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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1

是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观察者身份的,还要从我小学同学黄莉说起。

她身材瘦瘦长长但却皮肤黝黑,黝黑和纤瘦都是遗传了她的妈妈。我们是同班同学,她和我一样学习成绩很好。又是住在我家隔壁的邻居。小时候我很羡慕她,她的爸爸是个煤矿工人。看上去非常老实,从未见过他大声说话。甚至也很少见到他,除了偶尔骑着自行车上下班的身影。他的背影矮小又沉重。在那个年代,煤矿工人的待遇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是非常高的了。

同时我又很羡慕她的妈妈,严格来说我是替我妈妈羡慕她的妈妈。因为黄莉的妈妈身材矮小但是纤细,皮肤黝黑,长相从远处看更像一个支架上的骷髅头。像一个黝黑的人体标本。但是,即便是她长相如此,但却有别人口中享福的命。很多妇女都讨论说她每天只要在家闲着就可以被丈夫养着,同时我同学黄莉每次放学都可以立即吃上她妈妈做的可口的饭菜。黄莉还有个小她两岁的弟弟。她常常请我吃她妈妈炸的鸡块炖的排骨,所以我对她妈妈的厨艺有着一定深刻的较好印象。

黄莉性格温柔可爱,积极努力。她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朋友。我从小对于没有感情基础的人显得过于冷漠,性格慢热。我记忆中从来都是黄莉主动和我聊天才有的交集。放学后她常常去我家找我。如果不是一些成绩的魅力,我想我是交不到朋友的。因为我不擅长长期打开自己心扉去容纳别人走进来。但是我的排异心理绝对不是天生的。

为什么我会替我妈妈羡慕黄莉的妈妈?

在我的印象中,从我有记忆开始。我的母亲一直在辛勤劳动,从未停息。因为爸爸家里很穷,又世代封建务农。不具备赚钱的能力,所以妈妈成了“穆桂英”挂帅带领家人赚钱。

甚至在我小学的那段时间,妈妈独自撑起家里的经济来源。她做过很多种小商贩,摆摊卖水果、在城市街道推销、开过小店...

为了让我和姐姐能来城里上学,她和一心务农的爸爸发生激烈的争吵。过程中留下了身心的伤痕,那是一个家暴是普遍现象的年代。从那时候起,惧怕男性动物的劣根便在我心里发芽。

我再也不会产生对异性的爱。即便萌生,也会熄灭。

我已经不再相信男性是和我们女性一样的动物,我也不再相信所谓的情感和爱。我只知道,我的妈妈爱我。

所以,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和妈妈一起摆摊。我开始观察,观察每一个人。即便是和我不相关的人,一个买橘子的路人。她脸上是一层乌云还是阳光明媚。她的购买欲等级,甚至都写在她的脸上。

有长达一年的时间我会替妈妈羡慕黄莉的妈妈。

我的妈妈个子也高,皮肤雪白,原生家庭的经济条件也相对好点。为什么没有一个像黄莉的爸爸这样养着她的老公。

因为这段婚姻,我的外公和我妈妈曾经断绝关系。每次我去外公家除了善良和蔼的外婆对我们热情招待。外公从来没有流露过对妈妈的任何关心的感情,他总是铁青着脸,似乎还在怒其不争。妈妈在外公面前表现出浓烈的小心翼翼。但是,她每次回去都会做一顿手擀面条。家里每个人都知道,外公最爱吃妈妈做的手擀面。在妈妈不在场的时候,外公总是竖起大拇指夸赞妈妈是家里从小最听话最能干的孩子。但是这话从来没有当着妈妈的面说过。

从那时起,我就告诉自己,我既不要听话也不要能干。因为我不想和妈妈一样,能干又吃苦。在我的视角里,她就像一个运转的机器,永远不停歇的劳动找不到真正的休憩点。命运的齿轮不会因为她努力干活就能得到幸福。她干的再好,也没得到外公的原谅。短期内,也没有得到丈夫的认可和理解。甚至换来被自己父母的孤立,被丈夫的轻视。

曾经有很多瞬间,我也不理解妈妈为什么非要选择爸爸这种人度过余生。为什么不狠心的离开他。她总是说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我小时候当然不能理解。因为当矛盾爆发时,给我带来的只有深深地恐惧。我害怕暴力的场景,但是我无处可藏,我必须暴露在父母的眼皮子底下。我痛恨妈妈的懦弱不反抗。痛恨她的遍体鳞伤。痛恨眼前的一切。但又无处可去。只能被动的降临这个世界,在这两个人的身边长大。

