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飞死在离家门口一百来米的地方,小区位于仁川区和炎晟区之间,当天夜里就被上夜班的邻居发现了,不知道怎么弄的,是炎晟辖区的派出所出的警,上报炎晟区公安分局。
死因是从太阳穴深深插入的直钉,百分百谋杀,区局撸起袖子刚一查死者身份,发现他是市局刚取过笔录的证人,赶紧通报市局。
而吴胜春的死亡就复杂很多了,早起遛狗的居民发现了她,引来了更多居民,她在裙子上用李子那么大的字写满了遗书,上面指名道姓了仁川区公安分局局长和他女儿以及一个当时围观群众没看懂的“Jessica·Conel”。
这封裙子上的遗书字字泣血,甚至还有点文采,引得胆子大的围观群众去翻动她的尸体,对着浸血的遗书拍照,发给亲戚朋友,发在网上,不知道是谁发给了报社,等寻找女儿的一家人寻着吵嚷过去的时候,已经挤不进人群。
仁川分局的警察来的时候被吴胜春家属以及正义的热心市民拦住了,拒绝他们带走尸体,警察和民众爆发争吵,记者趁乱猛拍,等季平安和赵文哲在特警的帮助下进入现场时,一地的混乱让季平安再次想要当场辞职。
但想了想自己还要资助李无尘,季平安还是站起来回归了工作。
说起来李无尘怎么一直没给自己打电话,不好意思么?也对,这么大的孩子好面儿得很,应该直接要他的电话号码,而不是留个名片的。
本来和母亲吵架,跑出家门,然后留遗书自杀这件事非常符合逻辑,尤其是季平安听到吴胜春母亲叙述的真实事情经过之后觉得这简直就是在把孩子往死路上逼,可许飞也在差不多的时间遭遇谋杀,一切就很古怪了。
季平安刚出询问室,叶梅就拿着痕检打印的现场照片走过来:“现场发现一支被摔碎的笔,是吴胜春用来写遗书的,除了吴胜春本人的指纹之外,还有几枚无法辨认的残缺模糊的无效指纹,应该是涂了凡士林之类的东西之后拿笔时沾上的。”
她给季平安看了一张照片,笔碎得不是很严重,大概是死者跳下来时死死握在手里的,笔杆尾部是一只粉色的兔子,两只眼睛都是叉,在季平安的印象里,是女孩儿会喜欢的文具,因为现在沾着血和一些组织,看起来特别邪性。
季平安把一沓照片拿到手里:“她没带其他随身物品?”
“没有。”
“她离家出走不拿手机不拿钱包,拿根儿笔?”
季平安越看照片眉头越紧,倒不是因为疑点,而是倒霉催的这帮人都给现场破坏成什么样了!还跑到楼上去拍,踩得楼上都乱七八糟!
叶梅在旁边看着,忽然说:“副队,我觉得吴胜春写遗书的方式很奇怪。”
“咋了。”
叶梅单膝跪在地上,假装自己穿的是裙子,从膝盖外侧往向着自己的方向比划了一下:“遗书的字是倒着的,也就是说她大概是这么写的。”
然后她从身体左侧拽了一块“裙摆”过来:“她为了写更多字,甚至这么别扭地把后面的裙摆拽到前面来,如果是我的话,我就把裙子脱下来写遗书,写完再穿回去。”
季平安觉得她说的有点道理,如果是自己也会这么干,但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和十八岁少女想法肯定不一样:“但她毕竟是女孩儿,即便周围没人,也可能不想在室外环境脱裙子。”
“她的遗书看起来很愤怒,那么生气的情况下,为了能写更多东西,很有可能不在乎那个了,所以我大胆推测一下......旁边是不是有人,而且是个男人。”
那这猜测确实很大胆了。
不过这个案子又不能完全单独来看,毕竟许飞那边还有没抓到的犯罪分子躲在暗处奸诈地看着他们,彭飞案那个也没抓到。
肃章是闹鬼了吗一周之内死了三个学生。
季平安拎出那张笔的照片给叶梅:“你进去问问吴胜春妈妈,这支笔是不是她的。”
吴胜春指了指自己:“我吗?”
“对。”
半晌,叶梅打开门出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串“是不是有人杀了她”的哭喊质问,叶梅反手关上门,对着早知如此才推自己出去的副队呼出一口怨气:“不是吴胜春的,吴胜春不喜欢这么可爱的东西,文具从来都买三菱的。”
这下可以确定叶梅猜得没错,吴胜春跳楼时身边是有人的,他给了吴胜春那支笔,最少看着她写完了遗书。
“但王姐说她跌落的位置符合自己跳楼的落点,而且烂尾楼围墙很高,如果是有人强行把她推下来,腰腹和腿部肯定会有剐蹭伤。”
季平安想不明白,摇摇头,又忽然苦中作乐似的笑了一下:“知道现在谁比我们更想死吗?”
