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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川西的野孩子

林墨最早的记忆,是饿。

不是那种撒娇的、可以随时被零食填满的饿,而是一种更深的、从胃里往上烧的、让人半夜睡不着觉的饿。她躺在被窝里,听着爷爷在隔壁房间的鼾声,听着窗外山风吹过树梢的呜咽声,胃里像有一只小手在不停地抓挠。她试着翻身,把身体蜷成一团,试图骗过那个空荡荡的胃。但那只手还在抓,一下一下的,不肯罢休。

她五岁那年,有一段时间,村里在修路,偶尔会有工程队的卡车经过。有一天傍晚,一辆卡车在村口停下来,司机在路边吃饭,吃的是白米饭和炒菜,还有一碟回锅肉。林墨蹲在不远处的石头上,假装在玩石子,眼睛却一直盯着那个司机的碗。司机吃完了,把剩下的菜汤倒在地上,收拾碗筷上了车。等卡车开走之后,林墨从石头上跳下来,走到那片被菜汤浸湿的地面前,蹲了下来。她看了看四周,没有人。然后她伸出手,用手指蘸了一点地上的菜汤,放进嘴里尝了尝。咸的,油的,带着豆瓣和蒜苗的味道。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尝到回锅肉的滋味。她蹲在那里,把地上那片被菜汤浸湿的泥土,用手指一点一点地蘸起来,一点一点地抿进嘴里,直到那片泥土再也尝不出任何味道。

这件事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爷爷。

爷爷是村里少有的识字人。年轻时在镇上读过几年私塾,能背《三字经》和《千家诗》,写得一手工整的小楷。他在生产队当过会计,后来队散了,他就回到家里,种地,砍柴,偶尔帮村里人写写信、对对账。他的手指因为常年握锄头和柴刀,关节粗大,变形,但当他拿起毛笔时,那双手却出奇地稳。林墨的第一本书,是爷爷用烟盒纸订成的小册子。他把抽完的烟盒拆开,抚平,裁成大小一致的纸片,用棉线装订起来,然后在封面上一笔一划地写上三个字:千家诗。内页里,他用小楷抄满了那些他年轻时背过的诗句,一字一句,工工整整。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林墨四岁的时候,爷爷就教她背这首诗。她坐在门槛上,爷爷坐在她旁边,手里夹着一根自己卷的旱烟,念一句,她跟一句。她不知道“黄河”是什么,不知道“海”是什么,也不知道“千里目”是什么意思。她只是跟着爷爷的声音,用稚嫩的童音,把那些陌生的音节一个一个地吐出来。但她记得爷爷念诗时的神情——他眯着眼睛,望着远处的山脊,声音比平时说话时要慢一些,低一些,像在念某种只有他才听得懂的咒语。

“阿墨,你要记住,”爷爷说,“人可以不识字,但不能不知诗。诗是教人怎么说话的。没有诗,人活一辈子,跟畜生没有区别。”

林墨不太懂什么叫“跟畜生没有区别”。但她记住了爷爷说这句话时的眼神——那是一种她后来在很多年里反复回想的、混合了遗憾和骄傲的眼神。好像他这一辈子没有得到过什么,但他给了他孙女一本烟盒纸订成的《千家诗》,这就够了。

林墨六岁那年秋天,村里的小学开学了。学校在村口,两间土坯房,一间教室,一间办公室。全校一共二十几个学生,从一年级到三年级都挤在同一间教室里上课。老师姓王,是镇上派来的,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戴着一副眼镜,说话慢条斯理的,不像村里人。

第一天上学,林墨穿的是奶奶连夜改的一件旧衣裳——原本是爷爷的一件灰布衬衫,改小了,但穿在她身上还是显得空空荡荡的。她用一根布条在腰间扎了一下,算是腰带。书包是奶奶用碎布拼的,花花绿绿的,各种颜色都有,走在路上,像一个移动的补丁。教室里没有课桌,只有几条长木板搭在土坯上,算是座位。学生们挤在一起,膝盖碰着膝盖,胳膊碰着胳膊。林墨坐在靠窗的位置,窗框上没有玻璃,糊着一层旧报纸,风一吹就哗啦啦地响。王老师走上讲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四个字:人口手木。

“跟着我读:人——口——手——木——”