我亲眼看着暴力的发生。一次又一次,直到我习以为常。我变得越来越冷漠,甚至感受不到暴力会激发皮肤的疼痛感。

我看不起姐姐不去制止,同时也看不起自己。

我能做的就是周末跟着妈妈一起去摆摊帮忙。我能做的就是学习成绩搞好,从中感受到自信和尊严。

黄莉的家庭因为有个脾气好又努力赚钱的爸爸让我羡慕不已。

直到有一天,她爸爸的死讯打破了这一切美好的家庭镜像。

2

那是一个夏天的黄昏,因为星星也出来了月亮也快要露出头。黄昏逝去,深夜很快紧跟其后,吞噬了孩童的笑声。

我和黄莉放学后在我家玩耍,和往常一样,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突然有个邻居,是平时和黄莉的妈妈关系最好的李阿姨。她慌慌张张的跑来气喘吁吁愁眉紧锁的说:“黄莉,快回家,你家出事了。”

虽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黄莉和我都预判了绝对不是好事。还没有时间细想,李阿姨已经拉着黄莉奔跑回家。

像是被一股神奇的力量拽住了腿,我没有紧跟着跑过去。过了一会,我试探性的走出家门。对面的黄莉家已经被围绕的水泄不通,我无法走进去一探究竟。大人们个个都慌慌张张。没有一个表现的云淡风轻。

我听到村民的讨论声。

“你刚刚看到没有,好像肠子都捅出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小声的说。声音里流露出明显的惊恐。

“咦...我没敢看刚才。”另一个人小声翼翼的回答。人们脸上均印刻着发愁的样子。

紧接着,我听到了120救护车的声音,看到了围绕水泄不通的道路。在人群里我显得格外渺小,以至于我根本看不到任何关于黄莉的父亲的身影,虽然我努力踮着脚尝试亲眼看到。因为我不相信每天见到的那个憨厚的背影就这样结束了生命。

我依稀记得当时我看到了黄莉的妈妈,她像往常一样梳着油亮的短发。皮肤黝黑,以至于我分不清她当时到底有没有流泪哭泣。因为从她脸上看不到一丝皱眉。那时候我才发现,虽然长相丑陋但是她似乎每天都在用心打扮着自己。尤其是她短发上的定型摩丝。令她的头发显得更加乌黑发亮。她平时不苟言笑,有时候很严肃但是面对像我们这样的小孩也会流露出一丝少见的温柔。

那天我看到泪流满面的黄莉和她哇哇大哭的弟弟。

那个夏天的黄昏傍晚,我和黄莉的欢笑声永远定格在那一刻,从此我们再也没有一起开心的玩耍过。甚至没有机会再见面,这是一件随机事件,把两个孩子的交集硬生生拉开。

因为她的爸爸是被她妈妈的情人捅死的。

这是我听那些事后吃瓜群众的邻居嘴里得知的。作为一个孩子,我没办法没立场也没有勇气打听黄莉爸爸的死因。但是不到一天他的死因就人尽皆知。这就是中国那句古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人们只用一夜时间就把人死的悲痛氛围消除。紧接着就是满城风雨的传播诱人寻味的黄莉妈妈的风流八卦信息。

我记得我母亲没有参与这场讨论,和任何时候一样她从未参加讨论过任何邻居的八卦。因为她总是忙着为生活奔波,从未参与过街口的“秘密”。实际上她和黄莉的妈妈这种家庭主妇大军也并不熟悉,只是停留在见到认识的层面。毕竟我们都是“外乡人”,进城打工者,住在租赁的城中村里的那一批人。

据说黄莉妈妈的情人是住在他家附近的光棍。那天黄莉的爸爸下班后发现黄莉的妈妈不在家便去找她。撞上正在亲热的两人。在发生争执冲突的过程中,光棍失手把黄莉的爸爸捅死了。

事后光棍逃跑了,后来警察有没有抓住他我没有继续关注。这件事对我的影响只是我从此少了一个朋友。

因为学习成绩好,她并不是我唯一的朋友。小学我有很多朋友,我也会很容易忘记烦恼和痛苦不安的恐惧情绪。一切的发生我都似乎能接受,我不习惯为和我不相关的事情动容。一旦我走进校园似乎就会继续保持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我是一个表面的乐观者。

