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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 8 章

谭翊握着手机,把那条语音又听了一遍。酒吧的音乐声太大,他怕自己听错了。但没错,傅恒霁的声音清清楚楚地从听筒里传出来——“谭翊,我喺M Club,你喺边?”

他不在吧台。谭翊的目光快速扫过主厅,卡座区被幕帘挡住了大半,看不清楚。他又站起来,踮了踮脚,视线越过人群的肩膀和头顶,在暗红色的灯光里寻找。

然后他看到了。

不是看到了傅恒霁。是看到了乔舒。

乔舒站在最里面那排卡座的最末一个位置,橙色卫衣在暗红色的灯光下变成了棕红色,他正朝着幕帘后面说着什么,脸上带着那种“终于等到了”的表情。

谭翊坐下来,拿起手机,打了四个字:“你在哪里?”

发出去之后,他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吧台上,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威士忌已经不那么烈了,冰块化了大半,酒液被稀释成了一种温吞的淡琥珀色,喝起来像一杯带着酒味的凉茶。

他不想让傅恒霁知道自己已经在M Club了。或者说,他不想让傅恒霁知道自己是因为看到了那条朋友圈才来的。

但更准确地说,他不想让傅恒霁知道自己在等。

等什么?不知道。从大排档那晚之后,他就一直在等。等消息,等回复,等那个人的名字出现在手机屏幕上。他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结果,他只知道这个等待的过程让他的胃一直处于一种微微收紧的状态,不疼,但很不舒服。

手机震了。

傅恒霁:“我在最里面的卡座,乔舒这里。你过来还是我过去?”

谭翊看着这行字,拇指悬在键盘上方,停了大概五秒钟。他本来想打“我不过去了”,但手指不听使唤地打了另外三个字:“我过来。”

发完他就后悔了。但他站起来,把雪茄盒夹在腋下,端着酒杯,朝最里面的卡座走过去。

穿过主厅的时候,有几个人认出了他,微微欠身叫了一声“谭少”,他点了一下头算作回应,脚步没停。卡座区最末的位置被黑色的丝绒幕帘半遮着,从外面看不太清楚里面坐了谁,只能看到幕帘下面露出一截桌腿和几只酒杯的底部。

谭翊掀开幕帘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傅恒霁,是茶几上那瓶酒。

一瓶麦卡伦30年,雪莉桶单一麦芽威士忌,深琥珀色的酒液在灯光下像融化的蜂蜜。瓶身没有标价,但在澳门,这瓶酒的市场价大概在四万到五万澳门币之间,酒吧里卖至少要翻一倍。瓶塞已经拔开了,酒少了一小截,大概被倒出了三四杯。

第二眼他才看到傅恒霁。

傅恒霁坐在卡座的最里面,靠墙的位置。他今晚穿了一件暗酒红色的丝质衬衫,面料在灯光下泛着低调的光泽,扣子解开了两颗——不对,是三颗。第三颗扣子也解开了,衬衫几乎是从肩膀上挂下来的,领口大敞着,露出整个锁骨和一大片胸口。那片皮肤在暗红色的灯光下白得发亮,锁骨下方的凹陷处有一小片阴影,像是专门打上去的修容。

他靠在黑色的皮质沙发里,一条腿翘在另一条腿上,姿态松散得像一滩水。右手端着一杯麦卡伦30年,左手搭在沙发靠背上,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中指上戴着一个很细的银色戒指。

他旁边坐着两个人。

一个男模,一个女模。

男模坐在傅恒霁右手边,穿了一件黑色的紧身T恤,面料薄得像第二层皮肤,把胸肌和腹肌的轮廓勾勒得一清二楚。他的肩膀很宽,手臂上有纹身,从手腕一直延伸到袖口里面,看不清是什么图案。五官是那种很标准的帅,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嘴唇的形状很好看,嘴角微微上翘,天生一副笑相。

女模坐在傅恒霁左手边,穿了一件裸粉色的吊带裙,裙子的领口开得很低,几乎要开到肚脐眼。她的头发很长,黑色的直发披在肩上,发尾微微卷曲,在灯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五官很精致,不是那种整容脸,是天生丽质的那种好看,眼睛很大,眼尾微微上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两道月牙。

乔舒坐在傅恒霁对面,旁边还坐着三四个人,谭翊不太认识,大概是乔舒其他的朋友。

但让谭翊在掀开幕帘的瞬间就停住脚步的,不是那两个模特,不是乔舒,不是那瓶麦卡伦30年,而是傅恒霁看他的眼神。

傅恒霁歪着头,靠在沙发里,手里端着威士忌,看着他笑。那个笑很慢,从嘴角开始,一点一点地蔓延到眼睛里,再到眉梢,最后整个人都在笑。不是那种夸张的大笑,是很安静的、像猫看到猎物走进自己领地时的那种笑。

“谭翊。”傅恒霁叫他名字,用的是普通话,声音不大,但在这个半封闭的卡座里听得很清楚,“你终于来了。”

又是“终于”。上次在十号仓库,谭翊对他说“你终于都嚟啦”,现在他把这两个字还回来了。谭翊不确定他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但他确定傅恒霁说这两个字的时候,那双眼睛里的光变了一种颜色。

“坐。”傅恒霁用下巴点了点自己旁边空着的位置。

谭翊没有立刻坐下。他站在那里,把幕帘放下来,隔开了外面的音乐和视线。卡座里安静了一些,只剩低音炮的震动从地板传上来,震得茶几上的酒杯微微颤动。

他把雪茄盒放在茶几一角,坐下了。坐在傅恒霁指的那个位置上,和傅恒霁之间隔了大概半米的距离。不远不近,刚好能闻到傅恒霁身上的味道——不是洗衣液了,今晚是香水。很淡的木质调,带一点点烟熏味和皮革味,是那种不会让人觉得刻意但仔细闻就会上瘾的味道。

