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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自加国回到金城,王府大街的小酒吧里,我遇见一个女人。

那间酒吧深而幽暗,她坐在里面,面前只有一盏烛灯,她将酒单立在了面前,那酒单做的很特别,在暗中闪现出流光,使我看清她的面容。她穿黑色的大衣,衣下是一件墨绿的旗袍,长发,眉眼温柔缱绻。她握着玻璃酒杯,十分干净的一双手。

她几岁?二十九,或者三十二。

酒吧里的人很少,里侧更是只有我们两个。她喝了一杯酒,又叫了一杯。我着实看不下去,走过去对她说:“天尽头不是这么喝的,这是烈酒,要配梅子粉,要慢慢喝。”

她抬起头,有些茫茫然的看着我,显然是已经有了深的醉意。

“天尽头…”她喃喃“真奇怪的名字。”

我笑:“日落之处,呼为天尽头。这款酒的款型如同日落,又极烈,因此叫做了这个名字”

她闻言说道:“斯哈里国的火焰山么…饮酒如吞火。现在的孩子读书时心不在焉,做事却喜欢掉书袋。”说完,失神的笑了一下。

她笑起来,眼中便有一线流光,使得暗处有了光彩。我心念一起,就在此时,桌上的烛火闪了两下,灭了。

一室皆暗,鬼使神差的,我听到黑暗中自己的话:“我回国探亲,两周后就会离开,我住在对面的希尔顿。”

后来的事情我有些忘记了,再醒来时已经天亮,光从酒店厚重的窗帘里打进来,我睁开眼睛。看到我的衣服被叠好放在了沙发上,是她叠的,我心里一动。但身旁已经没了人,她已经走了。

我忍不住去想昨晚的事,进到房间里听她轻声说,不要开灯。我低头吻她,嗅到她身上的味道,隐约的酒气中混着一种极淡的树木的味道,她的嘴唇十分柔软,喘息声在我耳边。

取悦她,也是一件极其令我愉悦的事。

我并未经历过这些,因此并不娴熟,但互相探索也是一种乐趣,她的手覆在我的皮肤上,起先是带了凉意,后来掌心便发烫起来。几乎一整夜,我们才沉沉睡去。

我怅然的起身穿上衣服,脚下踩到了一件硬物,是一枚银色半旧的领扣,是她落下的。我从口袋里拿出糖果盒,将盒子的糖全倒出来,把那枚领扣放了进去。这么细致的人,起床时没有惊扰我,将地上的衣服捡起来穿戴好,把我的衣服叠好,她竟会落下一枚领扣。

回头时,却发现桌上留了一沓钱,我心里一惊,数了数,一千七百元。

她竟然付钱给我?

我感觉又气又好笑。现如今还有什么人带现金?我在温哥华那么多年,回国不过一个半月,已学会了电子支付,出门一只手机妥当,钱包已经落灰了。

我似乎能想象到,她将钱包里所有的现金留给我的情景。

真是没天理,她将我当做什么人?

一千七百块可以买走一夜的人?

电话响了,我看到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明瑛。

我顺手将钱揣到口袋中,按下接听,里面传来一个懒散的声音。

“明昭,你不是已经退掉了酒店?行李箱都拿回来了,你昨晚怎么未回家。”

“我是成年人了。”我面不改色的撒谎:“我留在毛毛家。”

明瑛嗯了一声:“毛毛是个好孩子,你晚上回家吃饭。”

毛毛大名叫做陆源,是表舅妈家的孩子,小我四岁。小时候我只见过她一面,那时候她像个粉团团一样,尚是婴儿。长大后功课好,又单纯活泼。一个半月前我回来时聚餐,她一见我便乖巧的叫昭昭姐,听闻我学的是乐器,缠着我问东问西。

她读的学校建校已经百年,校区老旧,宿舍在一楼,窄而拥挤,潮湿且不见光,住校后身上常常生病,表舅妈在附近给她买了一间双层公寓,方便她读书。

她是个好孩子,追小说看番剧做视频,为网络上的美貌的男男女女花痴,说话常常有些幼稚,总是爱笑。我主修钢琴,也会吹小号打架子鼓,偶尔也拉小提琴。她恰巧要做一档学校社团的视频节目,苦练一首不成调的曲目。我听着毛骨悚然,简直是虐待人。将她手中的乐谱拿过来,吉他的音调好,教她手腕发力,手上要有力度,弹了一曲。

我看到她眼神放光,此后我说任何话,她都要说,真的吗昭昭姐,昭昭姐你好厉害,然后笑嘻嘻的扑过来挽住我的手臂。

我的指腹上有因弹曲子磨出来的茧子,她也要感慨羡慕。

我头痛起来。

我甚至怀疑这是年轻人的嘲讽,是在反话正说。

为了圆谎,我到了毛毛家里。

“昭昭姐。”毛毛对我说“姑妈今年的生日很隆重呢,你准备什么礼物了?”

