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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也是穿越了

“无论谁死去,无论谁出生,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时间不会垂怜任何人。”

窗外的光透过厚重的绒布窗帘,在地板上拖出一道发白的亮痕,金发碧眼的男人垂下眼眸,伸手把他圈进了怀里,下巴搁在他脑袋顶上。

“哦,我以前竟然还写过这句话吗?真是不好意思,太久没更新我都忘了。”贞秩整个人被闷在对方胸口,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点愧疚感都没有,脸上甚至还带着点后知后觉的恍然大悟,好像终于想起来自己二十几年前确实敲过这么一行字。

那时候他刚大学毕业,离开糟糕的原生家庭后用打工攒的钱在城中村租了一个小单间,白天到处找工作晚上就对着网上淘来的二手电脑写大纲。

那时贞秩总幻想自己写的小说会不会在哪天突然爆火,然后直接走上人生巅峰,结果呢?坑挖了一个又一个,读者催更的评论堆了几百页,可他始终都没有成为自己理想中的样子。

抱着他的那个男人一听这话,脸上的表情立刻就变了,本来那种温柔又带点怀念的神色瞬间垮下来,嘴角往下撇,眉头皱成一团,双眸里甚至泛起了水光,祂稍微直起身子,两只手还搭在贞秩的肩膀上,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委屈:“老爸你也太不负责任了!你不是说最爱我了吗?”

贞秩被祂这一嗓子喊得头皮发麻。

他抬起手,捏住对方的脸颊肉往外扯了扯,皮笑肉不笑地道:“法图姆,当年光是关于你的稿件我就花了两三千欸,你作为小说里除了女主之外唯一一个有全身设定图的角色就给我偷着乐吧,竟然还敢对我不满?”

法图姆——这个名字贞秩自己念出来都觉得陌生,这是他在那本叫《公爵小姐》的小说里搞出来的角色,一个设定上逼格很高的家伙,金发碧眼,喜欢穿白衣服,动不动就说什么“命运之轮”之类的台词,全身设定图还是他花了大价钱找人画的,那时候他确实对这个角色寄予厚望,打算把他写成那种又神秘又强大的幕后推手。

结果读者根本不买账,评论区全是“这人是不是太装了”“能不能少说两句谜语”之类的发言,搞得他后期只好把法图姆的戏份一砍再砍,只剩关键时刻拉出来撑撑场面。

法图姆揉了揉被捏红的脸颊,嘴巴还不肯停:“哼,后期战力都崩成什么样了?老爸你还好意思说呢。”

祂说这话的时候完全不像贞秩设定的那样,反而像个跟家长赌气的小孩,两条长腿随意地盘坐在床尾的地毯上。

贞秩歪了歪脑袋,黑色的头发顺着动作滑到一边,他穿着件宽大的浅色睡袍,袖口长出一截,把手指头都盖住了大半。

他盯着法图姆看了几秒,忽然说:“所以,是你把我弄过来的?”

他记得很清楚,自己昨晚刚吃完拼好饭,洗了个澡后收拾收拾正准备爽睡,结果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还变成了小孩子,虽然贞秩以前上学的时候常常幻想自己有朝一日可能会穿越到异世界,但这也太突然了吧!

法图姆点了点头,“是的哦,而且这都怪老爸你呢。”祂往前凑了凑,用脸颊亲昵地蹭了蹭贞秩头顶,“谁叫你一直不填坑,都搞得这个世界产生出自我意识了。”

贞秩愣了愣,然后慢慢眯起眼睛,他盯着法图姆的脸看了好一会儿,忽然说:“等等,你怎么讲话一点都不像这个世界的人啊?你串台了吧?”

他记得自己写法图姆的时候,给这个人物设计了一套半文不白的说话方式,动不动就扯什么“因果”“宿命”,日常对话里都要夹几句古典诗,可眼前这个法图姆除了长相符合他的设定,语气和用词都太现代化了,搞什么?

法图姆嘿嘿一笑,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个手机,屏幕还是亮着的,锁屏壁纸是张二次元美少女图,系统界面看起来跟安卓差不多。

祂晃了晃手机,得意的样子藏都藏不住:“这玩意可比老爸你给我的全知全能设定有用多了。”

贞秩一把把手机夺过来,他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发现这东西不仅能点开,里面甚至还装了几个游戏App,图标他认识,他抬起头,眉头拧得更紧了:“这不对吧?你只是小说里的角色,为什么会有设定之外的东西?”

法图姆把手机拿回去,随手划了两下解锁屏幕:“老爸你忘了吗?我是这个世界的本身啊,我都能把你弄来这里了搞个电子产品玩玩不是简简单单?”

祂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你写我的时候,不是老爱写「此身即世界」那种台词吗?我当时就觉得你在胡扯,没想到还真让我捞着了。”

贞秩沉默了一会,又追问道:“所以你把我弄来这里干什么? 而且...我怎么变成阿狄斐斯了?”

阿狄斐斯·洛兹利俄,一位忧郁且沉默的青年,他有一张相当不错的脸庞,在设定上,阿狄斐斯在十六岁时与年长他六岁的戈兰尼尔特家族的现任家主费伦·戈兰尼尔特结婚,而主角艾薇娅则是费伦从旁支挑选作为未来继承人的养女。

额......他为什么会让他们结婚来着?