“谭二少,饮咩?”乔舒从对面探过身来,手里拿着一瓶已经开了的红酒,热情得像在招待自己家的客人。

谭翊晃了晃自己手里的杯子——他从吧台带过来的那杯Old Fashioned还没喝完,冰块已经化得差不多了,杯底剩着一层淡琥珀色的液体。“还有。”他说。

乔舒看了一眼他杯子里那点可怜的剩酒,皱了皱眉,二话不说拿过茶几上那瓶麦卡伦30年,拧开瓶塞,直接给谭翊倒了小半杯。

“饮呢个。”乔舒说,“傅少带嘅酒,不饮白不饮。”

谭翊看了傅恒霁一眼。傅恒霁正端着酒杯,歪着头看他,那个表情怎么说呢,像在欣赏一幅画,或者一首诗,或者任何值得慢下来仔细看的东西。

“你带来的?”谭翊问他。

“嗯。”傅恒霁端起酒杯,朝他举了一下,“敬你。”

“敬我什么?”

“敬你今晚来了。”

谭翊看着他那张脸,那张在暗红色灯光下显得过分好看的脸,忽然觉得有点恍惚。他和傅恒霁坐在这张皮质沙发上,距离不到半米,中间只隔了一层被酒精浸泡过的空气。茶几上摆着一瓶四五万的威士忌,旁边坐着两个身材和脸蛋都无可挑剔的模特,乔舒在对面的沙发上和人聊着天,笑声一阵一阵地传过来。

这一切都很纸醉金迷。很澳门。很符合他们这两个纨绔子弟该有的样子。

但谭翊觉得不对劲。

他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就是有一种很强烈的违和感——像穿着一件看起来很合身但内衬的标签一直扎着脖子的衣服,表面看不出问题,但穿的人每时每刻都知道哪里不对。

他端起那杯麦卡伦30年,和傅恒霁碰了一下杯。两只水晶杯碰撞的声音很清脆,在卡座里回荡了一下,然后被低音炮吞没了。

他喝了一口。酒很滑,入口是雪莉桶特有的甜味,太妃糖、干果、黑巧克力,然后是木质的辛辣和烟熏味,一层一层地在口腔里展开,最后收尾是悠长的、温暖的、带着一点点泥煤味的余韵。

好酒。

但他没心思品。

因为傅恒霁旁边的男模动了。

那个穿黑色紧身T恤的男模,Alex——谭翊刚才在吧台见过的那位——往傅恒霁的方向靠了靠,手臂搭在了傅恒霁身后的沙发靠背上。这个动作很微妙,没有直接碰到傅恒霁的肩膀,但距离近到只要傅恒霁稍微往后靠一点,就会靠进他的臂弯里。

Alex侧着头,嘴唇贴近傅恒霁的耳朵,说了一句什么。音乐声太大,谭翊听不清他说了什么,但他看到了傅恒霁的反应。

傅恒霁偏过头,看了Alex一眼。

那一眼很短,但谭翊捕捉到了一个细节——傅恒霁看Alex的时候,眼睛里没有那个笑。不是说他面无表情,他嘴角还是有弧度的,但那只是一个社交的弧度,和他刚才看谭翊时的笑完全不是同一个东西。

傅恒霁对Alex说了句什么,Alex听完笑了笑,识趣地收回了搭在沙发靠背上的手臂,靠回了自己的位置。

谭翊把这一幕从头看到尾,什么都没说。他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这次喝得比刚才多,酒精的热度从胃里升上来,把胸腔里的某个角落烧得发烫。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他看到那个男模靠近傅恒霁的时候,脑子里第一个念头是:那个人的手搭在傅恒霁身后,离他的肩膀只有几厘米。第二个念头是:傅恒霁今晚这件衬衫的扣子解开了三颗。第三个念头是:第三个扣子不能再解了。

这些念头来得太快,快到他来不及控制,也来不及否认。

“谭翊。”傅恒霁叫他。

谭翊从酒杯后面抬起眼。

“你识唔识Alex?”傅恒霁指了指自己右手边的男模,用的是普通话,大概是考虑到Alex听不懂粤语。

Alex适时地露出一个微笑,朝谭翊微微颔首:“刚才在吧台见过。谭少,幸会。”

谭翊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不到一秒钟,然后收回,端起酒杯,看着杯里的酒液,说了一句很轻的话:“刚才见过,不熟。”

这句话是对傅恒霁说的。但“不熟”这个词,谭翊说出来的时候,心里同时指了两个人——Alex和傅恒霁。他和Alex不熟。他和傅恒霁也不熟。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在意傅恒霁身边坐着什么人,他没有这个资格。

傅恒霁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忽然笑了,笑得很开,眼睛弯成一个很好看的弧度。他转头对Alex说了一句英文,语速很快,谭翊只听出了“drink”和“bar”两个词。Alex听完点了点头,站起来,拿起自己的酒杯,朝谭翊礼貌地笑了一下,然后走出了卡座。

男模走了。

谭翊看着Alex消失在幕帘后面的背影,又看了看傅恒霁。傅恒霁正若无其事地喝着酒,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好像他没有刚刚把一个男模从自己身边赶走。

乔舒从对面探过头来:“咦,Alex呢?”