“没想好。到时候再看。”

“就剩一周了呀,还要再等到什么时候去。”毛毛问我。

毛毛又说“姑妈到底过几岁的生日?说是39岁,但这是第几个39岁了。”她脸上还是笑的。

我的心里涌上来一层不悦,又淡淡的“你不能这么说她。”我想起明瑛来,外人叫她明小姐,她做生意已经做到这个位置了,仍然要瞒几个年岁。

那又要将我从温哥华喊回来做什么,我已24岁,站在她身边,这么大一个女儿,便叫人看穿了她的幌子。

我只觉得有些尴尬,因此我一直喊她的名字。

毛毛看出我有些不高兴,小心地跟我道歉:“我不该这么说姑妈,她是个好人,已经是管着一整个公司的总裁了,还要被迫有年龄焦虑,都怪这个社会,对女人的要求太高。”

“好了好了。”

我越听她越讲越没谱,立刻挥挥手叫她停下。她看我如此,脸上这才浮出笑来。“昭昭姐,你不生我的气了,你最好了。”

我心不在焉,将手伸入口袋,想摸出糖果来吃,却触到了那个糖果铁盒子,里面是她的领扣。

糖果早已被我倒掉了,只有那枚半旧的领扣。

我又想起她的样子来。

在她脸上,我看到自己的**。

仿佛梦一样,我甚至感谢口袋里的这枚领扣,若非它,我无法确认一切都曾发生过。

“昭昭姐,晚上去吃汉堡吗?”毛毛凑过来问我。

“不了,要回家吃饭。”

晚上从六点等到八点半钟,我听到门开了,是明瑛回来了。她穿薄跟鞋,西裤,全套的LV,手上戴了一块男式的腕表,妆容精致。换了鞋,见我便先笑了。

“明昭。”从小到大,她总喜欢连名带姓的喊我,“你回来的这么早。”

她仍然美丽,多年来她细心打理自己,无论是做事还是做人,她都对自己要求严格。只是在我面前,她总有些懒散随意。我站起身,我比她高几公分,从玻璃的倒影里我看到自己的样子。

衬衫长裤,半长的头发,浓的眉毛,宽肩膀,脸上的线条并不柔和,唯有一双眼睛显出灵动来。我并不像明瑛,我没有遗传她的美貌。

她过来摸的我的头发:“瞧你,头发又长了,要修的话不要随便在商场找一家店进去,上次剪的简直令我不想认你。拿我的卡去云南路那家去做,女孩子嘛,要漂亮一点。”

“是你约我一起吃晚饭,还要赶场吗?”我别开了头,我已经熟悉她的生活规律,瞧这番摸样,必定是应酬回来的。

“哎呀,不要生我的气嘛,公司事情太多,早就约好了客户,到了时间点如何能请人走,不好意思呐。”她用哄小孩一样的语气哄我。

她一向如此,我不在她身边太久,已经十几年了,她不晓得我已经长大成人,总是还拿出老一套来。我懒得同她计较,因此她次次都以为如此妥当。

饭菜很快摆上来,我吃不惯,明瑛又说:“三明治披萨那些有什么味道,上不了台面的。这是本帮菜,好吃的。”

她根本不理我喜欢或者不喜欢,我不同她争论,我不喜欢在吃饭时吵架。她吃饭很慢,要养生,我也吃的很慢。

“既然回来了,就留在国内发展嘛。”

“不。”

明瑛看我一眼:“赵志铭要结婚,再怎么放的开我们也是中国人,你是他的女儿,何必在他眼前看着他跟小女友卿卿我我卿卿,也不嫌碍眼。”

我头痛起来,我并不想理会这些事情,赵志铭是我父亲,她是我的母亲。自我有印象时他们就已离婚,我被带去了加国。平心而论,在做父母这方面,他们两个都一样失职。

只是如今赵志铭老房子着火,要再婚,我嫌烦便回来了。

“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会安排。”我说完便上楼。

这是明瑛为我准备的房间,完全符合她的品味,隔壁是一间琴房,里面摆满了我所有会的乐器。

我又叹气。

我出生在金城,我幼时所有的记忆全然不见,小时候外婆常带我去的公园已经被拆掉,门前有磨得光光的石狮子不见踪迹。城墙内的小巷子被推倒,建起来高层公寓。我无所适从,如今它对我来说极其陌生。这间房子说是我的家,可我住的时间还未超过三个晚上。我已经被抛下了,可是明瑛,她还觉得自己拉着我的手在往前走。

