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丞,您说,阿翁会喜欢我吗?”
阳嘉三年,久旱少雨,几辆车行在官道上,扬起的尘土落在半枯的草茎上;万物萌发的时节,远处的崂山却绿得十分寡淡。
中间的辎车里,伏安从车厢里探出身来,扶着车窗询问。
家丞赵顺还没来得及开口,官道旁的树上,突然跳下来几个人。
“那女子,你家大人喜不喜欢你,我不知道,但你们带的猪羊粮食——”
他吐出嘴巴里叼的半根草茎,“——我们却是十分喜欢。”
伏安看着堵路的几个精瘦汉子,张大了嘴,这是遇上了山贼土匪——
啊不,是遇上了东汉特色——群盗了!
果然穿越了就是刺激,前两天刚被通知,多年未见的爹要带她这个庶女回主宅;今天路刚走了一半,就有人拦道抢劫了!
不过,伏安数了数护卫和群盗的人数——没关系,十八人对十人,优势在我!
赵顺冷哼:“哪来的匪寇,敢抢不其侯的东西。”
“锵——”是侯府的护卫拔刀出鞘,引弓控弦。
“吁——”是群盗的匪首呼哨报信,山坡上的杂草堆里,一下子冒出来一群人——足足有四五十个。
优势,好吧——优势在敌。
等到他们前前后后,慢慢逼近车队,伏安看清了这群人的样子:除去前头那十个,大部分都是一身粗布葛衣,面带饥色,甚至还有几个,手掌皲裂黝黑,像是田里的老农。
她有点堵了。
匪首吐了口口水,对着赵顺冷哼:“不其侯?天旱的人要饿死了,我管你这侯那侯的,吃的都留下。”
“赵家丞,”一个护卫面露难色,“要不,算了?”
“不能算了。”赵顺拔剑而立,“这是雩礼祭祀的少牢,丢了它,轻则罚金,重则耐为隶臣妾。”
他策马当先,环视群盗:“盗祭祀之物,是弃市的死罪。天旱,我知道你们吃的不多了,但此时回头,还能寻户人家做个徒附。若是走了歧路,可是要死的!”
对面传来一阵悉索声,好些人面色犹豫。
“渠帅,动了祭祀的东西,要是官府围捕……”
“官府个屁,”匪首看了看身边动摇的人,厉声大喝,“都饿得吃野草啃树皮了,错过这批粮,下次什么时候能遇到?你们做得了徒附,但家里老人孩子呢?至于什么弃市——”
他拔刀出鞘,狠狠一划:“把人全杀了,那就不会有人知道。
“动手——”
“不许动!”双方剑拔弩张的当口,伏安已经趁着混乱跑到了后面的栈车上,她站在木板车厢上,手中拿着一个点着的火折子。
“你们劫道,无非是为了这些粮食,但是你们若敢杀人,我就一把火烧光了!”
干涩的空气里,火苗在微风里轻轻跳动,下面一点点的地方,就是一袋解开的黍米,金黄色圆润饱满,饥年里,诱人的色泽引得好几个群盗咽了口水。
伏安看着他们的反应,稍微放了点心,又继续说:“你们是人多,但我们这边的甲械却利。”
她看向那个持弓的护卫,对方会意,一箭射出,正中匪首的葛布介帻,他的头发顿时散落下来。
“你也看到了,若是强来,你们这边,至少要留下一半的人!既然如此,何必硬碰硬呢?”
被一箭射散发髻,匪首心里已经有些虚了,但他看着伏安,见她还是个没及笄的小女子,又攥紧了手中缺了几个口子的刀:“哼,你说得倒是轻巧,但我们这么多张口要吃。人可以放,但粮不能!”
伏安环视群盗,目光只在匪首身上停留了一瞬,更多的分给了旁边那些面有饥色的百姓,她沉默一下,开口问赵顺。
“赵家丞,您看呢?”
赵顺从伏安站出来说话开始,就一直注意着她,君侯这个一直养在别院的女儿,看起来并不简单。
他沉吟了一下,缓缓开口:“祭品不能动,让我们带着少牢和女郎先回。至于你们要的粮食,我可以做主,明日派人运来。”
“不行,我们凭什么信,你们明日不来呢?”