“我叫佢去吧台帮我攞杯酒。”傅恒霁说。

“你手边唔系有酒咩?”乔舒指了指傅恒霁手里那杯满着的威士忌。

傅恒霁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酒,好像刚刚才发现酒杯是满的,然后抬头看了乔舒一眼,嘴角一弯:“我钟意饮两杯。”

乔舒翻了个白眼,缩回去了。

傅恒霁转过头,看着谭翊。

两个人对视了一秒,也许是两秒,也许更久。谭翊不记得了,因为在那一两秒钟里,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傅恒霁的眼睛吸走了。那双眼睛在暗红色的灯光下变成了深棕色,瞳孔很大,里面映着卡座里昏黄的光,像两颗被火光照亮的黑曜石。

“你今天这件风衣很好看。”傅恒霁说,普通话,语气随意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谭翊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黑色风衣。他差点忘了自己还穿着这件风衣,从公司出来之后就没脱过,酒吧里温度不低,他穿着风衣其实有点热,但一直没想起来脱。

“谢谢。”他说。

“脱了吧,”傅恒霁说,“你不热吗?我看你鼻尖都出汗了。”

谭翊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尖。确实有点湿。他不知道自己是因为热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出的汗。他犹豫了一下,把风衣脱了,搭在沙发靠背上。风衣下面是一件白色的亨利衫,领口的扣子解开了两颗,锁骨和颈窝露在外面。亨利衫是修身款,面料有弹性,贴在身上,把肩膀和胸部的线条勾勒得很清楚。他的肩膀很宽,不是那种夸张的宽,是比例很好的那种宽,和窄腰长腿配在一起,整个人看起来像一柄被精心打磨过的刀。

傅恒霁的目光从他脸上滑到脖子,从脖子滑到肩膀,从肩膀滑到腰线,然后收回来。整个过程很快,快到几乎不露痕迹,但谭翊感觉到了——那道目光经过的地方,皮肤表面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擦过,微微发热。

“你这件亨利衫也好看。”傅恒霁说,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放下杯子,“但你今晚是不是专门来点男模的?在吧台的时候,Alex是不是先找的你?”

谭翊端着酒杯的手一顿。

傅恒霁的眼睛里有一个笑,那个笑不大,但很坏。是那种“我什么都知道”的坏,是那种“你别想骗我”的坏,是那种“你今晚做的每一件事我都看在眼里”的坏。

“不是。”谭翊说。

“不是什么?”

“不是专门来点男模的。”

“那你是来做什么的?”

谭翊看着傅恒霁。傅恒霁歪着头等他回答,姿态很放松,像一只半眯着眼晒太阳的豹子,看起来很慵懒,但随时可以扑过来。

谭翊张了张嘴,脑子里有一个答案,但他不能说。那个答案是:我来这里是因为我想看看你会不会来。

他说出口的是:“我来喝酒。”

傅恒霁笑了,那种“我信你个鬼”的笑,但他没有拆穿谭翊。他只是伸出手,拿起茶几上那瓶麦卡伦30年,给谭翊的杯子里又添了一点,然后给自己也添了一点,然后把瓶子放回茶几上,瓶底和玻璃茶几碰撞,发出沉闷的一声响。

“那就喝酒。”傅恒霁说,端起酒杯,朝谭翊举了一下。

谭翊端起杯,两只水晶杯在暗红色的灯光下轻轻碰了一下。声音清脆,像一颗小石子丢进了深水里——咚的一声,没有回音,只有一圈一圈扩散开去的涟漪。

坐在傅恒霁左手边的女模一直没有说话。她安静地靠在沙发里,手里端着一杯香槟,小口小口地喝着,姿态优雅而克制。她的目光偶尔落在傅恒霁身上,偶尔落在谭翊身上,嘴角挂着一个若有若无的微笑,像在看一出很精彩但和她无关的戏。

乔舒从对面探过身来,看了看傅恒霁,又看了看谭翊,然后咧嘴笑了:“你们两个坐埋一齐,呢个卡座瞬间就高级咗。”

“原来唔高级咩?”傅恒霁挑眉。

“原来都高级,但而家系高级嘅二次方。”乔舒说完自己先笑了,笑得前仰后合,差点把手里的红酒洒出来。

谭翊没有笑。不是因为他觉得不好笑,是因为他注意到了一件事——傅恒霁的左手,搭在沙发靠背上的那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移动了位置。原本他的手在靠近自己肩膀的地方,但现在,他的手指离谭翊的肩膀只有不到十厘米的距离。

十厘米。

一张银行卡的宽度。一支口红的长度。一本护照的短边。

十厘米。

谭翊的余光一直盯着那几根手指。傅恒霁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整齐,中指上那个细银戒指在灯光下偶尔闪一下光。那些手指就那么松松垮垮地搭在沙发靠背上,看似随意,但谭翊觉得那是一个故意的位置——一个刚好不会碰到他、但也刚好让他无法忽视的位置。

谭翊动了一下,往沙发扶手的方向挪了大概五厘米。不是因为他怕傅恒霁碰到他,是因为他的心跳太快了,快到他不确定傅恒霁能不能听到。他需要多一点距离来让自己冷静下来。

傅恒霁的手没有追过来。

它就停在那里,手指微微蜷着,像一只睡着了的蝴蝶,翅膀合拢,一动不动。

但谭翊知道它没有睡着。因为它偶尔会动一下——指尖轻轻敲击沙发靠背的皮革面,一下,两下,三下。没有节奏,没有规律,像是在跟着某首只有傅恒霁自己能听到的音乐打拍子。

女模终于开口了。她用普通话对傅恒霁说:“傅少,这位是你朋友?”

