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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轰隆——”

老旧商场临时搭建的展台桁架轰然倒塌时,程铮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早知道,就多花两百块买张优先入场券了。先签完先走人,哪还会站在这儿被砸。

为了亲眼见心心念念的偶像秋连镜一面,他这个出了名的铁公鸡,生平第一次打破了“钱和时间都要花在刀刃上”的铁律,不仅原价买了签售会的票,还搭上了两天的误工费和路费。

结果跨上台,连偶像的衣角都没摸着,就被这飞来横祸送走了。

再睁开眼时,他头痛欲裂,鼻腔里全是泥土的腥臭味。

程铮艰难地撑起身,摸了一把额头,黏糊糊的,一个大血窟窿。

四周是荒无人烟的枯叶林。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白嫩细腻,骨节分明,一看就是像是金尊玉贵养出来的,跟他拿了十二年笔磨出老茧的手完全不同。

身上却穿着一身粗布衣裳,又破又脏。

程铮绝望地闭了闭眼。

很好,省了一辈子的钱,最后全打了水漂,穿越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还没来得及消化新身体的不适,远处枯叶堆里一抹颜色便抓住了他的视线。

那是一件猩红如血的锦袍,底下压着一个人,几乎被落叶掩埋了大半,不知是死是活。

他缓了缓,适应了一下这具新身体后,才慢慢站起身,向那人走去。

新身体比原先的自己略矮一些,连视线都明显低了半个脑袋。

手虽白嫩,却是穿着一身粗布衣裳,一看就是个穷苦的命。

程铮定了定身形,蹲下查看:

红衣男人一动不动,面朝下,头发与身上都铺满了枯黄落叶,血腥气直冲鼻腔。

那件衣服虽然被血浸湿,但仍能看出料子丝滑如水。衣角处还绣着金线串宝石珠子,在萧条的枯林里十分晃眼。

他摸上去,手中触感却比想象中更加光滑。现下这料子被扯得破破烂烂,还浸满了血,真是暴殄天物。

程铮心痛地拍了拍他,道:“喂,喂。”

不会是死的吧?

正犹豫要怎么办时,脚边的男人忽然呓语两声,声音很轻微且痛苦,在无人寂林中却清晰可闻。

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呢?

“啊——”程铮立即反应过来,大叫一声,跪在地上,将男人翻了过来。

受伤的男人浑身是血,猩红色的外袍被淅淅沥沥的血渍渗透,呈现出一块块斑驳的痕迹。他深色的眉毛紧紧绞在一起,因为痛,鼻梁上皱起细细的纹路。

那张薄唇此刻跟肌肤般毫无血色,白到近乎透明发灰。一团吐出的淤血在脸颊上绽开,渐渐凝固干涸。

程铮狂拍他脸,哭喊道:“哥哥!你快醒醒啊!秋连镜哥哥!”

无论怎么拍都没反应,秋连镜只是不断梦呓,那张时常冷峻淡漠的脸也扭曲在一起,露出十分痛苦的神色。

程铮伸手一摸,果然发烧了。

男人身上都是伤口,烧成这样大概率是感染。

程铮眼望四周,一片萧条,枯叶纷纷下落,树枝空荡嶙峋。

群山茫茫,唯他二人而已。

正茫然时,视线被远处一片晶莹碎色抓住。他起身眺望,山脉脚下横一条玉带清溪。

有水!

有水就好办了。

不成想看起来近的小溪,步行到达竟很花时间。他心内焦躁,担心他哥哥的状况,脚步快了许多,不一会就走到溪边。

溪水清澈,空若无物。

潺潺水中倒影出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清秀白嫩,眼若桃花。眼睛虽不算太大,但放松时微微眯起,呈现出一副狡黠的风流之态。

这……这不是自己的脸吗?!

难怪他觉得不对劲,既陌生又熟悉。

熟悉的是,这本来就是他十八岁时的脸。陌生的是,这张脸比他更白净动人些,神态也大为不同。

只是额角有一个血窟窿,白玉微瑕,应当是被人从山坡上抛下来磕到的。眼下略有乌青,双目微微涣散,骨骼清瘦,四肢虚浮纤细,似有一种力不从心之态。

换句话说,被榨干了。

程铮低头,看着水面发呆。

这张脸、这双手,怎么看都是一派金尊玉贵的风流小公子模样,却衣衫褴褛,受伤躺在深山老林中,太不合理了。

是仇家,还是劫匪?这人得罪过什么人吗?

来不及细想,他必须先解决眼前事,赶紧脱了外衣,在冰凉的溪水中浸湿。

返回原地时,程铮差点迷路,幸而秋连镜梦中疼痛呓语,他才顺着声音找了回去。

将湿衣服敷在男人脑门上后,程铮就着衣角,擦净他血迹斑斑的脸颊。

秋风萧瑟,林叶稀疏。程铮只着里衣,在风里打了个寒颤。

这个世界现在已经入秋,天色昏暗,再晚一些估计就看不见路了。

他低头观察秋连镜状态,见男人不再呓语,眉头也舒展了很多,只是仍旧没有睁开眼睛。

额头还是有些余热,却已经没有刚才那么烫了。

程铮独坐在厚厚的枯叶中御寒,估量着自己现在这个小身板能不能扛得动一个大男人。

就在这时,一阵分枝踏叶之声从林间逼近,还夹杂着不少男人的吵嚷。

一道粗犷雄浑的声音远远传来:

“……程铮那狗小子,糟蹋我大哥不够,连我刚成年的弟弟也给掳去了!这次若不告到金华宫,我家王字倒过来写!”

