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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摊牌

金泽明的律师比预想中来得更快。

周一上午,林志远刚开完晨会,回到办公室,桌上放着一个牛皮纸信封。前台小敏说是一个快递送来的,半小时前。

信封里是一份律师函。

抬头写着林志远的名字,落款是"上海正和律师事务所-陈志强律师"。

内容很长,但核心就三条:

第一,金泽明要求对林晓宇行使探视权,并要求林志远配合提供晓宇的学籍信息、健康档案等个人资料。

第二,如林志远拒绝协商,金泽明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抚养关系。

第三,请林志远于收到本函之日起七日内予以书面回复。

林志远把律师函看了两遍,然后放在桌上。

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该来的还是来了。

中午,林志远把律师函拍照发给了张律师。

张律师很快回了电话。

"林先生,这个律师函我看过了。"张律师的声音很沉稳,"对方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先探视,再变更抚养权。这是标准流程。"

"我该怎么回?"

"我建议两方面准备。第一,书面回复对方律师,表示你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但愿意就探视权问题进行协商。第二,开始准备诉讼材料。"

"需要准备什么?"

"主要是证明这十五年来,你一直是晓宇的实际抚养人。学校的接送记录、家长会的签到表、医疗费用的支付凭证、日常生活的照片……anything that shows you are the de facto parent。"

林志远想了想。

"这些东西,家里应该都有。"

"那就尽快整理。"张律师说,"另外,我建议你去跟晓宇的学校沟通一下。如果对方律师去学校调查,学校那边要有一个基本的应对。"

"好。"

"还有一件事。"张律师说,"对方律师是陈志强,我认识这个人。他做民事案件很有经验,但不太接这种'认亲'的案子。他接了,说明金泽明是认真的。"

"我知道。"

"林先生,你做好心理准备。这场官司,可能不会很快结束。"

"多久?"

"半年到一年。"

林志远挂了电话,看着窗外发了很久的呆。

半年到一年。

他的公司,能不能撑半年到一年?

下午,林志远去了一趟晓宇的学校。

班主任张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女老师,教数学的。她在办公室接待了林志远。

"林先生,您说的是晓宇最近的情况吗?"张老师推了推眼镜,"他最近确实有点不太对劲。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作业质量也下降了。上周还旷了几天的课。"

"旷课的事,我知道了。家里有点事。"林志远说,"我想跟您说的是,如果最近有人来学校找晓宇,麻烦您先通知我。"

"有人来找他?"

"嗯。一个……认识的人,可能会来学校。"

张老师看了他一眼,没有多问。

"好的,我会注意的。"

林志远站起来,犹豫了一下。

"张老师,晓宇在学校表现怎么样?"

"成绩中等偏上,数学特别好。"张老师说,"就是性格有点内向,不太爱跟同学交流。不过跟几个关系好的同学还是很活泼的。"

"谢谢您。"

林志远走出教学楼的时候,正好是放学时间。

学生们三三两两地从教学楼里涌出来。他站在路边,看着这些人,心里想——晓宇也是其中之一。

十五年前,他还是个单身汉,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现在他有了一双儿女,有了一个家,有了一个虽然不大但还在运转的公司。

这些东西,是有人要抢走的。

回到家,已经是傍晚了。

林志远把律师函的事跟李念说了。

李念的反应比他预想的平静。

"我早就想到了。"她说,"金泽明那种人,不会善罢甘休的。"

"张律师说,要打半年到一年的官司。"

"那就打。"李念说。

林志远看着她。

"你不怕了?"

"怕。"李念说,"但怕有什么用?怕就能让他不来了?"

她站起来,走到衣柜前,打开柜子。

"我这两天把家里的东西整理了一下。"她说,"晓宇从小到大的照片、学校的东西、看病的单据……我都找出来了。"

她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大文件袋,放在桌上。

"你看看,有没有用。"

林志远打开文件袋。

里面是厚厚一叠东西。

有晓宇出生时的照片——皱巴巴的婴儿,被包在蓝色的襁褓里。

有幼儿园的手工画——歪歪扭扭地写着"我的爸爸",画了一个高高的人牵着一个小人。

有小学的家长会签到表——林志远的名字出现了几十次。

有初中入学登记表——家长栏写着"林志远"。

有一叠医疗费用的单据,从晓宇三个月大时候的肺炎,到去年打篮球扭伤了脚踝。

还有一本相册。

林志远翻开相册。

第一页是晓宇一岁生日的照片。蛋糕上插着一根蜡烛,晓宇坐在桌子前,两只手抓着蛋糕往嘴里塞。

第二页是晓宇三岁时在公园骑三轮车的照片。林志远在后面扶着车把,笑得很开心。

第三页、第四页、第五页……

一年又一年。

林志远翻着翻着,眼眶热了。

"这些东西,"他声音有点哑,"你什么时候准备的?"

"你不在家的时候。"李念说。

她坐在沙发上,双手放在膝盖上。

"志远,"她说,"我不再是以前的李念了。以前遇到事情,我只会哭,只会躲。这十五年来,你一直保护我,保护这个家。现在轮到我出点力了。"

林志远看着她。

他突然觉得,面前这个女人,跟他十五年前在地铁站遇到的那个女孩,已经不一样了。

十五年前,她是一个走投无路的姑娘,哭着求他帮忙。

十五年后,她是一个母亲,一个妻子,一个能在风暴中站稳脚跟的人。

"念,"他说,"你变了。"

"人都会变的。"李念笑了,"你也是。"

林志远也笑了。

他好久没这样笑过了。

那天晚上,林志远一个人在书房里坐了很久。

他把张律师要的材料清单列了出来,一条一条地对照着整理。

整理到一半,手机响了。

是周雅琪。

"林总,"她说,"餐饮那个方案,深化版出来了。客户看了,很满意。"

"好。"

"还有,老刘的事,我跟他谈了。他说如果公司能给他涨百分之二十的工资,他可以考虑留下。"

"百分之二十……"林志远算了算,"行,我考虑一下。"

"那就好。"周雅琪顿了一下,"林总,你这两天还好吗?"

林志远想了想。

"还行。"他说,"家里的事,基本理清了。"

"那就好。"

"周总监。"

"嗯?"

"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一直帮我撑着公司。"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林总,"周雅琪说,"你是我见过最靠谱的人。公司撑到现在,不是因为我在撑着,是因为你在撑着。"

林志远没说话。

"所以,"周雅琪说,"你也别倒。"

"不会。"

挂了电话,林志远继续整理材料。

整理完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

窗外的城市已经安静下来了。远处偶尔有一辆车经过,车灯划过黑夜,又消失了。

他想起了今天翻到的那张照片——晓宇一岁生日,两只手抓着蛋糕往嘴里塞。

那是他这辈子最幸福的一天。

不是之一。

他关上灯,走出书房。

客厅里,李念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电视还开着,声音调得很小。

林志远拿了一条毯子,轻轻盖在她身上。

李念动了一下,没醒。

林志远站在她面前,看了很久。

十五年了。

从那个地铁站再次重逢开始,到今天。

他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但他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他不会放手。

这个家,是他亲手建的。

谁都别想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