答案,可亲耳听见它在法庭上响起,胸口还是钝钝地疼了一下。
他在心里说:裴砚,你终于说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