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天津又待了两天。
第一天,顾霆琛带着账本和照片去了天津警察厅,和刘志远一起整理材料,准备将买家名单上的人一一缉拿归案。沈砚安没有去,他一个人待在旅店里,把那本账本从头到尾翻了一遍。
账本上记录了近三年的交易,一共四十七个买家,分布在北平、天津、保定三地。每一个名字后面都标注着孩子的来源、年龄、性别和成交价格。最小的孩子四岁,最大的十一岁。价格从三百大洋到一千二百大洋不等。
沈砚安把每一个名字都抄了下来,抄完之后,又把那张照片拿出来看。
照片上是五个小女孩,并排站在一个院子里,背景是一面斑驳的砖墙。她们穿着干净的衣裳,头发被梳得整整齐齐,脸上带着怯生生的表情,像是不知道自己即将面临什么。
照片的背面用铅笔写着几个字:“槐花巷,民国十二年春。”
沈砚安把照片翻过来,正面朝上,看着那五个小女孩的脸。
他不知道她们分别叫什么名字,不知道她们来自什么样的家庭,不知道她们的父母此刻是否还在等待她们回家。
他只知道,其中一个已经死了,死在教堂的地下室里,穿着白裙子,像睡着了一样。
另外四个,下落不明。
他合上账本,把照片夹在笔记本里,起身下楼。
阿福正坐在旅店大堂的长椅上,百无聊赖地翻着一本画报。看到沈砚安下来,他立刻跳起来:“少爷,您总算下来了!我都快闷死了!”
“闷了就出去逛逛。”
“我一个人出去有什么意思?”阿福凑过来,“少爷,咱们去吃点好吃的吧?我听说天津的耳朵眼炸糕特别出名!”
沈砚安看了他一眼,忽然笑了:“行,走吧。”
阿福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爽快,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真的?”
“真的。”
“太好了!”阿福高兴得差点蹦起来,“走走走,我知道哪有卖的!”
两个人出了旅店,沿着街边走。天津的春天比北平要湿润一些,空气里带着一股海河的潮气。街上人来人往,有轨电车叮叮当当地驶过,车顶上冒着火花。
阿福在前面带路,走得飞快,沈砚安跟在后面,不紧不慢的。
“少爷,您说天津这地方,咋跟北平不太一样呢?”阿福边走边说,“北平的房子都是灰扑扑的,天津的房子倒是花花绿绿的,好看。”
“那是因为天津有租界。”沈砚安说,“洋人建的房子,风格自然不同。”
“租界是啥?”
“就是洋人的地盘。”
“洋人的地盘?”阿福瞪大了眼睛,“那咱们中国人还不能去?”
“能去,但那里的法律是洋人说了算。”
阿福挠了挠头,似懂非懂:“那不就是跟割地差不多吗?”
沈砚安没有回答。
他们在一家小店门口停下来,阿福买了四个炸糕,用油纸包着,热气腾腾的。他递给沈砚安两个,自己捧着两个,咬了一大口,烫得龇牙咧嘴,但还是含糊不清地说:“好吃!真好吃!”
沈砚安也咬了一口,外壳酥脆,内馅软糯,豆沙的甜味在舌尖化开。
确实好吃。
他站在路边,慢慢地吃着炸糕,看着街上人来人往。有穿着长袍马褂的中国商人,有西装革履的洋行职员,有拉着黄包车的车夫,有提着菜篮子的妇人,有追逐打闹的小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烦恼,自己的喜悦。
而这本账本上的四十七个名字,曾经毁掉了四十七个家庭的喜悦。
“少爷,您在想啥呢?”阿福凑过来,嘴边还沾着炸糕的碎屑。
“在想这些人。”沈砚安朝街上努了努嘴。
“这些人咋了?”
“他们知不知道,在他们身边,有人买过孩子?”
阿福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不知道。谁会知道呢?这种事,又不会写在脸上。”
沈砚安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是啊,这种事,不会写在脸上。
那些买家,可能看起来和普通人一模一样——有体面的工作,有和睦的家庭,有友善的笑容。但在他们衣冠楚楚的外表下,藏着的是用金钱买来的别人的骨肉。
第二天下午,刘志远来到旅店,告诉他们一个消息。
“买家名单上的人,我们已经抓了十二个。”他说,“剩下的还在追捕中。不过有件事,我觉得应该告诉你们。”
“什么事?”顾霆琛问。
“孙茂才的案子,我们抓到凶手了。”
沈砚安和顾霆琛同时看向他。
“是谁?”