叶梅:“今天加班时候的我。”
季平安:“......也有道理,但我想说的是,庄岩。”
印着庄岩头像的报纸现在确实应该已经在印刷当中了,叶梅凑近了一些,问道:“许飞和吴胜春都是指认庄岩的人,出警局当天就被杀了,难道是庄岩派人......”
季平安在她后脑勺上拍了一下:“他家里有FBI啊,退一步讲就算真是他找人干的,他就不能把事情做得更隐秘一点吗,把人绑走,杀了扔河里或者埋土里,等彭飞这茬过去了再慢慢封档案,干嘛非得把人崩死在街上。”
季平安觉得只要庄岩脑子没有很大的毛病,这事就不是庄岩干的,甚至庄岩在得知此事之后应该叫得比叶梅和赵文哲还大声。
他有了个也很大胆的猜测,于是对叶梅说:“把许飞和吴胜春的案子跟彭飞的案子并案调查,我怀疑这三个案子是同一个凶手干的,目标其实不是这些学生,是庄岩。”
炎晟区,李无尘走进街边的饭馆,指着墙上写在菜单最前面的“卤肉拌饭加糖醋煎蛋(大)”说:“我点那个。”
在这种居民楼附近做生意的老板都记忆力惊人,而且残疾少年很有记忆点,他偶尔会过来吃饭,但来得不勤,每次就点个番茄炒蛋盖饭什么的,最高消费没超出过十块。
所以老板确认了一下:“二十九那个?”
“对。”
“在这吃还是打包,打包费一块。”
“那在这吃。汤多放一点,谢谢。”
他递给老板一张崭新的一百元,坐在风扇旁边的位置上等了一会儿,一大碗饭就被端了上来,卤肉盖得很满,米饭都变成了棕色,三个煎蛋码在上面。
因为有老板在,李无尘非常快速地说了一句“感谢恩赐”,然后用勺子弄破了一个煎蛋,和米饭卤肉一起放进嘴里:“好吃。”
老板听得春风满面,他的手艺相当不错,有的老顾客一天来两三次,看着顾客肉眼可见上涨的体重,他觉得自己是带着当厨子的使命降临于世间的。
被夸厨艺是与顾客发展友谊的开始,是老板可以搭话的象征,正好这会不是饭点,店里没人,老板就坐在离后厨最近的那张桌子边上,问:“平时看你都点便宜的,今天过生日?”
李无尘正握着勺子鬣狗般咀嚼米饭,一听到这话,忽然坐直身体,嘴角要抬不抬,两撇粉红出现在一直苍白的脸上。
“没过生日,是...谈恋爱了。”
哦......
老板心领神会地笑,不知道对面是个什么样的姑娘,但肯定很善良,不禁感慨:“哎呀,青春呐......”
他追忆起往昔,但可惜往昔什么也没有,他年轻时候没谈过对象,老婆是相亲认识的。
“好小伙,要好好对人家姑娘啊,下次带着一起来,卤肉饭给你打折。”
李无尘点点头:“嗯。”
老板记着李无尘穿校服来过,不知道是什么学校,但校服看起来特别立整,便问:“诶,你上的什么学,今天怎么没去学校?”
“高中,肃章。”李无尘说,“今天放假,因为死人了。”
老板:“......?”
另一边,牧师叫住第三次路过的蓝因。
他看着蓝因:“你不觉得浇花是一个一点都不忙,特别适合听你说话的活动吗?”
蓝因:“你根本就不会养花,每次只浇最外面这几盆,还一浇就死,我以为杀花是你的解压方式。”
牧师继续对着盛开的牡丹花冠浇水:“我没什么压力,只是喜欢浇花。说吧,闯什么祸了?”
蓝因轻咳了一声:“那个,我谈恋爱了,过几天,会把他带到家里来。”
“你终于谈恋爱了,想劝你别早恋都有些晚了。”
蓝因摸摸手腕:“他可能会和你想的不太一样。”
“是人类吗?”
“也没有那么不一样。”
“男孩子?”
“呃呃呃...呃...嗯。”
“那就和我想的差不多,好,知道了。”
蓝因一直知道自己父亲不是很正常,预料到了他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反应,但这么平静还是有些别扭:“你没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牧师转过来:“怎么,要和爸爸讨论一下同性恋或者泛性恋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吗?”
蓝因飞快倒退出了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