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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chapter1

01

在中国人看来,龙年是个大年,运势吉祥如意。

乔伊站在唐人街高层大厦的办公室落地窗前,望着尽收眼底的唐人街街景,想起他甫到美国那一年,正好是龙年。

眼下,24年过去了。

乔伊一手插进西装裤子里,一手夹着一根烟,这是他的招牌姿势,吞云吐雾之间,公司中大大小小的事情就被定下来。有时开事务会,他微眯着眼睛听公司成员拍桌子掐架,将夹烟的手放在檀木桌子上轻轻弹一下,说一声:“好了——”公司成员就能明白他们的自由发言时间已经结束,该老板总结拿个主意了。

有时候乔伊想一想,李敬风选他执掌华美真是没有选错人,还有什么人比他更会拿捏这些老人的脾气吗?乔伊总能做到摆平各种力量游刃有余,就连与盘踞纽约的其他势力,那些犹太人、意大利人、法国人,在问题交涉上也能做到进退有余,保证华美在最近几年间稳固壮大。有句老话叫:既当婊子又立牌坊。乔伊觉得,这简直是天下所有领袖人物的座右铭。

乔伊本名不叫乔伊,他应该叫闹鲍迪(nobody),因为他是名孤儿,无父无母,当年站在香港街头,不知往何处去。当年,他被香港的一位老太太收养,一度被弃,后来又被老太太辗转找到,领回了家,洗洗干净,送进了京剧班子。老太太说,他该学一门谋生的技艺,拜师学艺,他也能得一笔钱,也算是她抚养了他一场。

老太太给他买了身新衣裳,给他梳了头,摸了摸他的脸,说:“人命贱呐。”剩余一声悠长的叹息。

那时在京剧班子里,被师傅赐了个艺名,名字后来他自己都忘记了,就只记得京剧班子的日日夜夜,练身段练唱腔,师傅手里拿着藤条,专门用来责罚学徒。师兄弟们一个月也不能出戏班一步,每晚睡格子铺,拥挤不堪,逼仄的空间里空气黏腻。师傅在责罚徒弟的时候总会说:“夏练三伏冬练三九才能打下基本功,京剧是门雅艺,不勤学苦练,也是白耽误你入了这个门,没得辱没了祖师爷的门楣。”

京剧表演优美隽永,但其实学习十分严苛残酷。师傅听着收音机,坐在一旁看他们练功,责打了哪个学徒之后,都不免摇摇头,叹一声:“人命贱呐。”学戏的日子苦,乔伊在京剧班苦练技艺,登台演出,终于攒够一笔钱,可以让他有些打算。

他在一个凌晨四五点钟,跑来尖沙咀码头,看着一轮薄日喷薄而出,忽然就意识到,香港不接纳他,在这个地方,他永无出头之日。在香港的对面,可以看到内地的口岸,那里,那个时候封锁严密,宛如另一个世界。

或许他该去美国闯一闯,寻常香港人喜欢去英国深造,但是他不这么觉得,在戏班他能感受到上等英国人对中国人的态度,以及他们与自己人的相处之道,那与在香港也并无二致。而美国,也许有一个出头之日。

乔伊用自己的方法,逃离了戏班,又用几乎全部的家当换来了赴美的一个通路,先是到了迈阿密,后来又辗转来到纽约,因为旅途中一些他没想到的突发因素,总之他到纽约的时候,可以说一穷二白,身无分文。

要说社会的公平,大概就体现在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呼吸的都是同样一片工业社会下,混合着汽车尾气和钢筋混凝土味的清晨空气,这里是纽约,世界的首都。乔伊一天没有吃饭,为了避人耳目坐了长途汽车,一路来到纽约。早晨的太阳从哈德逊河上升起,阳光打在高层大厦的透明玻璃上,折射到人行道上,金灿灿的铺了一路,也有几分落进乔伊的眼睛里,他微微眯了眼睛。

早晨的太阳略微驱散了晨雾,路边有两个下夜班的美国男人在闲谈,他们一个用胳膊肘夹着报纸,另一个拿着新出炉的pancake。其中一人说:“Hey,Joey……”乔伊也说不上为什么,当时一句英文也听不懂的他,听懂了这是个人名,这名字好听,仿佛叫了Joey,就能变成美国人,过上好日子似的。所以最初收留他的唐人街老板娘问他叫什么名字时,他说:“叫……Joey,Joey,乔伊。”

02

这个早晨,阳光一样很好,乔伊从高层的玻璃窗前朝下望,看到一排警车从街角风驰电掣驶来,然后准确无误的停在了大厦楼下,警察们从车上跳下来,果然是该死的弗兰克带头,一排警察风风火火迈进大厦的门。

一晃这些年就过去了。24年前,他被唐人街开旅馆的老板娘收留,在最便宜的地下旅馆做佣工,洗床单、洗盘子,后来老板娘看他外表不错,手脚灵活,就让他当门童,迎客人。因为和唐人街上收保护费的意大利人打了起来,老板娘保护不了他,意大利人大街小巷寻他,扬言看到他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他在跟意大利人争地盘的中国人的帮助下,进了海军警卫队,成了美国兵。

在部队里,乔伊认识了他此生最好的朋友,也是最大的敌人,弗兰克。后来因为海军警卫队内部的一起受贿事件,他被上级开除,也因此与弗兰克分道扬镳。也就是那时,他明白了即便是纽约,也不会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也不是绝对讲究规矩和公平公正。

他从部队出来以后,又回到唐人街,那时霸占唐人街的意大利党派早已销声匿迹,被中国人自己的会所占据。在当年帮助他进部队的那个人的介绍下,他加入华美兴业行。也是他运气好,没多久就在华美当家的面前崭露头角,他做事细致,为人谨慎却又大胆,并非有勇无谋,与唐人街大部分党派马仔不同。这让他很快就从一个业务部扬名,他手下管理的生意,是一个季度内华美所有场子中利润最高的。

他是在舞池里遇见的李灵珊,她更多被人称呼的名字是,Rose李,Lady Rose。

李灵珊是创立华美兴业行的李龙风的女儿。彼时刚刚21岁的她,是华人社交圈毫无疑问的公主,就读于韦尔斯利女子学院。

乔伊还记得她那时一头栗色的长发,烫得微卷的刘海贴在两颊两侧,煞是可爱。舞池的霓虹灯五彩斑斓,她一席银色的礼服,衬得两臂纤细修长,姿态端方,被簇拥在一众绅士中央。她一手举着香槟杯,正在与朋友谈笑风生。

舞池太吵,乔伊听不见她在说什么,事实上他的目光如此专注在她身上,旁的一概也注意不到。乔伊径直走过去,等他走到近前来,李灵珊才注意到他。乔伊绅士般伸出一只手,微微俯身点了点头:“李小姐好,我叫乔伊,可以赏光请你跳支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