“一个叫冯三的人,天津本地人,四十二岁,是个跑江湖的郎中。”刘志远说,“他承认了杀害孙茂才的事实,也交代了动机——孙茂才欠了他一笔钱,迟迟不还,他一怒之下动了手。”
“就这么简单?”沈砚安问。
“就这么简单。”刘志远说,“我们查过了,孙茂才确实欠了他一笔医药费,数目不小。冯三多次催讨未果,案发当天又去找孙茂才理论,两人发生争执,冯三失手杀了他。”
“那张纸条呢?孙茂才手里攥着的那张纸条,冯三怎么说?”
“冯三说不知道。”刘志远摊了摊手,“他说他没见过那张纸条,也不知道纸条上写的是什么。”
沈砚安和顾霆琛对视了一眼。
这个说法,漏洞很明显。
如果冯三真的是因为债务纠纷杀人,那孙茂才手里为什么会攥着一张和槐花巷有关的纸条?那张纸条是盲眼琴师塞给孙茂才的,孙茂才还没来得及去查,就被杀了。
杀他的人,真的是冯三吗?
还是说,冯三只是一个替罪羊,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
“刘探长,冯三的左眉上,有没有一道疤?”沈砚安问。
刘志远愣了一下,想了想:“这个……我还真没注意。怎么了?”
“孙太太说,那天去孙家的客人,左眉上有一道疤。”
刘志远的脸色变了:“你是说,冯三可能不是凶手?”
“不确定。”沈砚安说,“但我觉得,这个案子没那么简单。”
刘志远沉默了一会儿:“我回去再审一审冯三。”
“刘探长。”沈砚安叫住他,“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去见一见冯三。”
天津警察厅的看守所比北平的要小一些,但气味是一样的——潮湿、霉臭,混合着汗水和铁锈的味道。
冯三被关在一间单独的牢房里,蜷缩在角落的稻草上,像一只受了伤的野兽。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来,露出一张憔悴的脸。
他的左眉上,确实有一道疤。
沈砚安在牢房门口蹲下来,隔着铁栅栏看着他。
“冯三,我是北平来的。”沈砚安说,“想问你几个问题。”
冯三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该说的我都说了,没什么好问的了。”
“你说孙茂才欠你钱,所以你杀了他。那你告诉我,他欠你多少钱?”
“五百大洋。”
“什么时候欠的?”
“去年冬天。”
“你一个跑江湖的郎中,怎么会借给一个古董商人五百大洋?”
冯三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他找我治病,我给他治好了,他说手头紧,先欠着。后来我去要了好几次,他都不给。”
“他找你治什么病?”
“……腿伤。”
“腿伤?”沈砚安的目光落在冯三的左腿上,“你的腿也有伤?”
冯三的身体微微僵了一下。
“我不是在问你。”沈砚安的声音很平静,“我是告诉你——你的左腿也有问题。你走路的时候,左脚落地比右脚轻,说明你的左腿使不上力。你自己就是一个瘸子,你怎么给别人治腿伤?”
冯三没有说话。
“孙太太说,那天去孙家的客人,走路有点跛。”沈砚安继续说,“那个人是你吧?”
冯三的嘴唇动了动,还是没有说话。
“你不是因为债务纠纷杀人的。”沈砚安说,“你是受人指使的。那个人让你去杀孙茂才,并且让你在现场留下一张纸条,制造一个和槐花巷案子有关的假象。对不对?”
冯三猛地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丝惊恐。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的声音有些发抖。
“你知道。”沈砚安看着他,“你什么都知道。但你不敢说,因为你怕那个人报复你。那个人能让你去杀人,也能让别人来杀你。”
牢房里安静了几秒钟。
冯三低下头,肩膀开始颤抖。
“我没办法。”他的声音很轻,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我欠了赌债,还不起。那个人说,只要我帮他做一件事,就把我的债都清了。我……我没办法。”
“那个人是谁?”
冯三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每次来找我,都戴着口罩和帽子,看不清脸。但我知道他很有钱,出手很大方。”
“他有什么特征?”
“个子很高,说话带着北平口音。”冯三想了想,“还有——他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玉扳指,成色很好,一看就是值钱的东西。”
玉扳指。
北平口音。
个子很高。
沈砚安把这些信息记在心里,然后站起来:“谢谢你,冯三。”
他转身要走,冯三忽然叫住他:“小哥!”
