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阙收回思绪,那天他永远忘不了,就是那天开始他彻底成了个残疾人,算算日子今天就是上辈子出事的那天,来得及,只要他不走那条路,不和同学一块回家,就不会碰到二虎。
放学的时候刘阙特意晚了几分钟才从学校离开,他走在大路上,这一次特意没有走离家更近的小路,一路上风朗气清,除了川流不息的车辆驶过,路上三三两两行人走过,没看见那张刀疤脸。刘阙一路走着,越走越轻松,视线中已经能看见他们家亮着灯的小房间,他加快了脚步往回走。
走到一半他猛地一惊,发现身后还有一阵脚步声,不远不近,他走快,那个脚步声也快,他放慢,脚步声也跟着慢。
刘阙后脊发凉,呼吸开始急促起来,心脏快要跳出来一样,就快到了啊,还有几十米,他不敢再继续犹豫,此刻回头简直是豪赌,不如放手一搏——跑。
刘阙猛地撒开腿狂奔,风像刀子一样滑过他的脸,书包从他肩上滑下来也顾不上,他一刻都没敢停下,冲出巷口迎面撞上个三轮车卖糖葫芦的,刘阙侧身一让,一路未停“嗬哧,嗬哧……”刘阙粗喘着跑到五楼家门口,身后的人应该是没追上来,开门进家,脱力倒在门口,逃过一劫。
第二天上学,刘阙绕回昨天的巷口,书包还在,拉链是开的,包里除了吃的没了,剩下东西都还在,他蹲下来收拾好包,只拿了吃的,是个饿急了的吧,流浪汉?刘阙心里绷紧的弦松下来。
三天后,刘阙放学,照常绕路,这条路他连走了几天都没事,妈妈叮嘱他回来先把米焖上,他得赶紧回家。
然后他就看见了二虎,背靠着墙,脸上那刀疤蜈蚣一样趴在他脸上,隐匿在暗处的手里还握着个耙子,嘴角挂着笑看他。
刘阙的脚像被钉在地上,浑身的血液都冻在了原地,二虎笑眯眯开口“刘亭枫家的小子,等你好几天了。”刘阙嘴唇动了动,没出声。
“你爸烧了我的地,他不在,就得你来赔,知道吗。”
刘阙知道以他如今的战斗力绝对没法在二虎这个粗野汉子身上讨着好处,只能跑了,刘阙转身一个箭步飞了出去,身后二虎疯了一样在后面追,铁耙的齿尖时不时磕在地上发出刺耳响声,越来越近,二虎脸上表情扭曲着,周围渐渐聚了一群人,但奈何二虎此时已经失了神智,见人就劈,突然他嘴里发出一声不似人的嘶吼,手上的铁耙有力一震向前飞了出去,铁齿朝上砸在刘阙左腿上,刘阙一下失去平衡,整个人往前飞出去,头狠狠磕在了路牙上。
周围的人见二虎没了凶器,几个见义勇为的大叔扑过来把二虎狠狠压在地上动弹不得。
刘阙听见有人在尖叫,有人在喊“出人命了,出人命了,快,快叫救护车。”有人在打电话,有人在说“别动他,出血的伤不能瞎碰,等医生来”这些声音渐渐变小,他太知道这种感觉了,鲜血混着眼泪淌在地上,他好累……
李妙飞奔到医院,病房前站着前脚匆匆赶来的刘亭枫,她跑在刘亭枫面前,没站稳一样直挺挺跪在病房门前,伸出一只手扥了一下刘亭枫裤脚,抬头看他“小宝,小宝他……怎,怎么样?”说话时她眼睛湿漉漉地看着刘亭枫,断断续续问完,又怕听到什么答案,慌忙把视线移开,她身上还穿着工作服,白天她要在各个工厂里跑单子,穿着公司发的廉价制服,此时李妙身上的制服早就被汗打湿,廉价的透着工厂机油味的衣服贴在李妙身上,但她无暇顾及。
刘亭枫拧着眉,扶起倒在地上的妻子“孩子没有生命危险,你别自己吓自己”看了李妙一眼,又开口“就是……”
“就是什么”李妙攥拳追问。
“就是医生说儿子他……左耳,听力全部丧失。”
李妙腿一软往后一个踉跄,刘亭枫连忙伸手把李妙搂进自己怀里抱紧,口中念念有词“没什么大不了,儿子命还在,就已经是老
天眷顾了,左耳……就算听不见,也不影响生活,还,还有一只耳朵能听见,人活着就好,活着就好。”其实他没说全,左耳是不可逆损伤,耳蜗神经纤维化坏死,后天无法通过外部干预治疗。
刘亭枫好像成了一棵树,没了心的树,内里早就被虫子啃得干干净净,外面还是裹着一层树皮硬撑,不过他愿意当这棵树,他甘之如饴,如果他倒了,他的爱人,家人还能依靠谁呢?他不想他还活着,就让李妙独自承担如此沉重的压力,他的爱人在他面前可以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
李妙埋在刘亭枫怀里,哭得肩膀直抖,刘亭枫也由着她哭。
醒来后刘阙静静躺在床上,右耳灌入嘈杂的人声:病人醒了,去叫主治医生;小宝,醒了?身上疼不疼……
左耳里,什么都没有,他在脑子里近乎嘶吼一样质问“怎么回事,为什么还是这样,为什么,难道他注定还是什么都改变不了吗?”