她的声音很好听,软软的,糯糯的,像刚蒸好的糯米糕。说话的时候她微微侧过身,面朝谭翊,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下,然后很自然地移开了——一个很聪明的女人,知道什么时候该看,什么时候不该看。

“嗯,”傅恒霁说,“谭翊。”

“谭少好。”女模微微颔首,嘴角的弧度恰到好处,“我姓林,林诗音。”

诗音。谭翊在心里默念了一下这个名字。很美的名字,和她这个人很配——温柔、优雅、知进退。

“你好。”谭翊说,语气礼貌但疏离,和他在任何社交场合对任何人说“你好”时一模一样。

林诗音没有试图和谭翊多聊,她转回去,继续端着她的香槟,小口小口地喝着,目光落在茶几上那瓶麦卡伦30年的酒标上,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谭翊开始觉得热了。

不是因为酒吧的温度,是因为傅恒霁。

这个人的存在本身就在升高他周围的温度。他坐在傅恒霁旁边,距离不到半米,他能感觉到那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热量,那种年轻男人的、健康的、带着一点酒精和香水味道的体温。他甚至能感觉到傅恒霁呼吸的节奏——不快,很慢,比正常人慢一些,像一个习惯在水下憋气的人。

他又喝了一口酒,把杯子里的麦卡伦30年喝完了。酒液从喉咙滑下去,热度在胃里散开,然后从胃里往上升,升到胸口,升到脖子,升到耳朵。他的耳朵在发烫,他知道,因为他能感觉到耳廓表面那层薄薄的皮肤正在变热,像被火苗舔了一下。

“再来一杯?”傅恒霁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很近,近到谭翊能感觉到他说话时气流轻轻拂过自己耳边的皮肤。

他侧头看傅恒霁。

傅恒霁不知道什么时候靠近了。他的肩膀几乎要碰到谭翊的肩膀,那张脸在暗红色的灯光下离谭翊的眼睛不到三十厘米。谭翊能看到他眉毛的走向——不是完全平的,眉尾微微往下走,让他的表情看起来总是带着一点无辜的、漫不经心的忧郁。能看到他鼻梁上的一个小小的驼峰——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但离得近了,那个小小的弧度就变得很明显。能看到他嘴唇的轮廓——上唇薄,下唇厚一点点,唇色是天生的深粉色,没有涂任何东西,但看起来比涂了东西还好看。

“不用了。”谭翊说。他的声音比自己预想的要低一些,低到最后一个字的尾音微微发颤。他不确定傅恒霁有没有注意到那个颤音,他只能假装没有这回事,端起桌上那杯已经被遗忘很久的Old Fashioned,喝了一口——酒已经完全变成常温了,苦味重得离谱,他皱了皱眉,把杯子放下了。

傅恒霁看着他把那杯难喝的Old Fashioned放下,从茶几上拿了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递给他。谭翊接过来,喝了两口。矿泉水是冰的,从喉咙凉到胃里,把酒精的热度冲淡了一些。

“谭翊。”傅恒霁忽然叫他的名字,用了很轻很轻的声音,轻到像是怕被卡座里的其他人听到,又像是故意只让他一个人听到。

谭翊拿着矿泉水瓶的手紧了紧。

“嗯。”

“你上次在大排档,最后说的那句话,我后来想了想,”傅恒霁顿了顿,嘴角的那个笑慢慢变大,眼角弯起来,眼底的光像被什么东西点燃了一样,“你是不是在关心我?”

谭翊的动作僵住了。

他拿着矿泉水瓶,瓶口离嘴唇大概两厘米,手指的关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他花了大概一秒钟的时间来消化傅恒霁的这句话,然后拧上瓶盖,把矿泉水瓶放在茶几上,放得很稳,没有发出一丝多余的声响。

“我没有。”他说。

傅恒霁歪着头看他,那双眼睛里的笑意更深了,深到几乎要把谭翊整个人都淹进去。

“你没有关心我,”傅恒霁慢慢地说,一字一句的,像是在品味每一个字在舌尖上的味道,“还是没有扣扣子?”

谭翊迎上他的目光。

两个人对视了大概三秒钟。

卡座里的空气忽然变得很稠,像被什么东西搅过,变得不那么容易呼吸了。音乐声还在,乔舒的笑声还在,杯盘碰撞的声音还在,但所有这些声音都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隔着厚厚的玻璃,听不真切。

在这片稠密的、安静的、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空间里,谭翊做了一件他觉得自己不会做的事。

他笑了一下。

不是社交的那种笑,不是礼貌的那种笑,不是敷衍的那种笑。是那种很轻很淡的、从鼻息里漏出来的、带着一点无奈和一点认命的、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笑。

“傅恒霁,”他说,普通话,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你是不是对每个人都这么好奇?”

傅恒霁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威士忌,然后把杯子放在茶几上,杯底和玻璃碰撞的声音很轻,像一声叹息。

他把手从沙发靠背上收回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身体微微前倾,缩短了和谭翊之间最后那点距离。他的肩膀几乎贴上了谭翊的手臂,隔着两层薄薄的面料——谭翊的亨利衫和傅恒霁的丝质衬衫——谭翊能感觉到对方身体的温度,温热而结实,像一面刚被太阳晒过的墙。

“我只对我觉得有意思的人好奇。”傅恒霁说。

他的声音很低,低到在这片稠密的空气里,只有谭翊一个人能听到。

谭翊没有回答。不是不想回答,是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回答。他脑子里有太多的回答在打架——有的是反击,有的是玩笑,有的是他根本不敢说出口的东西。这些回答像一群被困在笼子里的鸟,扑腾着翅膀,互相碰撞,谁都没能飞出来。

最后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端起那杯麦卡伦30年,把杯子里最后一点酒喝完了。

酒液从喉咙滑下去的时候,他想:今晚这杯酒,是他喝过的最烈的一杯。

不是因为度数。是因为喝这杯酒的时候,有一个人坐在他旁边,肩膀几乎贴着他的手臂,眼睛里的光像被什么东西点燃了一样,用一种让他心跳失速的方式看着他,对他说“我只对我觉得有意思的人好奇”。

乔舒的声音从对面传过来,打破了这片稠密的空气:“喂,你两个喺度讲咩秘密?讲大声啲啦,等我哋都听下。”

谭翊靠回沙发里,拉开了和傅恒霁之间的距离。那个距离重新变成了半米,不远不近,礼貌而克制。

他拿起茶几上那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又喝了一口。冰水从喉咙滑下去,凉意扩散开来,但他的耳朵还是烫的。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了捏耳垂,想把那烫意捏掉,但没用,烫意不是从外面来的,是从里面烧出来的。