这个剧情过去太久贞秩已经把这个设定给忘了,算了不重要,反正只要知道阿狄斐俟在设定上是主角的养父就行了。

法图姆看他不说话,又凑了过来,笑眯眯地说:“那家伙说想去别的地方看看,结果直接跑掉了!”

“......这集神了。”贞秩没问法图姆是怎么做到的,因为问出来估计也是一堆听不懂的解释。

他反倒在想另一件事。

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自我意识,那他原来待的那个世界呢?是不是也只是一本别人写的小说?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闪了一下,但因为贞秩懒得深想,所以上面那句只是废话。

他又想了想,接着看向法图姆,问道:“所以,你弄我来这里是想让我代替跑路的阿狄斐斯照顾艾薇娅?”

法图姆用力点了点头,金发甩来甩去的:“对啊,反正那家伙不想回来,老爸你又是世界的创造者,所以这个简单的任务交给你再合适不过啦。”

贞秩伸出手,毫不客气地揪住法图姆垂在肩头的一绺金发,使劲扯了扯:“喂,你要毁了我的全勤奖吗?三百块钱够我给你们约好几张头像了。”

他是真的有点急了,毕竟这个月的全勤就差最后三天,眼看奖金就要到手可以奖励自己一顿大餐,结果一觉醒来穿越了,哦不对,是被穿越了。

“快把我弄回去。”贞秩又加了一句,手上的力道又加重了几分。

“痛痛痛,老爸你慌什么?”法图姆被他扯得歪着脑袋,虽然龇牙咧嘴,但脸上还是笑嘻嘻的,“这里的时间流速跟你那边又不一样,而且你不会待太久的,把那个小姑娘养大就好啦!”

贞秩松开手往后靠了靠,整个人陷进柔软的枕头堆里。

养孩子?

他活了三十多年,连盆绿萝都养死过两盆,浇水忘了浇,晒太阳忘了挪,等想起来的时候叶子已经黄了大半,他不喜欢跟外人接触,能线上解决的事现实就绝不见面,周末也不愿意出门全靠外卖和速冻食品续命。

孩子?

孩子那么小那么软,稍微用点力就能伤到,你得看着他吃饭、睡觉、看着他别摔着碰着,你得一整天都悬着心,你要倾注你的爱和血。

但贞秩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早上经常忘了吃早饭,熬夜熬到心律不齐,抽屉里备着速效救心丸,像他这样的人怎么照顾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

但转念一想,这里又不是现实世界。

这是小说,里面的角色按他写的剧本生活,吃饭不用真吃,受伤不会真疼,死了也就是一段文字的事,他在这儿养孩子,跟养个电子宠物好像也没太大区别。

法图姆见他沉默,眼珠转了转,忽然冒出个主意:“我可以帮老爸把时间线往后移动哦!你现在才六岁,那我就让你直接去十年后怎么样?”

贞秩有些迟疑地看向他:“那不就相当于让我直接失去那十年之间的记忆吗?这不会对剧情有什么影响吧?”

他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阿狄斐斯的人物线,六岁到十六岁这十年,按他当初的设定,阿狄斐斯应该是在洛兹利俄家的老宅里度过的,没什么大事发生,主要就是学一些贵族该学的礼节和知识,偶尔参加几次不怎么重要的社交场合,整个人闷闷的,不怎么说话,像棵种在阴影里的植物。

这十年确实没写进正文里,只在人物小传里用两行字带过了,但万一中间有什么关键节点被漏掉了呢?啊,不过,对于这个世界的主角来说,阿狄斐斯的前半生好像也算不上什么。

法图姆直接拍着胸口打包票:“不会,我相信老爸你在这十年里不会做坏坏的事情!”他说得斩钉截铁,双眸里全是毫无来由的信任,搞得贞秩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还挺信任我。”贞秩嘟囔了一声。

他想了想,三百块钱全勤奖和眼前这个被自己扔下多年的小说世界,他在心里掂了掂分量,最后还是叹了口气,“行吧,早点处理完我好回去上班。”社畜的悲哀就在这儿,哪怕穿越了,脑子里挂念的还是那点工资和考勤。

法图姆的笑容忽然变得有点模糊,像电视信号不好的时候屏幕上的雪花点,声音也开始拉长,带着一种嗡嗡的回响:“对了老爸,别忘了你的设定哦,十年后,你得跟费伦结婚!”

四周的光线开始扭曲,房间内的所有东西都像被泡在水里一样晃动起来。

贞秩眼前一黑,身体猛地往下坠,像掉进了很深很深的水里,耳边只剩下法图姆越来越远的声音:“别忘了你给费伦的设定——”

给费伦的设定?

贞秩在下坠的过程中拼命回想。

费伦·戈兰尼尔特。

他给这人的设定是什么来着?

腹黑? 笑面虎? 还是以前很火的闷骚型男?

哇,他已经完全忘了。

下落的速度越来越快,黑暗越来越浓,贞秩最后只感觉是额头撞到了什么软乎乎的东西上,然后意识就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