沈砚安回过头。
“那个人……他答应过我,不会伤害我的家人。”冯三的声音带着祈求,“你能不能……别让我家人知道?”
沈砚安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我答应你。”
从看守所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顾霆琛站在门口等他,手里夹着一根烟,但没有点燃。
“问出来了?”
“问出来了。”沈砚安把冯三的话复述了一遍,“幕后主使是一个戴玉扳指的男人,北平口音,个子很高。冯三没见过他的脸,但可以确定他很有钱。”
“玉扳指……”顾霆琛皱了皱眉,“这个特征太常见了,北平城里戴玉扳指的有钱人数不胜数。”
“但和槐花巷案子有关的有钱人,就不多了。”沈砚安说,“买家名单上的人,大部分都在北平。如果能找到那个戴玉扳指的人和买家名单上的某个名字重合——”
“那就能锁定目标了。”顾霆琛接话道。
沈砚安点了点头。
“明天回北平。”顾霆琛说,“回去之后,我们一个一个地查。”
回北平的火车上,阿福靠着窗户睡着了,嘴角还挂着一丝口水,大概是梦到了天津的美食。
沈砚安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田野。麦子已经长得很高了,绿油油的一片,在风中起伏,像是一片绿色的海洋。
顾霆琛坐在他对面,手里翻着那份买家名单,眉头紧锁。
“你在想什么?”沈砚安问。
“在想那个戴玉扳指的人。”顾霆琛说,“他能买通冯三去杀人,说明他不仅有錢,還有手段。这种人,不会是无名之辈。”
“你觉得他可能在买家名单上?”
“很有可能。”顾霆琛说,“孙茂才也是买家之一,他可能掌握了那个人的某些把柄,所以那个人要杀他灭口。”
沈砚安沉默了一会儿:“那陈秀兰呢?陈秀兰也是因为这个案子死的。她一个实习记者,怎么会招惹上这种人?”
“她可能查到了不该查的东西。”顾霆琛说,“比如——那个戴玉扳指的人的真实身份。”
沈砚安没有再说话。
他看着窗外的田野,脑海里反复回放着这段时间经历的一切——陈秀兰的尸体、教堂地下室里的小女孩、周明远的审讯、马三姑的戏词、孟广财的判决、天津的账本、冯三的供词。
每一块拼图都在,但还缺最关键的那一块。
那一块拼图上,写着那个戴玉扳指的人的名字。
他有一种直觉——这个人,离他很近。
近到可能就在他每天都能见到的人群之中。
火车抵达北平站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夕阳把整个北平城染成一片橙红色,前门的城楼在夕阳中显得格外巍峨。沈砚安走下火车,深深地吸了一口北平的空气——干燥的、带着尘土味的空气,熟悉的味道。
“终于回来了!”阿福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还是北平好!天津的东西虽然好吃,但住着不习惯!”
沈砚安笑了笑,没有接话。
他们走出车站,叫了一辆黄包车,往城南的方向驶去。
路过前门大街的时候,沈砚安看到路边有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忽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顾霆琛的那天。
那天也是这样一个傍晚,他在庙会上买了一串糖葫芦,然后鬼使神差地走进了柳叶巷,从此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路。
如果那天他没有走进那条巷子,他现在应该还在家里,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每天晒晒太阳、看看书、唱唱戏,什么也不用操心。
但他偏偏走了进去。
偏偏看到了那具尸体。
偏偏遇到了顾霆琛。
他不知道这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只是一连串的巧合。但他知道,从那天起,他就再也回不到从前的生活了。
“沈砚安。”顾霆琛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嗯?”
“明天开始,我们要忙起来了。”
沈砚安转过头,看着顾霆琛:“我知道。”
“可能会很危险。”
“我知道。”
“你怕吗?”
沈砚安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不怕。”
“为什么?”
“因为有你啊。”沈砚安笑了笑,“你答应过要保护我的。”
顾霆琛愣了一下,然后别过头去,低声说了一句:“知道了。”
沈砚安看到他别过头去的时候,耳根似乎红了一下。
他笑了笑,没有戳破。
黄包车继续向前驶去,车轮碾过青石板路,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在石板路上摇曳着,像是两个并肩行走的人。
(第十六章完)
章末语:有些路,走着走着就习惯了。有些人,处着处着就离不开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