傅恒霁看着他捏耳垂的动作,嘴角弯了弯,没说什么。他转头和乔舒聊了几句,聊的是上周一场赛马的胜负,谭翊听了一耳朵,好像是乔舒押的马跑了最后一名,输了不少钱。乔舒讲得眉飞色舞,输了钱跟赢了钱一样开心,这就是乔舒,澳门最没心没肺的纨绔子弟之一。

林诗音安静地坐在傅恒霁左手边,香槟已经喝完了,她拿着杯子轻轻晃着,杯壁上残留的浅金色酒液在灯光下泛着微光。她的目光落在傅恒霁身上,停留了几秒,又落在谭翊身上,停留了几秒,然后收回来,低下头,嘴角有一个很浅的笑。

谭翊注意到她的笑,忽然觉得这个女人比他想象的要聪明得多。

她看出来了。她看出了这个卡座里真正的主角是谁,也看出了谁是多余的。

林诗音放下酒杯,站起来,身上那件裸粉色吊带裙的下摆轻轻摆动,露出小腿好看的线条。她弯腰拿起自己的手包,对傅恒霁说了一句很轻的话,谭翊没听清,但傅恒霁点了点头,然后林诗音朝谭翊微微颔首,说了句“谭少,我先走了”,转身掀开幕帘,走了出去。

又走了一个。

现在卡座里,除了乔舒和他带来的那三四个人,就只剩傅恒霁和谭翊了。Alex被傅恒霁打发去了吧台,林诗音自己走了,傅恒霁身边的位置空了出来,左边右边都空了,只有谭翊还坐在他旁边,距离不到半米。

谭翊忽然觉得,这个距离太近了。不是物理上的太近,是别的什么意义上的太近。他和傅恒霁坐在这张皮质沙发上,和周围所有的人隔着一层幕帘,像被关进了一个透明的、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气泡里。气泡外面是澳门最纸醉金迷的夜,里面是两个各怀心事的年轻男人,一瓶四五万的威士忌,和一大段不知道该不该跨过去的距离。

“谭翊。”傅恒霁又叫他。

“你今晚叫了我很多次。”谭翊说。

“因为你的名字好听。”傅恒霁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随意,随意到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但正是这种随意让这句话听起来不像一个随意的评价,而像一个被想了很久终于找到机会说出来的事实。

谭翊没有接话。他拿起麦卡伦的瓶子看了看酒标,又放下了。酒瓶上有一层薄薄的灰,不知道是在仓库里放了多久的存酒。

“傅恒霁。”他也叫了他的名字,用了同样的轻的声音,同样的慢的语速。

“嗯。”

“你是不是对每个你觉得有意思的人,都这样?”

这次轮到傅恒霁被问住了。他端着酒杯的手停在半空中,眼睛里的笑意顿了一下,然后慢慢地、像潮水一样退了回去,露出底下的一片深色的、不太容易看清的东西。

傅恒霁没有回答。

他放下酒杯,把翘着的腿放下来,两只脚踩在地毯上,身体微微前倾,手肘撑在膝盖上,十指交叉,低着头,看着自己交叉的手指。

他沉默了大概五秒钟。

这五秒钟里,M Club的音乐从techno换成了house,节奏慢了一些,低音不那么震了。乔舒不知道在和谁打电话,声音压得很低,但偶尔还是会飘过来一两个词。吧台那边传来一阵笑声,不知道是谁讲了个笑话。

然后傅恒霁抬起头,侧过脸,看着谭翊。

他的表情和之前不一样了。之前他是懒洋洋的、漫不经心的、带着那个标志性的似笑非笑的表情。但现在,那些东西都收起来了,像被人从桌面上拂走的碎屑,干干净净地扫掉了,露出桌面本来的颜色。

那是一种很认真的表情。

不是“我在认真和你说话”的那种认真,是“我在认真想一个问题但我不知道答案”的那种认真。

“谭翊,”他说,“我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

“不知道。”

傅恒霁说完这两个字,靠在沙发靠背上,仰起头,看着卡座上方那盏低垂的吊灯。吊灯很小,黑色的金属灯罩,里面是一颗暖黄色的灯泡,光线不亮,但在暗红色的主色调里显得格外突出,像一个在黑暗中独自发光的信号灯。

谭翊看着他的侧脸。仰起的角度让他的下颌线和脖子的线条连成一条流畅的弧线,喉结的轮廓在皮肤下面若隐若现。那件暗酒红色的丝质衬衫在暖黄色的灯光下变成了深红色,领口大敞着,锁骨下方的凹陷处有一小片阴影,随着他的呼吸微微起伏。

谭翊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他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在他和傅恒霁还不认识的年纪,在一个他几乎已经快要忘记的下午。那时候他大概十五岁,一个人在东望洋灯塔下面看书。灯塔建在山顶,风很大,他的书页被风吹得哗哗响,不得不用一只手压着,另一只手翻页。

他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回头一看,是一个穿着校服的少年,比他高,比他壮,头发被风吹得很乱,手里拿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可乐,站在灯塔的台阶上,低头看着他。

那少年看了他一眼,然后走开了,走下台阶,朝山下的方向去了。走了大概十几步,又停下来,回过头,看了他第二眼。那一眼很短,短到可能只有半秒钟。但谭翊记得那半秒钟里的所有细节——少年的眼睛被阳光照成了浅棕色,瞳孔里有一点很亮的光,嘴唇微微张了一下,像想说什么,但最后什么都没说,转身走了。

谭翊当时不知道那个少年是谁。后来他知道了,那是傅恒霁。再后来他以为傅恒霁已经不记得那个下午了,甚至不记得自己曾经在东望洋灯塔下面见过一个看书的瘦弱少年。

但上周在大排档,傅恒霁剥了那么久的虾,自己不吃,放在他碟子里。然后是今天,在M Club,那个人问他“你是不是对每个人都这么好奇”,他反问回去,那个人说“我不知道”。

