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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如切旧雨与斑斓往事

从加东如切路拐进这条静谧的巷弄,整座城市的车马喧嚣便被隔绝在浓绿的雨树之外。

这里的娘惹排屋保留着上世纪初的南洋气象。粉蓝、鹅黄与孔雀绿的雕花木窗整齐排列,外墙嵌着繁复的彩瓷花砖。阳光穿过鸡蛋花树的阔叶,在老洋房的水磨石台阶上筛下斑驳金光。

陆知秋将车稳稳停在林家老宅门前,熄了火,极其自然地绕到副驾驶一侧替风眠拉开车门。

“这宅子保养得真好。”陆知秋抬头打量着二楼的百叶窗与雕花山墙,语气里满是艺术家的赞叹,“屋瓦是旧法烧制的红土瓦,窗棂上的描金木雕至少有五十年历史,林伯父当年的眼光极好。”

“八十年代初,南下狮城淘金的人都一头扎进牛车水挤唐楼,唯独我父亲看中了加东。”风眠下了车,抬手推了推墨镜,唇角含笑,“他说,做生意要在码头,安身立命却要在有花有树的地方。我两岁被他抱在怀里踩上这片台阶,一晃竟过去快四十年了。”

林家老管家福叔早已候在门口,一见风眠,满是褶子的脸上笑开了花:“大小姐回来了!陆先生好。老夫人早早就嘱咐厨房炖了娘惹黑果鸡,刚出锅,香气飘了一整条街呢。”

两人穿过开阔明亮的天井,径直步入后院花厅。

红木八仙桌上,一道热气腾腾的黑果焖鸡正散发着浓郁深邃的异香。

在南洋菜里,黑果鸡被称为“娘惹菜的灵魂试金石”。生长于热带沼泽的黑果天生带毒,需深埋于火山灰中发酵四十日,再用硬刷细细洗净,破开硬壳掏出果肉,混入石栗、香茅、红葱头与南姜反复研磨成泥,重新填回果壳内,与走地三黄鸡一同用慢火煨煮整整两日两夜。

风眠在主位落座,陆知秋在她身侧坐下,先替她斟了一杯清冽的香兰薄荷茶。

风眠用特制的银质小长勺,轻轻探入一颗乌黑如墨的果壳之中,挖出一小勺温热细腻的黑果泥,送入口中。

初入口是一股微苦带酸的深沉,继而泥土与香料的醇厚在舌尖层层绽放,最后化作野性而悠长的回甘,与鸡肉的鲜嫩脂香融为一体,霸道却又极其熨帖。

“三十年如一日的火候。”风眠舒了口气,放下银勺,“这道菜最是磨人性子。急功近利的人,连洗果子的耐心都没有,做出来的汤水必定发涩发苦;唯有耐得住寂寞、舍得花功夫的人,才能熬出这份深骨里的甘甜。”

陆知秋尝了一口,点头赞许:“这滋味沉得住气,厚重如古砚磨出的松烟墨。没有百年世家的底蕴,断然熬不出这份醇和。”

风眠闻言轻笑,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越过花厅的雕花落地窗,望向后院那一株郁郁葱葱的七里香。

“当年……也有个人极爱这道黑果鸡。”风眠的声音放得很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恍惚。

陆知秋神色坦然,安静地替她剔着鸡肉上的细骨,并未出言打断。

“他叫宋凌君。”风眠转动着指间的茶杯,目光落在花厅博古架角落里的一只旧雕花黄铜怀表上,“我两岁随父母南下新加坡,宋家与我林家是世交,当时也一同迁居狮城。凌君比我年长七岁,自幼便是世家子弟里的佼佼者,温润如玉,读书极好。”

记忆如加东午后的骤雨,悄然漫过心头。

在风眠懵懂的童年记忆里,父母整日忙于林氏跨国贸易的开拓与商海搏杀,陪伴她最多的,便是宋凌君。

那是一个真正将她视若珍宝的书香少年。

两三岁时她初到南洋水土不服,整夜哭闹发热,是宋凌君抱着她在加东排屋的凉廊下来回踱步,用自制的斑斓薄荷膏一点点涂抹在她红肿的蚊包上,温声软语地给她读唐诗宋词,一哄便是一整夜;