不,一定有办法改变,这辈子由于他重生,很多事都变得和原来不同了,只要他再多考虑一步,再多行动一步,结局一定会不同,方易水也不会因他而死。
上一世的记忆流水一样略过刘阙的思绪,他想着想着又陷入了沉睡。
不久后办理出院,刘阙只觉得恍如隔世,有了上一世他没多久就适应了左耳失聪这件事,况且这次比上一世还好上一点,起码只没了一只耳朵的听力,上一世他可是两只耳朵都听不见了呢,这么想着他就释怀了不少。
他听说伤他的二虎没判进去,查出来说是有精神类疾病,父亲气得在警察局闹事,后来差点被拘留,刘阙勾唇自嘲一样笑了一下。
这以后的日子又和以往不同了,刘阙本来有很多朋友,不能说有多要好,但他身边总不会没有一个说话的人,他性格好,平时抄个作业或是捎个水什么的从不推脱,也不欠别人人情,考试那次前桌借了支笔给他,后来用完还笔的时候一模一样买了个新的连同旧的一块还了,这样的事在刘阙身上屡见不鲜,但自从那天过后,他好像就被打上了无形的标签,从前那些喜欢凑在他身边的人好像消失了一样,又或许是,他消失在了他们的世界。
但刘阙不在意那些,他从小在爱里长大,别人多给一分或是少给一份,在他看来都无关紧要。
日子不温不火的过着,可能是没了一多半的听力,刘阙觉得他的世界忽然安静了不少,直到那天一个声音掷地有声地落下来,他说“借我根笔,就你上次还我的那款,我的没水了。”他的声音其实一点都不大,周围的人都没听见他说了什么,但落在刘阙耳朵里,就无限被放大了,很久没人主动和他说过话,那天以后,这是第一个。
他的名字——方易水,很好听的名字,这应该是自他重生回来后第一次听见方易水的声音。
这一年,他们成了前后桌,方易水坐在刘阙的后面,他一个礼拜又上六天课又五天都要和前桌借东西,不是借笔就是借修正带,久而久之,班上的人都认为他们俩是铁兄弟。
有了方易水这样带头和这位风口浪尖上的人接触,大家也就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对刘阙家里发生的事和那天突如其来的意外缄口不言了。
方易水本家其实不在兰川,方家真正的支柱产业实际上都在德国,是最近这几年想在国内也开拓市场才把重心逐渐落在兰川的,整个兰川没人不想攀上方家,但凡能喝上点方家滴下来的油水,足够他们在兰川活得风生水起,方易水低调的过分,衣服从来不穿名牌,却也免不了在财经新闻上偶尔露面,他从小见多了削尖脑袋往他身上凑的那些人,经历了许多糟心事儿之后,也就渐渐收起了一张和善的脸,对谁都一脸凶相,儿时让人不小心在眼睛旁边划了个口子,如今伤口早就长好了,但是眼尾处靠上一点的地方留了一道疤,不长,但是正正好好切在双眼皮末端的地方,使得他不笑的时候像是要杀人似的,眼角藏锋。
这样的人,有显赫的家世还不够,老天还要赋予他过人的头脑和天赋,方易水成天吊儿郎当没见他好好学习过,但也从来没从学校前十掉出来过,看起来学习对他来说再轻松不过,天之骄子亦如方易水。
刘阙知道方易水很早就喜欢他了,这个时候也不例外,他听着方易水好听的嗓音,心中一热,他上一世被方易水借东西可是一次都没拒绝,那么为了不改变原有剧情,他这次也要借给他笔,于是刘阙挑了一根彩虹笔杆的——他觉得最好用的笔,手指握住了大半个笔杆,手心朝上递给了身后的方易水。
方易水接过,指尖不免碰到了前头人的手心,突然,他感觉那双手好像摸了一把他的手背,还摩挲了两下,不是吧?逗我呢?方易水猛地接过笔把手抽了回来,他缓缓把视线移到前桌脸上,刘阙正对着他笑得一脸坦荡
“怎么了吗,方同学?”
错觉,一定是他的错觉,一定是昨晚觉没睡好
“没事,你转过去。”
刘阙听话的转回去,脑子里想的是刚刚方易水从耳朵红到锁骨的的样子,弯了弯眼睛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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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