谭翊忽然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傅恒霁记得那个下午。

不是记得“在东望洋灯塔下面见过一个人”那种模糊的记得,是记得那个人是谁、长什么样、那天穿了什么衣服、手里拿的是什么书的那种记得。

但他没有问。他不想问。因为如果傅恒霁说“不记得”,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失望。如果傅恒霁说“记得”,他更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

“谭翊。”傅恒霁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

谭翊从回忆里抽身,转过头看他。

傅恒霁还在仰头看着那盏灯,暖黄色的光照在他的脸上,把皮肤照成了一种半透明的蜜色。他闭了一下眼睛,然后又睁开,眼睫在灯光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你有没有去过东望洋灯塔?”他问。

谭翊的心跳漏了一拍。

“去过。”他说,声音比他预想的要稳。

“什么时候?”

“很久以前。小时候。”

傅恒霁从吊灯上收回目光,转过头看谭翊。他的眼睛里有那盏灯的倒影,两颗很小的暖黄色光点,嵌在深棕色的瞳孔里,像两颗星星落在了井底。

“我好像也在那里见过你。”傅恒霁说。

他说的是“好像”。但谭翊从他的语气里听出来了,“好像”是一个掩护,掩护一个很确定的事实。

谭翊没有说“我也记得”。他没有说任何话。他只是端起茶几上那瓶矿泉水,又喝了一口。矿泉水已经不那么冰了,但还是很凉,凉意从喉咙滑到胃里,把他心里那个快要烧起来的东西浇灭了一点,没有全灭,但至少没有继续蔓延。

乔舒挂了电话,从对面探过头来,看了看傅恒霁,又看了看谭翊,脸上带着一种过来人才有的、了然于心的微笑。

“两位,”乔舒说,“我哋准备转场去下一间,你哋一唔一齐?”

“下一间?”傅恒霁问。

“新口岸嗰间KTV,我订咗房。有酒,有嘢食,有得唱K。”乔舒说着已经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把没喝完的酒瓶盖好,把酒杯摞在一起,动作熟练得像在自家客厅一样。

傅恒霁看了谭翊一眼。

谭翊看到了那个眼神里的意思——他在问谭翊去不去,但他不问出声,他只用眼神问。

谭翊应该说不去。已经快十二点了,他明天还要去公司,苏念早上九点就会把今天的日程表发到他手机上,他需要保持清醒,需要头脑清晰地处理那些数字和文件,需要在董事会的那些人面前证明他不是一个只会花钱建图书馆的理想主义者。

但他说了:“去。”

傅恒霁的嘴角弯了一下,那个弧度很小,小到如果他不在谭翊旁边,谭翊根本不会注意到。

乔舒站起来,亮橙色的卫衣在暗红色的灯光里晃了一下,他掀开幕帘,朝外面喊了一声:“走啦走啦,下一站新口岸!”

卡座里的人陆陆续续站起来,整理衣服,拿手机,拿包。乔舒带来的那三四个人里有两个人已经喝得有点多了,互相搀扶着站起来,笑得东倒西歪。

谭翊站起来,拿起搭在沙发靠背上的黑色风衣,没有穿上,只是搭在手臂上。他的白色亨利衫在站起来的那一瞬间被扯平了,面料贴着腰线收进去,勾勒出一截很窄很紧的腰。他的腿很长,黑色窄腿西裤把腿型衬得很直,裤脚挽了两道,露出的脚踝上面有一小段跟腱的弧度,在灯光下像一道被精心刻画过的线条。

傅恒霁也站起来了。他的暗酒红色丝质衬衫在他站起来的那一瞬间从肩膀上滑了一下,露出一截肩膀的弧线。他伸手把衬衫拉回来,但没去扣扣子,还是敞着三颗,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

傅恒霁的身材和谭翊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谭翊是那种精瘦型的,肌肉线条很清晰但不过分,像一把薄而锋利的刀。傅恒霁比他更瘦,但不是不健康的瘦,是那种天生的、骨架很细的瘦。他的肩膀不宽,但比例很好,腰窄到看起来能被一只手掌环住,腿长到占了身高的三分之二以上,整个人站在那里的轮廓像一笔被拉长了的行书,流畅、纤细、有一种让人想多看两眼的美感。

谭翊看了一眼他的腰。就一眼,然后移开了。但他移开之后又在心里骂自己,为什么要看?看了又为什么要移开?移开了又为什么要后悔?

他很烦。烦自己,烦今晚,烦这个每隔几秒就要跳出来提醒他“你在意那个人”的该死的心脏。

M Club门口停了几辆车。乔舒的亮橙色兰博基尼,霍彦辰的银灰色保时捷——霍彦辰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谭翊没注意到他在卡座里,但他确实在,因为他的车就停在门口。还有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傅恒霁的。

谭翊的路虎停在巷口,他朝那个方向走了两步,然后听到身后傅恒霁的声音:“你坐我车。”

不是问句,是陈述句。

谭翊停下来,转过身,傅恒霁站在迈巴赫旁边,拉开了副驾驶的门,看着他。路灯的光落在他身上,把那件暗酒红色的衬衫照成了暗红色,他的头发被夜风吹得有点乱,几缕碎发搭在额前,嘴唇微微抿着,站在那里等谭翊做决定。

谭翊犹豫了大概半秒钟,然后放弃了。他转身走回来,弯腰坐进了迈巴赫的副驾驶。

车内很干净,有一股淡淡的皮革味和傅恒霁身上那种木质调的香水味混合在一起的气味,闻起来像一间被精心打理过的私人书房。座椅是真皮的,深棕色,坐上去很软但支撑性很好,座椅加热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温温热热的,从屁股一直暖到腰。

傅恒霁坐进驾驶座,系安全带。他系安全带的动作很慢,先把带子从肩膀上拉过来,扣进锁扣,然后用手捋了一下胸前的带子,确保它没有拧着。整个过程中他的衬衫领口都是敞着的,安全带的带子从他的锁骨上方斜着拉过去,刚好压在那片露出来的皮肤上。

谭翊看着那条安全带压在傅恒霁锁骨上的样子,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你把安全带系紧一点。”

傅恒霁发动车子,侧头看了他一眼,那个笑容又出现了,懒洋洋的,带着一点坏。“你是关心我的安全,还是关心我的扣子?”

