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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金手指的正确用法

第二天一早,沈迟从床上迷迷糊糊的醒来,眯着眼在枕边摸索着响个不停的手机。他打开手机,被手机屏幕的光闪得眼睛一晃,下意识闭上眼,猛地皱起个脸来。

手机依旧响个没完,沈迟定睛一看,顾安则发来了好多信息,再瞥了一眼状态栏的时间,现在才六点出头……

沈迟关掉了手机震动,将顾安则发的信息一条一条看下来。

看了几分钟后,沈迟一一给他回——

“多喝点水,穿多点衣服,下次别着凉了。”

“没事,开学后我们就能天天见面了。”

“那个糖好不好吃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挺像你的。”

“你快好起来,快过年了,很多好吃的等着你呢!”

“有事别怕麻烦,你可以来找我,我不怕麻烦,我随叫随到(敬礼.jpg)”

前前后后聊了有半个多小时,对面那个病号显然比昨天好多了,只不过还发着低烧,但他今天莫名的话特别多,语气上还带了点撒娇的意味,看来躺床上很无聊吧。

今年的年没啥好过的,除夕夜吃团圆饭那会,沈迟还是会时不时地往楼下看。坐在对面的爸爸用指节敲了敲桌子:“看什么呢,专心吃饭。”

沈迟偏头回来安心吃饭,饭桌上几乎都是他爱吃的,一旁的妈妈还不断地给他夹菜:“多吃点,难得有空下一次厨给你做饭吃,可得好好吃完他。等你以后出息了,挣大钱了,我也不用这么忙了,可以天天做给你吃。所以你呀,要好好……”

爸爸连忙制止:“哎哎哎,叽叽喳喳的,寝不言食不语,别把儿子也带坏了。”

妈妈立马止住话头,心虚地扒了几口饭,小声地嘀咕着:“我这也是为了他好啊……”

同样的话术沈迟好像已经听过很多次了,多到数不清,大多时候只会嗯嗯回应一下,实则连他们再讲些什么都没听进去。

沈迟吃得很快,饭碗见底便放下碗筷起身:“我吃饱了,你们吃完和我说一声,我出来收拾。”

妈妈说:“吃这么点?不再多吃点?”

沈迟扯了个借口出来:“……不了,已经很饱了,而且我刚刚在做下学期课文的预习,还没做完。”

妈妈也没再多留:“预习啊……那你快去、快去,别耽误你学习,碗我来洗吧。”

沈迟拒绝了:“不用,你做饭忙了这么久也累,洗一会碗不碍事,那就这么说好了。”说完就回了房间。

妈妈还是怕打扰了沈迟,一个人默默把一桌子的碗碟都洗了……

转眼来到开学前一天,作业一笔没动的沈迟要动用他穿越者的力量了。

沈迟轻轻捏着小忆的双臂,谄媚地说:“求求你了,就动动你的小手把我作业都写满吧。”

小忆高贵地抬起他的右手,细细打量着:“嗯……好像…有些粗糙呢。”

沈迟默默翻了个白眼,一个褶子都没有的手臂,哪来的粗糙?

沈迟从桌上拿来了当时小忆涂他脸上的护肤品,直接挖了一大勺的保湿霜甩在了小忆的右手上,然后细致地涂抹开来,笑盈盈地凝视着小忆:“你看,现在就不糙了。”

小忆觉得自己的右手上像糊了层油,黏黏糊糊的,难受极了。他用力地甩开沈迟的手,却怎么也甩不开,小忆依旧保持高贵的嘴脸:“行了,退下吧,你的作业,我搞定了!”

“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好不容易甩开了沈迟,小忆立马拿纸巾擦干净手上的霜,接着对着召唤出来的屏幕点几下,沈迟的作业一下子变得陈旧,翻开一看,里面每页的题都写满了。

沈迟惊讶道:“感情金手指开在这了啊,以后的作业都能靠你完成了。”

小忆严词拒绝了:“不行,这些东西还是要自己完成的。这次看你态度诚恳,好心帮你一次,下次我可不干。”

沈迟敷衍道:“行,下次我自己来。”

过了一会儿,他看着那堆作业不禁发出感叹:“没想到一个年近半五的人,还要为作业发愁。”

小忆说:“起码上学比上班轻松,不是吗?”

这倒是真话,上班的确比上学累多了。

沈迟将作业收拾好,分门别类地放进书包里,刚拉上书包链,裤兜里的手机响了一下。

【傻乐大王】:江湖救急!

沈迟心下一明,一下子猜到了李乐的来意。

“哪科?”

【傻乐大王】:哎哟,可以可以,懂我意思

【傻乐大王】:我要政治和地理的

【傻乐大王】:你英语作文写了吗,五篇呢

“……你怎么还剩这么多作业。”

“写了,你别全抄,抄一两句大概意思就差不多了哈”

【傻乐大王】:没事没事,写得完

【傻乐大王】:写完这些,再去找人借点其他科的,就大功告成了

“加油吧孩子”

“开学等着你!”

沈迟今晚很早就睡了,不知是不是太久没体验过开学了,内心还有些激动。

既然已经搞清了顾安则为何会与小说不同,接下来好办多了,带他走出阴影不就够了。只是在此之前得先搞清楚,他那个疤痕在哪,沈迟从始至终都没有看到过,都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眼睛出问题了。

第二天一早,沈迟便早早来到了学校。可能是来的太早了,班上的人寥寥无几,只是没想到,顾安则来得比他还早。

沈迟偷摸着从后门进入,蹑手蹑脚地走到顾安则身后,接着,一下子蒙住了他的眼睛,沈迟用着富有磁性且性感的气泡音说:“猜猜我是谁——”

顾安则浅浅一笑,苹果肌微微隆起:“我猜,你是我的同桌。”

“答对了!”沈迟拿开了手,坏嘻嘻地笑道,“就奖励你下课陪我一起去打水吧。”

“遵命。”

沈迟不经意地瞥一眼看向隔壁的右手,干净有力,线条均衡,看不出来有疤痕。

奇怪?难道在衣服底下?但李乐又说很明显,蔓延到了脖子那。

沈迟装作翻找书包的东西,转身时,扫了一眼顾安则的脖子。

好像还是没看见呢……

沈迟趁转回来的功夫,又瞥一眼顾安则右边的身子,依旧一无所获。

奇了怪了,疤痕在哪?总不能叫人把衣服撩开看吧,虽然如果真这么要求的话,顾安则还是会照做,但他可不想被当做喜欢看人身体的变态啊……

百思不得其解后,沈迟伸出他自己的手:“把你的右手给我。”

顾安则虽是一脸懵,却诚实地把右手搭了上去。

沈迟凑近细细观察,骨节分明,指尖还带着点薄粉,细嗅还有着淡淡香气。

顾安则谨慎询问道:“怎么了?是有什么问题吗?”

不,是我,我有问题,怎么看了这么久都没发现哪里有疤的呢?!

沈迟觉得这件事可以列入十大未解之谜了——消失的疤痕。

他放开了顾安则的手,淡淡答道:“没事,护手霜挺好闻的。”

顾安则闻了闻自己的手,眼中有淡淡的笑意:“你喜欢这个味道?”

“还行,算不上喜欢,单纯觉得好闻而已。”

顾安则似懂非懂,时不时就把指头放到鼻子底下关注着气味,生怕这味道散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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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金手指的正确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