赵顺皱了皱眉头:“我可以留下来。”
群盗里不少人意动,伏安正要松口气,却听到那个匪首又说:“也不行,你们明日来了,但却带着官府的人来剿匪怎么办?”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们想怎么办?”
匪首看着赵顺,又把目光转向伏安,她穿着一身淡粉色的襦裙,虽然他认不出材质,但看着就不便宜:“她留下来。”
“不行!”
伏安还没开口,赵顺和她的傅母(嬷嬷)两人双双开口。
傅母听到家丞也也开了口,便行了一礼退后半步。赵顺对她点了点头,转头对着匪首说:“女郎身份贵重,决不可能留下来,换其他的条件。”
“这——”
眼看双方陷入了僵局,伏安清了清嗓子,把大家的目光吸引过来,她把火折子拿远了一些,指着下面金黄的黍米。
“把这些黍米给他们吧。”
她顿了一下,又抢在赵顺否决前,重新定义道,“赵家丞,这几袋黍米是我别院的产出,不是祭祀用的少牢,给了也无妨的。您说,是不是?”
刚刚穿越几天,伏安不太懂“雩礼”、“隶臣妾”……但是和皮毛顺滑,无一丝杂色的猪、羊,还有一旁器型精美的青铜酒樽比,也就黍米平平无奇,看不出“祭品”味道。
她看着赵顺,赵顺也看着她,像是第一天认识这个侯府女公子。良久,他才点了点头:“是。”
匪首眼神紧盯着两人,直到看到赵顺点头,才略微放松一点。只是,看着车上的几袋黍米,又转头看了看身后的一大群人,想到山里的妇孺,他又硬着头皮开口。
“米不够,猪和羊也要!”
“绝无可能!”
“都别吵!”眼看刚刚说好的和谈要崩,伏安急忙大喊,她想了想,又从发髻上取下金簪珥,高举着说,“这个也可以给你们。”
金簪不大,簪首做成一只蜷伏的小兽模样,兽口里衔着一颗珍珠。戴在发间不显,一取下来,群盗才发现,那簪子居然通体都是金质的。
她把金簪举高,阳光流照在簪首上,仿佛唤醒了那只小兽,流光溢彩。
和这灰扑扑的官道,乱糟糟的群盗格格不入。
看着金簪珥折射出的耀目眩光,匪首喉结上下滚动,嘴角的肌肉抽了一下,他没有立刻说话,眼神在金簪珥和伏安之间来回移动。
“这也不够——”
伏安看着变得贪婪的匪首,冷哼,又把火折子拿近了一些:“要么同意,要么一拍两散!对了,这可是官道,多的是人马往来,渠帅可要快些想好了。不然,等其他人一到,双方护卫合力,杀光你们这些匪盗也不在话下!”
“渠帅,”旁边的匪徒看看火折子,紧张地瞪大了眼,又被“即将到来的护卫”吓到,忍不住两股战战,劝道,“就这样吧?她这簪子,看上去也够我们吃用一些时日……”
“好,”匪首一咬牙,“那就听你的。”
总算谈妥了交换,伏家的护卫把黍米的袋子放在旁边,群盗也让开了路。
伏安坐回辎车,从小窗看着群盗拿走黍米,他们小心翼翼地捧着粮袋,满怀期待地打开了系绳——金黄色的黍米被捧起,几个老农模样的群盗面色激动,眼眶泛红。
那个最后劝匪首的人,更是落下泪来:“有了这批粮,咱们太平道的兄弟姊妹,就要好过多了!”
“太平道”,伏安坐在远去的辎车里,听着群盗的对话,心里面翻江倒海,虽然她对东汉历史了解有限,但三国还是知道些的。
太平经,黄巾起义,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她控制住回头问问他们“认不认识张角”的冲动,不管他们认不认识张角,她却实实在在到了崩坏中的东汉。
想到史书里记载的三国惨状,想到曹操笔下‘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画面,她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车行渐远,群盗的面目看不太清了,但伏安看着那群粗布葛衣的人,却忽然想做点什么,去阻止天下大乱,生灵涂炭。
虽然她还不知道怎么去做,但是毕竟——
来都来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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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都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