谭翊转过头,看着挡风玻璃外面的路。

“关心我的安全。”他说。

傅恒霁笑了,笑声不大,但在密闭的车厢里听得很清楚。他踩下油门,迈巴赫从巷子里驶出来,汇入新口岸方向的车流。

澳门的夜景从车窗外面滑过,霓虹灯的光一段一段地照进来,在谭翊的脸上交替变换颜色。红色的,蓝色的,绿色的,黄色的。他的侧脸在这些光的涂抹下,像一幅正在被创作的抽象画,每秒钟都不一样,但每秒钟都很好看。

车子在友谊大桥上的时候,傅恒霁忽然问了一句:“你有没有想过,路环那块地,如果改成图书馆,会是什么样子?”

谭翊看着窗外海面上碎成一片一片的金色,想了一会儿。

“我想过。”他说,“想过很多次。从灯塔顶上往下看,能看到整片海。海面上有船,有光,有涟漪。图书馆的灯光会是暖黄色的,不刺眼,让人想在里面待一整夜。”

傅恒霁没有说话。

谭翊继续说:“一楼咖啡厅的咖啡不会很贵,二十块一杯,任何人都喝得起。二楼阅读区会有很多很大的落地窗,面朝大海,白天的时候阳光会照进来,下午三点钟的光线最好,刚好落在书架的那一排。三楼以上是私人阅读室,很安静,安静到能听到翻书的声音。灯塔会保留原来的样子,只做结构性加固,外面的藤蔓不拔,让它们继续长。”

他说完这些,车厢里安静了几秒钟。

“你说这么多,”傅恒霁的声音从驾驶座的方向传过来,“是不是在说服我?”

谭翊侧头看他。

傅恒霁的眼睛盯着前方的路,但嘴角有一个很浅很浅的弧度,不是笑,是比笑更轻的东西,像是某种情绪的种子刚刚破土,还没来得及长出形状。

“不是说服你,”谭翊说,“是告诉你。”

车子下了友谊大桥,拐进新口岸的街区。KTV在一条不是很宽的街上,门面不大,但门口停的车一辆比一辆贵。乔舒的亮橙色兰博基尼已经停在门口了,霍彦辰的保时捷停在他旁边,还有几辆谭翊不认识的车。

傅恒霁把车停在KTV门口,熄了火,但没有立刻下车。他坐在驾驶座上,两只手放在方向盘上,看着前方被霓虹灯染成粉紫色的街景,沉默了几秒。

“谭翊。”他说。

“嗯。”

“明天竞标会,你会赢。”

谭翊看着他。

傅恒霁没有转头,还是看着前方,但他的声音很清晰,每个字都像是被仔细想过之后才说出来的。

“你的方案比傅氏的好,好很多。图书馆比酒店好,灯塔比别墅好,你比所有人都好。”

谭翊的手指在膝盖上收紧了一下。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他问,“你是傅家的人。”

傅恒霁终于转过头来看他。KTV门口的霓虹灯在他脸上交替变换颜色,粉紫色的光把他整个人笼罩在一层不真实的、像梦一样的光晕里。

“我是傅家的人,”傅恒霁说,“但我也是一个会去图书馆的人。”

他推开车门,下了车。夜风灌进来,把车厢里那个木质调的香水味吹散了一些。谭翊坐在副驾驶上,看着傅恒霁绕过车头走到他这一侧,拉开了他的车门。

“到了。”傅恒霁站在车门外,弯腰看着车里的谭翊,一只手撑着车门框,另一只手插在裤袋里。他的暗酒红色衬衫在KTV的霓虹灯下变成了深紫色,领口敞着,锁骨上方的皮肤被光照得像一层薄薄的蜜蜡。

谭翊从车里出来,站直了身体。他的黑色风衣还搭在手臂上,夜风吹过来的时候,他把风衣抖开,披在了肩上,没有穿袖子,就那么披着,像披着一件斗篷。

两个人并排站在KTV门口,一个穿暗酒红色丝质衬衫,披着黑色风衣,衬衫扣子解了三颗,风吹过来的时候衣角往后飘,露出腰线以下那个让人移不开眼的轮廓。一个穿白色亨利衫和黑色窄腿西裤,风衣披在肩上,金丝边眼镜在霓虹灯下反射着粉紫色的光,宽肩窄腰长腿的线条在街灯下被拉成了一幅比例完美的剪影。

乔舒从KTV大堂里探出头来,看到这两个人站在门口的样子,吹了一声口哨。

“喂,你两个係度拍电影啊?入嚟啦!”