教室里响起参差不齐的跟读声。林墨也张了张嘴,但没有发出声音。她低头看着自己面前那块用旧报纸包着的课本——那是王老师从镇上带来的旧教材,封面已经掉了,边角卷起,散发着一股陈旧的纸张和墨水的气味。她伸出食指,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封面上那个模糊的印刷字体。她不知道那个字念什么,但她感觉到一种奇异的、陌生的情绪——像是一扇门,在她面前缓缓打开了一条缝。

入学一个星期后,王老师进行了一次摸底测验。说是测验,其实就是让大家在纸上写出自己认识的字,能做几道算术就做几道。大部分学生写了不到十个字就停笔了,算术更是掰着手指头也算不清楚。林墨是最后一个交卷的。她写了满满一张纸——不仅写了王老师在黑板上教过的那些字,还写了爷爷教她背的那些诗里的字。她把那张纸交到王老师手里时,王老师低头看了很久,然后抬起头,用一种她从未见过的眼神看着她。

“这些字,谁教你的?”

“我爷爷。”

“你爷爷读过书?”

“嗯。他会背《千家诗》。”

王老师没有再问什么。但他从那以后,开始额外给林墨布置作业——别的学生在写“人口手木”的时候,他在林墨的本子上写下更难的生字,让她抄写,让她造句,让她试着写一段连贯的话。他甚至从自己带来的书箱里翻出一本破旧的《新华字典》,递给她:“查生字用的。不懂的就查,查完了记在本子上。”林墨接过那本字典,像接过一件圣物。她把它抱在怀里,抱了一路,回到家,用旧报纸仔细地包好书皮,放在枕头边上。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会翻几页,用手指摩挲那些密密麻麻的铅字,一个一个地认,一个一个地记。那本字典的纸张很薄,透光,她能透过一页看到下一页的字影,像重叠的、模糊的山峦。

画画是后来才发现的。

起因是一支粉笔。王老师上课用的粉笔,短的、长的、白的、偶尔有几支彩色的。每次下课,林墨都会等所有人都走了之后,蹲在讲台边,把那些断掉的、短到握不住的粉笔头捡起来,装进口袋里。回到家,她在院子里找一块平整的地面,蹲下来,用那些粉笔头在地上画。她画山,画树,画村里的鸡和狗,画那些她认识的、不认识的东西。她没有老师教,没有人告诉她透视和比例,她只是把自己眼睛里看到的东西,用手重新画出来。她画的鸡,翅膀是张开的,爪子是抓在地上的,看起来随时会咯咯叫着跑走。她画的狗,耳朵是竖着的,尾巴是卷着的,像在冲什么人叫唤。她画的爷爷,坐在门槛上抽烟,脸上的皱纹一道一道的,像干裂的河床。

村里的大人路过时,偶尔会停下来看一眼,说一句“这丫头手还挺巧”,然后就走了。没有人觉得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在农村,手巧不是什么稀罕品质——村里有的是会编竹筐、会修农具、会纳鞋底的女人。画画不能当饭吃。但林墨不在乎。她只是喜欢那种感觉——当她蹲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截粉笔头,把眼前的世界重新描画出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像一个造物主。她可以让那只鸡永远张开翅膀,可以让那条狗永远竖起耳朵,可以让爷爷永远坐在门槛上抽烟,不会老,不会死,不会离开。

七岁那年冬天,发生了一件事。

那年冬天特别冷,山上的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生疼。村里的井冻住了,要到更远的山沟里去挑水。爷爷的咳嗽越来越严重,夜里经常咳得睡不着觉。奶奶用陈皮和生姜煮水给他喝,也只能缓解一时。林墨不知道爷爷怎么了,她只知道,爷爷的脸色越来越差,走路越来越慢,吃饭越来越少。

有一天傍晚,爷爷从镇上回来,手里攥着一样东西。他走到林墨面前,摊开手掌。掌心里,躺着一盒彩色铅笔。十二色,包装盒上画着一只 smiling 的卡通熊,颜色鲜艳得刺眼。林墨愣住了。她看看那盒彩色铅笔,又看看爷爷的脸。爷爷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他的手在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累。他从镇上走了两个小时山路回来,为了省两块钱车费。

后来她才知道,爷爷卖了家里唯一一只下蛋的母鸡。

那只芦花母鸡跟了他们好几年,是家里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每天一个蛋,攒起来,拿到镇上能卖五分钱。爷爷把那只鸡卖给了邻村一个收鸡的贩子,换了三块钱,然后去供销社买了这盒彩色铅笔。林墨接过那盒铅笔时,手指是抖的。她打开盒子,十二支铅笔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像十二种颜色的梦。她抽出那支绿色的,在手背上轻轻画了一道。绿色在皮肤上晕开,像春天的第一片叶子。她没有哭。她只是把那盒铅笔紧紧地攥在手里,攥到指节发白,然后抬起头,对爷爷说:“爷,我会画得很好。”

