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昭公六年,大梁王室式微,天下诸侯纷争已逾百年。
四月初,兰台城刚刚经历了暮春最后一场沙暴,城外百里戈壁尽作赭色。又过了几日,蛰伏许久的商队终于掀开蒙了两月的毡布,将骆驼从圈里牵出来,饮水、喂豆料、检查蹄掌,趁着沙暴歇了,把积压了整个春天的货物运往东边的郑国和商国。
城北的云来客栈中,萧拙自二楼最末的客房醒来时,天光已然大亮。后院鸽房里的鸽子咕咕叫个不停,应是店小二在喂食。
任平生酿得一手好酒,起名为倒春寒。萧拙昨夜多贪了几杯,窗户没关就胡乱睡了,此时被吵醒,只觉得头痛欲裂,缓了半晌后心道:任二的便宜果然不是轻易能占得的。
任平生年岁三十有五,长得一副奸商样,做的是迎来送往和暗通款曲的生意,这间位于荆国都城的云来客栈,乃至全大梁的云来客栈都是他的。
他在家中行二,萧拙心情好时,会称他一声任二哥;心情一般时,比如现在,就叫他任二了。
六年前,萧拙十六岁出师下山,机缘巧合之下与任平生结识,二人虽然相差十余岁,却意趣相投,成为至交好友。萧拙第一次到任平生的客栈蹭住时,站在店门口,望着头顶黑漆匾额角落用银粉勾刻的云纹看了半天,回头问任平生:“店名竟然起得如此普通不起眼,很不像你的风格。”
“普通么?客似云来,多好的意头,”任平生一身月白锦袍在这黄土城中显得分外扎眼,他笑眯眯地晃着手中沉香木做骨、蛟绡为面的折扇,“况且,我做的生意,不想太低调,也不好太招摇。”
日上三竿,萧拙终于从榻上爬起来,先到后院的灶房晃了一圈,啃了半个粟饼垫肚子,又要了两桶热水回房沐浴。
热水是需要他自己提到二楼的,任平生不管他,随他在店里蹭吃蹭喝,爱住多久住多久,反正他一年也来不了一趟,但任平生倒也不至于安排两个店小二伺候他,所以萧拙的脏衣服要自己洗,洗澡水要自己拎。
萧拙关上窗户,脱掉衣物,又解了头发,抬脚步入氤氲着热气的浴桶之中。
温热的水没过腰腹和胸膛的时候,他喉中溢出一声惬意的低叹,此时方觉昨夜酒醒。
他泡得久了些,直到水温渐凉才起身,胡乱擦了擦身子,套上亵裤。
房内的铜镜中映出一张颇俊朗的年轻男子的脸,眼神很亮,眼锋却冷。他的身材是瘦高的,后背上有两道积年的刀剑伤痕,已经很淡了,但仍能看出这应是个武人,而他的皮肤却又是不同于寻常武人的白皙。
差不多到了用午饭的时辰,客栈也喧闹起来。萧拙忽然觉得有些聒噪。
奇怪,昨日还没有这种感觉,明明这里的日子一日似一日地重复,每天门前都是一样的车水马龙,店里都是一样的人来人往。他这趟到兰台城已经住了两个月,眼见着城外鸣沙河从冻结到消融,他才恍觉这趟住得是有些久了。
有点待不住了。
萧拙下楼,径直走向柜台前的任平生。
任平生正噼里啪啦地拨着算盘,见他过来,手上的动作停住:“来得正好。有桩生意接不接?”
“说来听听,什么大生意。”萧拙略过他取来茶壶和茶盏,自顾自倒了一杯,也不嫌烫,仰头灌下,又倒一杯。
“奇了,你怎么知道是大生意?”