我无法责怪她。

我把手伸入口袋,又摸到那只糖果盒。盒子里是一枚领扣,我又想起她。

她身上有种旧气息,令我感觉安定。

一连三日,我都去那间酒吧待着。从六点钟营业,到凌晨一点打烊。

小林走过来瞧我:“喂喂,这么喜欢我的酒吧,要不要在这里做兼职,帮我调酒?”她带一只鸭舌帽,穿了耳环,穿工装裤与长袖卫衣,总是骑摩托车上下班。

她是毛毛早几年毕业的学姐,我们认识是毛毛组织的活动上。小林讲话很直接,但并无恶意。志趣相投,我们聊的便多了些。那时候小林在为新酒单发愁,“天尽头”的名字和款型便是我的建议。

她不知道我在等人。

我问小林:“来这里的客人都是熟客吗?上回我见到一个人,坐在这里,穿黑色大衣。”

“谁?”

“没什么。”许多事情,我不便多言。

很快便到了明瑛的生日。

她的生日宴会办的并不算大,规格却是极好的,在红金山顶的公馆里定了一间宴会厅,门口放着她的立牌,牌上是她的照片,带着一副宝石耳环,对着镜头微微地笑。公馆的服务人员指引宾客前往,我走进宴会厅,见明瑛站在布置的花丛中拍照,她今日穿的是金色长裙,上面坠着亮片,水晶灯下她的笑只露半分,带着对整个场合的掌控和自如感,走路时顾盼生辉。

浮光流彩,八面玲珑,我的心中一下子浮现出这两个词。

迎来送往是她的合作伙伴,或是一些我认不得的亲友。所有的礼物都被摆在了专有的区域,格外的花团锦簇。

在寒暄之后的间隙,我走到她身边。“生日快乐。”我送上礼盒。

“谢谢。”她笑着说,伸手将礼盒接过来,随后指着我,朝着一个中年男人介绍:“顾总,这是我女儿,明昭。”

“是小明总啊。”他堆上不算讨厌的、恭维的笑。“这么漂亮,一看就是明总的女儿。”

我只点点头,什么小明总,我腹诽,好老土。

“怎么?嫌人土”明瑛仿佛猜到我在想什么,“你应当叫顾叔叔,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来往了。”

回温哥华的机票我早已经买好,这些人也许这辈子我都见不到了,何必浪费时间讲话。但我没有说这些,我只是说:“你不打开看看吗?”

明瑛便当场打开了看。

“是肯707啊,这支很难得。”她脸上有惊喜,我便也高兴起来。明瑛似乎有心将我介绍给众人,川流不息的人来往往,我耳边反复的听到那几句话。

“这是我女儿,明昭。”

“当然是亲生的女儿呀,跟我一模一样。”

“今年大学毕业,在加拿大读书,之前很少回国。”

“学的是音乐嘛,小孩子,喜欢读什么就去读什么了。”

“出生还在金城,是呀,不怎么爱讲话的。”

……

我笑的脸都僵硬了,找个喘息的时间,寻到角落里坐下。人多了厅内声音便杂了起来,好似生意场,谈论的都些近况与生意经,还有些人在交换名片。

算起来,这是第一次,明瑛在这样正式的场合,向我介绍给众人,介绍我是她的亲生女儿。

大家都很好的掩饰住了自己的好奇与心照不宣。

我不知坐了多久,手机屏幕亮起,毛毛的信息发了过来。

“昭昭姐,你在哪里呀?姑姑问呢。”

我抬起头,便见到明瑛端着酒杯站在厅中,她一边说些什么,一边转头,显然是在找我。我起身走了过去。

“去哪里了,来人了我反而找不到你了。”她将酒放在身旁的服务员的托盘中,便转身向前走去,我跟在她的身后,她一边走,一边说话,声音很是高兴。

“景清,这就我女儿,明昭。”

“明昭,这是妈妈大学时最好的朋友,景清。”

面前的背影站起来转过身,我心里轰然一声,望向她的眼睛,同时我也看到她的面上的愕然。是她,竟然是她。

黑色的卷发挽起,薄唇,鼻子秀挺,眉眼仍然是温柔缱绻的摸样。她化了淡妆,在热闹中便没显得那么疏离。

我下意识的看向她的脖颈,衬衫扣到最后一粒,露出白皙的皮肤,没有带领扣。我的手插在口袋里,不由得轻轻地抚摸那只铁盒,她的领扣在里面。

我的眼神很亮,照得她把目光错开。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到明瑛疑惑的说:“怎么了,都不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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