爷爷没有说话。他只是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那只手很粗糙,掌心全是老茧,像一块被风化了太久的石头。但那只手很温暖。林墨站在那里,感受着那只手停留在她头顶的重量,在心里默默地重复了一遍那句话——我会画得很好。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那只下蛋的母鸡,为了那三块钱,为了爷爷走了两个小时山路省下的两块钱车费。从那天起,她开始真正地画画。不是用粉笔头在地上画,而是用那盒彩色铅笔,在爷爷用烟盒纸订成的本子上画。她画得很慢,很小心,每一笔都舍不得浪费。她知道,这盒铅笔用完之后,不一定还有下一盒。

村里人开始说闲话了。

“一个女娃子,读书那么好有什么用?将来还不是要嫁人。”

“画画能当饭吃?她爷爷也是糊涂,卖了下蛋的鸡去买那玩意儿。”

“她妈都跑了,她还在这儿画画,心可真大。”

这些话,林墨都听到了。不是偷听的——她们就是说给她听的,在她路过的时候,在她蹲在门口画画的时候,在她背着那个碎布拼成的书包去上学的时候。她们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她听见。她学会了假装没听到。她低着头,继续走自己的路,继续画自己的画,继续考自己的第一名。但她心里有一团火,在烧。不是那种能把人烧死的烈火,而是一种更持久的、更顽固的、像炭火一样闷在胸腔里的燃烧。她不知道那团火叫什么名字。她只知道,那团火让她在听到那些闲话的时候,不至于哭出来。那团火让她在深夜里,就着一盏煤油灯,继续写字,继续画画。那团火让她在爷爷咳嗽的时候,在心里默默地发誓——总有一天,她会让他们闭嘴。

八岁那年,她画了一幅画,送给爷爷。

画的是爷爷坐在门槛上抽烟的背影。她用那盒彩色铅笔,用了整整三天时间。她画了爷爷佝偻的背,画了他夹着烟的手指,画了他面前那片灰蒙蒙的山峦,画了天边那一抹将暗未暗的晚霞。她没有学过透视,没有学过构图,但她画出了爷爷身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那种沉默的、坚硬的、像山一样压在那里、又像山一样沉默地承受着一切的东西。爷爷接过那幅画,看了很久。他没有说画得好不好,只是把画接过去,小心地抚平,然后夹进了他那本手抄的《千家诗》里。

“阿墨,”他说,“你心里有事的时候,就画出来。画出来了,就不那么难受了。”

林墨点了点头。她不知道爷爷说的是对还是错。她只知道,当她蹲在地上,手里握着铅笔,把眼前的世界一点一点地描画出来的时候,那些让她难受的东西,确实会暂时变得轻一些。像把一块石头从心里搬到了纸上。

那年冬天,爷爷的咳嗽更重了。他开始咳血。林墨看到过,有一次爷爷咳完之后,摊开手掌,掌心里有一小片暗红色的血迹。他很快把手握紧了,不让她看到,但她已经看到了。她没有问。她只是在那天晚上,等爷爷睡了之后,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在月光下,用那盒彩色铅笔,画了一棵很粗很粗的树。树根深深地扎进土里,树干笔直地伸向天空,枝叶茂密,像一把巨大的伞。她在那棵树下画了一个很小很小的人。那个人抬起头,看着树冠,看不到顶端。她不知道为什么要画这样一幅画。她只是觉得,爷爷应该像那棵树一样,一直站着,一直活着,一直不会倒下。

那幅画她画了很久,画完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她收起铅笔,站起身,看到远处山脊线上透出一线灰白色的光。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她把那幅画折好,压在枕头下面,然后走进屋里,生火,煮粥,等爷爷醒来。

她不知道的是,很多年后,当她坐在成都东郊那间漏雨的厂房角落里,手里握着剪刀和针线,在布料上发泄着那些说不出口的愤怒时,她会想起这个清晨——想起那棵她画了一整夜的树,想起那个站在树下仰头张望的小人,想起爷爷说的那句话:“你心里有事的时候,就画出来。”她不知道那算不算预言。她只知道,她这一辈子,好像真的只会做这一件事——把那些说不出口的东西,变成看得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