五岁那年她贪玩摔破了膝盖,凌君背着她跑遍半个牛车水去寻最好的跌打膏药,心疼得眼眶泛红,自那以后便在书包里常年备着进口的水果硬糖和干净的手帕;

七岁她入读南洋女中,热带的午后暴雨说来就来,校门外撑着一把黑布大伞、挽着湿透的裤脚、静静守候在雨幕中的,永远是那个白衬衫一尘不染的凌君哥哥;

他会在她挑食厌倦南洋甜腻糕点时,亲自骑着单车穿过大街小巷,去寻最地道的广式艇仔粥;也会在加东老宅的阁楼上,就着一盏昏黄的台灯,握着她柔嫩的小手,一笔一划教她写下“林风眠”这三个字。

在那个举目无亲、初来乍到的南洋岁月里,宋凌君就是风眠童年时代最坚实的屋檐与最温暖的避风港。全家人都看在眼里,认定这两人是天造地设的金玉良缘。

然而,人生的分水岭,往往在走出象牙塔的那一刻猝然降临。

大学毕业后的宋凌君,虽满腹诗书、才华横溢,但宋家的家境在经历了一场海外汇率风波后早已大不如前,沦为落魄的清贵旧户。初入名利场的他,在见识了狮城顶级财阀挥金如土的权势与奢华后,内心深处那座由诗书构筑的温润象牙塔,开始悄然坍塌。

他不再满足于在大学里做一个薪水微薄的文史讲师,也不愿陪着林家按部就班地打拼实业。他开始频繁出入乌节路的奢华沙龙与滨海俱乐部,学会了在豪门晚宴上八面玲珑,学会了用得体世家子的皮囊去结交狮城呼风唤雨的顶级名媛。

“后来呢?”陆知秋将剥好的清甜山竹递到她手边,语调温和如旧,没有半分探究**的局促。

“后来,他在名流宴会上结识了狮城橡胶大亨的独生女。”风眠接过滤去果核的山竹,神色极淡,“他决定借那条捷径平步青云。那天傍晚,他站在如切路的老宅门口,把这只黄铜怀表还给我。他跟我说,风眠,诗书和情怀填不饱肚子,更撑不起野心;在南洋,唯有站到最高处,才算没有白来这人间一场。”

风眠咽下清甜冰凉的果肉,眼底没有怨怼,只有看透世事的从容:

“那时候我才明白,幼年时的呵护与爱意是真的,但成人世界里名利与**的诱惑,也是真的。他给过我这世上最纯粹的童年,但也亲手在我和他之间划下了一道永远无法逾越的天堑。”

陆知秋静静地看着她。

晨光穿过七里香的花枝,在风眠白皙的侧脸上投下明艳而坚定的光影。

“林小姐,”陆知秋微微一笑,眼神明澈,“道不同不相为谋。他若不走,这世间便少了一位独当一面的食神林风眠,多了一对困于名利执念的深宅怨侣。”

风眠转头迎上年轻画家的目光,不由展颜失笑:“陆先生年纪轻轻,看人看事倒比许多老饕还要透彻。”

“并非我看透得早,”陆知秋目光清亮,坦荡地注视着她,“而是从小我父母便教我,一幅画若全靠金箔堆砌,看着虽富丽堂皇,内里却空无一物;唯有骨力苍劲、墨分五色的立轴,经得起岁月冲刷,才称得上传世佳作。人亦如此。”

风眠眼底波光流转,心中的陈年旧絮在这一瞬被清风彻底吹散。

她站起身,推开通往后院书房的木门,回头朝陆知秋轻声道:

“走吧,陪我去阁楼翻翻旧账本。是时候让你看看,当年宋凌君攀附豪门走后,十九岁的林风眠是如何只身闯入港星两地的名利场,用一双素手砸开属于自己的黄金时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