程铮微微一愣,继续往下听。

一名汉子道:“王哥,想开些吧。我听说隔壁镇唯一的书生,只因有几分姿色,却手无缚鸡之力,一次外出遇上程狗,然后就被……哎……”

啧啧声此起彼伏,纷纷惋惜。

又一汉子道:“是啊是啊,王哥,好歹你家世代打猎,你和你爹还有一身的本领力气,能给家人讨回公道……诶,对了,你爹怎么没来?”

王哥道:“我爹也被程狗掳去了!”

父子共侍一男,这怎么了得啊!

众人一阵扼腕叹息,感慨不已,走远了。

……

程铮趴在枯叶堆里,不敢动弹。

一行人三两言语间,他听出了不少有用信息:

此身名为程铮,应是跟自己同名同姓,自小无父无母,在仙山中的金华宫内长大。

十八年前,宫主偶然下山,抱回一程姓婴儿,遵从金字辈,取名为铮,有“铮铮铁骨,刚正不阿”之意,并亲自抚养长大。

人皆道这小儿有仙缘,长大后必然如同他师姐师兄们一般,除魔卫道,守护黎民百姓。

事与愿违,程铮活脱脱长成了一位混世魔王。

他似乎天性本恶,见人就打,见到好东西也要砸。宫主常年闭关,同门也不敢动这位金尊玉贵的小师弟。于是乎,金华宫动辄被他拆得七零八落,黄金美玉更如不要钱般抛砸。

这就罢了,孩子再熊,也不过是关起门来的事。但他最令人胆寒的,却远不止这些。

这位混世魔王好男风。

看见清秀的,掳回去;看见艳丽的,掳回去;看见柔弱无骨的,掳回去;看见阳刚健硕的,依然掳回去。

是以,家家男子,只要略有些姿色的,皆被他拐入宫中,分批挂牌,按需叫号。

大大败坏了修真界门风。

这下搞懂了,这伙人里,以“王哥”打头,要上山去找“程铮”算账,报以冤屈,并要回自己的父兄弟弟。却殊不知,他们要找的人早就不知道被哪个仇家从山上抛下,命丧黄泉。

这才让本该身陨签售会的自己占了个便宜。

就在这时,程铮脚边传来异动。

偏头查看,他发现地上重伤的男人正睁着眼睛,久久凝视自己。

他不知道醒了多久,抬手把头上又湿又重的破布丢开,眼神从上到下打量程铮。

“……我怎么在这儿?”

他眼神不善,边说,边慢慢撑起身来。

坐起来后,他身量倒显更高。

想必是失了不少血,他一张脸惨白异常,衬得那头乌黑的长发更如泼墨般浓郁。剑眉沉目,鼻梁挺立,薄唇淡淡,一派锋利寡欲之相。

整张脸,仿佛只有黑与白两种颜色。

程铮想去扶他,却被男人警惕躲开:“滚。”

他一时有些无法接受。

签售刚刚排到他,一登上台就被舞台事故意外砸死,穿到了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甚至来不及跟哥哥说上一句话。

秋连镜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个滚字。

他抿了抿嘴,看着对方的眼睛,认真道:“哥哥,我们是从一个地方来的。从现在开始,我说的话你要听好。

“我是你的粉丝,刚刚的签售会上,我是197,是的马上就到我了……也许你根本不记得我的名字,但突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也不能怪你。

“我跟你一样,一睁开眼睛就到了这个世界,刚刚那群人说的话不知道你听见没有……不管你听没听见,总之,我们现在必须有一个落脚之处。

“去投奔金华宫,并且要避开追杀。我用的这具身体应该在那边待遇还不错,至少师尊应当很宠爱我,不然也养不出这种性子。”

他捧着秋连镜的脸,见对方不再抵抗,心生一丝暖意。望着秋连镜那双渐渐清明的眼眸,他一字一句道:“相信我,你需要治疗,好吗?”

秋连镜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道:“……你是程铮?”

程铮大喜,道:“对!你果然记得,就是我,197!”

秋连镜了然。

早听闻金华宫上有一个废物,被惯得不成个样子。时常掳劫三界中好看的男子,带回宫中挂牌叫号,连他们魔族也不曾放过,却不想人数居然已达到了一百九十七人之多。

年纪轻轻,为人却很浪荡。

他打量着眼前清瘦的小少年,这人应当就是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现成的机会摆在眼前,只有蠢人才会舍近求远。

定了定神,秋连镜抬头。寒眸如潭,深不见底。

忽然地,他绽开一抹诡谲森然的笑容,轻声说道:“那自然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