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是我部门新来的同事,无论谁第一眼见到她,就会认为她是个大美女。
粉白的皮肤,嘴唇天然红润,眉眼水润,眼角似乎闪着光,仔细一看,她喜欢日式妆容,眼睛附近涂着细碎的闪粉。
同事禁不住问她,皮肤怎能这样白,而且白里透红。
菲菲毫不犹豫地笑道:“因为我擦了香奈儿粉饼啊。”
立刻有人会说:“擦粉不是很伤皮肤吗?”
菲菲继续笑道:“擦粉隔离城市的污染与辐射,相对来说,皮肤负担轻多了。”
听来颇有道理。
回头一想,人长得美,果然讲什么都有道理。
人美是非也多。
好多人都喜欢与她搭讪,向她靠近。她用娇俏的脸蛋与伶俐的口齿保持了相当好的人缘,蓝黑的美瞳一斜,白眼都仿佛娇嗔。任谁也责怪不了她。
偏生她主意还多。有时用少女的眼光来识人,有时用利益来识人。使我眼花缭乱。
那天是普通工作日的晚上。她不知怎地想下了班去K歌。
她也找了几个女伴同行。我很少参加这类娱乐活动,犹豫来犹豫去,终究被她说服一起。
可是光有女伴还不行。我见她喃喃自语:可是谁付账呢?
我???
不是我们AA吗?
她略作思考,冲我笑道:“我再去叫几个人。”
叫几个人这种事我压根不必操心。她经常下班后去K歌,男女同事都有,人缘好的人不会缺伴的。
期间我无意中斜瞥一眼她的电脑聊天框,也不知是在与谁聊。我看见她新打的字:桃子也去。
赶紧撤回眼眸,心里有些纳闷。
我也去,这不是已经说好的吗?她为何还要特地去告诉人?
是了,她想多叫几个人。
人少了是容易黄的。
她虽然人漂亮也活络,可是活动太多了,大伙儿可能疲于加入。我鲜少参与这些活动,拿去当作招牌也并无不可。
果然下班后K歌的人很多,得有10来个了,叫了个大包房。还是市场部同事开车送我们过去K厅的。
市场部男同事几乎全员出动,市场部总监也来了。他看起来也差不多年纪,并不像个老古板,与我们打成一片很正常。
可能担心我会紧张,菲菲一直笑盈盈地跟我说话,时不时还碰碰我的胳膊,可以说很关心我了。
人多正好让我摸鱼,也不记得唱了什么歌没有,糊里糊涂的。
玩了一个钟头后,大约到了要操心付账的时候了。我看见菲菲跟市场部总监和另个很活跃的市场部男同事说着话,颇有心事的样子。就猜到是了。
我虽一脸坦然,但模糊知道,这里的女孩子出门是希望男性买单的。不知道今天会怎样,反正要AA我是接受的。等他们决定好,该付钱的时候我出份子就是。
却不料在这欢闹阑珊之际,有人推门加入了。
又掀起一波小**。
是市场部总监的好哥们。年龄也是相仿。
这种时候赶来,而且兴致极高的样子,听见说是刚签了大单子,意气风发。
市场部总监属于比较有性格的外貌,匀称体形。他这位好哥们明显清秀得多,个头也没那种压迫感。
姑且叫他小成吧。
小成连续唱了两三首歌,便慨然决定买单。
消费四小时(加了一小时)的大包房,总共1500元。他临时赶过来,K了不到10首歌,便成了冤大头一般的存在。
菲菲很是松了一口气。
这笔钱数额有点大,全让几个男同事付掉会有点僵,毕竟都是她叫来K歌的人,搞不好她还要搭点钱,否则都是同事,面子上过不去。
后面菲菲与小成合唱过几首歌,还怂恿我也与小成合唱。
又闪又眩黑晶晶的灯光下,包房里喧闹得说个话也得大声喊。
我看见小成凑过来说:“我今天很高兴。”
我也附和着大声说:“我也很高兴。”像所有气氛上来时的傻人傻语,恨不得宣告给身边所有人听见。
十点前后,陆续安排回家。
一般都是开车的带一带顺路的人,没有顺路的话,凑满位置送到邻近的地铁站。
菲菲很关照地让我上了小成的车,跟我叮咛说:“他会送你回家,他答应过的。”
我笑道:“送到地铁也可以。”
“那不行,这么晚了。他会送你回家。”菲菲语气肯定地安抚我。
顺路送了两个同事去地铁站,小成便一路载着我过高架,到浦西。
到小区门口他也不肯停下,非要送进小区。
我只得换个说法,谎说小区里道路窄,车子难行难撤,他才作罢。停在小区亭岗前。
老实人难得说谎,说了谎也难被人识破。
他还喝过一点酒,可能是签单的时候就喝了,人有点晕乎。说答应好的,要送我回到家里才算完。
便走进小区,要带我回家。
可我心中狐疑起来。我不带人回家的。更何况是半夜三更,异性。
可在小区门口拉扯实在难看,只得朝小区里面走去。我住的楼栋在小区最里面的位置,还得走好远。
我想趁势说服他回头离开。
可他并不想啊。
他实在说服不了我,才捧住我脸蛋皱眉生气,别的时候并不会触碰我的身体。他这个人,并不猥琐。
可他也说了要睡在我家。
那我更不可能带他回家了。只在巷道里停滞、来回、拉扯。还得低声。
我实在没有办法时,只能用颤抖的声音告诉他:“你要是真的想约我,可以白天来找我。”
他给不出回应。
他人长得帅,约会我会喜欢的。
然而,他并不想白天来约我,只是想当晚去我家睡觉。
太晚或者太累都不是什么好的理由。
我停在巷子里很久没有向前挪动脚步,他也明白我不可能带他回家的了。
他也终于不再努力说服,只让我走回家,他目送我。
我不太敢相信地向前走几步,见他依旧原地站在昏暗的灯光下。
转过楼栋,再次转头,不见了他。
我故意绕了路,才回到我住的那栋楼。他确实没有跟在后面。他确实是个光明磊落的人。
只是我们相遇的时间不对。
第二天的早上,菲菲笑盈盈地回头关心我: “桃子,昨晚小成送你到家了吗?”
我点头,看她。
“是送到小区门口吗?”
我继续说是,礼貌地笑笑。
她维持着完美的笑靥,道:“我就知道的,小成还是靠谱的,肯定会送你到家。没发生什么别的事吧?”
我看着她若无其事盯着我的模样,心里的狐疑愈发扩大,可是涉世未深且顾及外表礼貌的我,仅仅是正常点头道:“没有啊。”
她颔首笑着回头面对自己的电脑屏幕,适时地轻轻敲击着键盘,进入工作状态。
可是我知道她不无辜呵。
昨晚离我家更近的是那位很活跃的市场部男同事,以往部门活动时他曾经送过我,仅十分钟车程而已。而在小区巷道里聊天时,我从小成口中得知,送我回家后,他回自己家还要开半小时车。
昨晚小成空降KTV房,唱了三五首歌,付了1500元。冤大头一般的存在,总得给他一些补偿。
而在那些人的眼里,我便是那个补偿么?
没错,我玩不起这个游戏。
我拒绝了这个露水情缘。
果然,小成没有再联系过我。他的确不是猥琐的人。兴许心里还有杆秤,明知这样风流情景下认识的女伴,不适合作其它用途。故,既知晓这是一个错误的相遇,那便让它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