萧拙随口道:“经你手的,哪有小生意。”
况且,方才任平生提这事时,连算盘都不拨了,能让他停下动作专门说的生意,想必不同凡响。
任平生广结天下奇人能士,他衷心地觉得,萧拙手中有天下最快的刀,他是天下最可靠的护卫。
只是这人性子散漫又乖张,还很没有长远的眼光,他出一趟活,带回来的钱财够寻常人家用一辈子的,然而这么多钱到他手里,不用几月便花个精光,归来仍是穷得叮当都不响。
更何况,他不到闲得发霉或是实在缺钱的时候,根本懒得出活。
他上回接生意得是一年前了,也是从任平生手中接的。
彼时苍国有一位姓卢的三朝老臣致仕还乡,卢翁本是郑国人,在苍国朝中做了四十年官,积攒了一辈子的人脉和家财,也积攒了一辈子的仇家。告老奏疏一递上去,当晚府中便收到三封匿名信,措辞各异,意思却都一样:路上小心。
卢翁当机立断,把金银细软、精藏典籍等分装在四辆加固的马车之中,又修书两封,一封送往郑国朝中旧部,暗托照应;一封送往苍国一位素有交情的武将,借调了二十名精锐护卫。他为官多年,府中也豢养了二十个很有几分忠心的死士,如此,共计四十名护卫分作三队,一队车前探路,一队贴身护持,一队殿后警戒。待一切安排妥当,才浩浩荡荡从苍国的云泽城往西边的郑国去。
然而去城不过八十里,便遭遇了第一波刺杀。一番厮杀抵抗之后,家人和财物倒是无恙,只是护卫死伤近半,照此情景,怕是走不出苍国了。
当夜,卢翁带着一家老小和几十个残兵下榻白水县的云来客栈。
死士头领叫霍安的,羞愧难当地往卢翁跟前一跪,先是自认失职,说一些让主君受惊了、恨不能以死谢罪云云自我检讨的话,又说若卢翁仍执意回到故国安养,当下有且仅有一个法子。
卢翁抚着花白的胡子沉思片刻,问道:“何解?”
霍安抬头望向主君,吐出四个字:“云来客栈。”
于是,云来客栈苍国白水县分栈趁着夜色放飞了一只信鸽。
任平生收到消息,费了大劲亲自出马找到在外流浪的萧拙,得到一句轻飘飘的回复:“不接。”
“为什么不接?你知道卢翁出的酬金是多少吗?”任平生气得跳脚。
萧拙不想理任平生。因他是高手,凡是高手,大抵都有些自己的规矩,更遑论他这样的绝世高手。
于接生意这一块,萧拙的规矩有二,第一条很笼统,即不想接的不接;第二条就很具体,即不接权贵的生意。
那什么卢翁,说是三朝老臣,妥妥的权贵。
任平生自是清楚他的规矩,他跟萧拙解释:“卢翁已经致仕,你知道什么是致仕吗?就是缴还印绶,解职归乡,也就是说,他从此不当官了,要回老家种地去了!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他现在就是一介布衣,平头百姓,要不然他能找你这个江湖人做护卫吗?”
聒噪。
“普普通通一介布衣,平头百姓,也能劳你跑死一匹马亲自赶来找我?”
任平生咳了一声,略带心虚道:“那个,对你的规矩来说,他确实只是一介布衣嘛。对我来说,这确实是一条金光闪闪的人脉,金光闪闪呐!怎么说,考虑一下?”
萧拙考虑了一下,行吧。
他觉得自己心情好的时候还挺好说话的。
但以上这些不是重点。
重点是萧拙此趟耗费三个月将卢翁从苍国护送到郑国,其中重重艰险不消细说,最后赚得黄金三百两,他直接从郑国转道去往郑商二国交界处的沧浪山,登门拜访隐居在此的机巧大师公孙珏,重金奉上,请他打造了一枚……戒指。
后来任平生再见到萧拙时,捏着那枚戒指端详了好半晌,完全难以置信:“三百两全花啦?就换这么个破玩意儿?萧大侠啊萧大侠,究竟你是个傻子,还是说,那个名闻天下的公孙先生其实是个骗子?”
“你懂什么?”萧拙拿过戒指,重新套回左手食指上。
任平生确实不懂这个败家子。
这之后,萧拙闲了好些日子,其间也有过一些不错的生意找上门,都被他用“规矩一”推掉。今日却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终于有接生意的意向了。
任平生跟他提及这桩生意时就做好了被他一口回绝的准备,这会儿冷不防的,竟不知从何说起。
他想了想,斟酌开口:“你既问了,就别忙着回绝……”
萧拙闻言,执盏的手顿住,眉头皱起:“什么意思,又是权贵?”
这小子还挺敏锐。
任平生硬着头皮辩解:“……不算是。”
萧拙冷笑:“不愧是天下头号奸商,你惯会钻空子的。上回是个致仕的老臣,这回又是什么?废黜的夫人还是失势的将军?照你的意思,凡是当今手里没有权柄的,都算不得权贵?”说完抬脚就走。
任平生被他呛了两句,却不急也不恼,在他身后一边划拉算盘,一边自言自语,还故意拖着嗓子:“唉,不接就不接吧,我就寻思这趟生意不靠谱。那个雇主不大行,我也瞧不上。草包公子之妹么,想必也是个草包。”
他是专门说给萧拙听的,嗓门自然不小,只是说到最后一句时,不知为何声音突然矮下来,几乎是嘟囔了,好像不欲叫旁人听见似的。
萧拙的耳力何等灵敏,他蓦地回头:“你说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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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001.客似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