傅恒霁偏头看了谭翊一眼,笑了。然后他伸出手,在谭翊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很轻,轻到几乎感觉不到压力,但那一下的触感从谭翊的肩膀传到了心脏,又从心脏传到了指尖。

谭翊站在那里,肩膀上的余温还没散去。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不再在意傅恒霁碰他的每一个瞬间。他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想不想让自己不再在意。

他只知道,今晚他不会回家了。至少不会在十二点之前回家。

他和傅恒霁一起走进了KTV的大堂。乔舒订的房间在五楼,最大的一间,有落地窗,能看到新口岸的夜景。茶几上已经摆好了酒——又是威士忌,这次是日产的响17年,瓶子很漂亮,有二十四个切面,在灯光下像一块琥珀色的钻石。

房间里已经有七八个人了。霍彦辰坐在沙发上,正在用手机点歌,旁边坐着两个谭翊不认识的女生,都很年轻,穿着很短的裙子和很高的高跟鞋。角落里有人在玩骰子,骰盅扣在玻璃茶几上的声音很清脆,一下一下的,像是在给房间里的喧闹打着节拍。

谭翊走进房间,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他把风衣从肩上拿下来,叠了一下,放在沙发扶手上,然后拿起茶几上的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

傅恒霁没有跟过来。他去了点歌台那边,和霍彦辰站在一起,低头看着点歌的屏幕,两个人的肩膀挨着肩膀。霍彦辰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傅恒霁笑了一下,拿过麦克风,坐在了点歌台旁边的高脚椅上。

房间里安静了一瞬。

不是因为大家都不说话了,而是因为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傅恒霁要唱歌了。

谭翊端着矿泉水瓶,看着坐在高脚椅上的傅恒霁。那件暗酒红色的丝质衬衫在房间里的暖黄色灯光下变成了深红色,他的腿很长,高脚椅的脚踏对他来说有点矮,他的膝盖弯着一个很好看的弧度,脚尖点着地面,轻轻晃着。

麦克风在他手里,他低头看着屏幕,嘴唇微微动了一下,像在读歌词。前奏响起来的时候,谭翊听出了那首歌。

是张学友的《李香兰》。

一首很老的歌,老到KTV的版本MV还是九十年代画质的,画面里张学友穿着白色西装,站在一个昏暗的舞台上,灯光在他身上打出一圈光晕。

傅恒霁开口唱的时候,谭翊的手指在矿泉水瓶上收紧了。

他唱得不算好。不是那种专业歌手的好,有几个音微微跑了,气息也不够稳,但他唱得很慢,很轻,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很深很深的地方挖出来的,带着一种让人说不清楚是难过还是温柔的东西。

“恼春风,我心因何恼春风。说不出,借酒相送。”

他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粤语的咬字很软,尾音微微往上翘,像一根羽毛在空气中飘,飘到谭翊的耳朵里,落在某个他够不到的地方,沉甸甸的,压得他喘不过气。

房间里的喧闹声小了很多。霍彦辰靠在沙发里,闭着眼睛,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打着拍子。乔舒不知道什么时候安静下来了,端着一杯酒,坐在角落里,看着傅恒霁,表情里有一种很少在他脸上出现的、认真的东西。

谭翊把矿泉水瓶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里,看着傅恒霁。

他看着傅恒霁唱歌的样子,看着他偶尔闭一下眼睛、偶尔抬头看一眼天花板、偶尔在唱到某个高音的时候微微皱眉的样子。他看着他的喉结随着音高上下滚动,看着他的手指在麦克风上轻轻摩挲,看着他锁骨下方那片被安全带的带子压过的皮肤上还有一道浅浅的红印。

谭翊端起茶几上那杯不知道是谁倒的威士忌,喝了一大口。

酒很烈。他想,酒精也许能让心跳慢一点。但酒咽下去之后,心跳没有变慢,甚至更快了。

他靠在沙发里,手里端着酒杯,眼睛一直看着傅恒霁。

他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

但他知道,从今晚开始,有些事情不一样了。不是量变,是质变。像水在九十九度的时候还是水,到了一百度,就变成了蒸汽。你看不到那个变化发生的瞬间,但变化确实发生了,回不去了。

傅恒霁唱完了最后一句,房间里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他把麦克风放下,从高脚椅上跳下来,走回沙发区。他的目光在房间里扫了一圈,然后落在了谭翊身上。

他走过来,在谭翊旁边坐下。这一次,他没有隔半米。他直接坐到了谭翊旁边,肩膀贴着肩膀,大腿贴着大腿,两个身体之间没有任何缝隙。

沙发是皮的,但不凉,因为被体温焐热了。谭翊感觉到傅恒霁的大腿贴着他的大腿,那温度隔着两层薄薄的面料传过来,烫得像一块刚从火里取出来的铁。

“好听吗?”傅恒霁问,侧头看着他,嘴角是那个懒洋洋的笑,但眼睛里的光不一样了。

谭翊握着酒杯的手微微发抖。他努力让自己稳住,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

“好听。”他说。

“骗人,”傅恒霁笑了,“我走音了。”

“走音也好听。”

傅恒霁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笑了。他笑的时候肩膀会微微抖动,那个抖动通过两个人贴着的大腿传到谭翊的身体里,像一颗小石子丢进了水面,一圈一圈的涟漪从他身体的中心向外扩散,扩散到四肢,扩散到指尖,扩散到他以为已经关好了的、所有不愿被人触碰的角落。

房间里的其他人都在做自己的事。有人在唱歌,有人在喝酒,有人在划拳,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这两个肩膀贴着肩膀、大腿贴着大腿的年轻男人。

没有人注意到谭翊搁在膝盖上的右手,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像在进行一场缓慢而艰难的跋涉一样,朝左边移动了一点点。他移动的距离很小,小到可能只有两厘米。

但就是这两厘米,让他的小指,碰到了傅恒霁的手背。

只是碰了一下。不到半秒钟。皮肤和皮肤之间的一触,轻得像蝴蝶落在花瓣上,翅膀合拢的那一瞬间。

然后谭翊把手收回来了,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手指蜷起来,握成一个没有力气的、松松垮垮的拳头。

傅恒霁没有说话,没有看他,没有做任何反应。

但谭翊注意到,傅恒霁放在茶几上的那杯威士忌,在刚才那一瞬间,水面轻轻晃了一下。

不是他碰的。

是傅恒霁的手在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