第二天黄莉没有来上学,第三天、第四天她都没有再出现。说实话我期待过,失望过,后来我选择暂时忘记她。

只要生理上的记忆力允许,我可以一直忘记她。

后来听老师说她转学了。听的时候我就像一个普通的旁观者,没有任何参与感。似乎她就像我生命中任意一个普通的同学。

黄莉回她老家了,她的弟弟也回老家了。她的妈妈也离开了她。不知道她妈妈算不算犯罪,为什么不继续照顾自己的孩子,我浅浅的想了一下。后来有人说她妈妈准备改嫁,毕竟黄莉爷爷奶奶家的人不会原谅她妈妈。也有人说她肯定会去找那个在逃的杀人犯。

但是黄莉和她的弟弟在老家,听说跟着爷爷奶奶和大爷大娘生活。后来传说有人见她,她在老家西瓜地里开心的看着西瓜地度过了那一年的暑假。这是我脑袋里对她最深的祝福,就是她那流过泪的脸颊重新布满天真的笑容。

自此黄莉彻底消失在我的生命里,至今再也没有出现过。不过她在我的记忆里,在我遇见一些事情的时候记忆总是反复横跳出黄莉如珍珠般的泪水挂在稚嫩的脸上。

3

后来在整个上学期间我从没有谈过恋爱,即便是正值青春的高中被人追求。我竟然无法共鸣关于男女之间的感情。

这不耽误我的性格热烈真诚,有几个较好的闺蜜和异性朋友。尤其理科班是男生大基数群体,有一些异性朋友再正常不过了。

在不断的打拼中,随着时间的沉淀和努力的积累。我的父亲终于被母亲的执着感化,他不仅变得支持母亲奋斗,自己也慢慢加入了努力工作的阵营。也许这就是男人的晚熟,这是目前最好的借口了。

但是他对世人眼光的敏感程度没有改变过,他敏感多疑的看着这个世界上的所有行人。没有任何的信任和自信,他总是说一些悲观的语言。加剧了我对异性的讨厌之情。我常常想让他赶紧闭嘴,要不就是自己暂时性失聪听不到他的声音。

若不是母亲的阳光乐观和大度,我恐怕无法积极的面对人生。

在我上高二那年,我的朋友体量达到阶段性的巅峰。我的性格越发的热烈阳光。

有一个叫闫轩的男生,他身材健硕,大致有一米八出头。皮肤健康,肌肉线条明显。长相也称得上帅气精神。这些外貌特征甚至是我在后来收到一封信的时候才发现的。

有一天闫轩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四个清晰的大字。

“友谊长存”。

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心里没有任何波澜,因为我不认为我们之间存在友谊。通常我对友谊的定义并非没有感情深度链接基础就会发生。我对他也没有任何关注度。

但是人总是奇怪,本身你没有关注的人和事,只要对方关注了你。你就像回礼一样开始渐渐关注了对方。

对于闫轩的纸条我没有回复也没有回复的意识。他说友谊长存那就友谊长存吧。

收到纸条后回到宿舍,我把这件事毫不忌讳的告诉了宿舍的室友。其中和我关系最好的两个室友,一个叫张佳一个叫金香。她们给了我相对专业的意见。

“哎呀,你要谈恋爱了你这叫秀恩爱”。张佳一边抱着我一边用调侃的语气说。

“死远一点你,你才谈恋爱呢”。我不屑的回答到。

金香是我们班里的学霸,她长相甜美,有一双很大的眼睛水灵灵的,只是身高有点矮大约一米五几不到一米六。一般不参与无关讨论。但是这次脸红的说:“闫轩很帅啊,他对你这么好啊。”

我有点犯晕的说:“啊?我不太熟啊对他。”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止于友谊长存,对方说长存就长存吧,我有什么办法。

一直以来我没有考虑过会喜欢上什么人尤其是爱情的喜欢。因为我不想细致的思考这些,我对自己的外貌也没有过多的关注。只是总听别人说我身高令人羡慕皮肤白的像白雪公主。也有人经常夸我好看,但我分不清是客气还是真的。我整个人人机感非常强尤其是面对人情世故的场景。那时候我大约有一米七的身高,皮肤白也是遗传了母亲。长相偏文静婉约,但是性格开朗粗心。有时候希望自己是个男孩子,因为那样就不用顾及太多细腻的心思。更不用生存在弱势群体的目光里,你不得不承认,女性的力量某些时候是相对弱势的。

“听说闫轩家里很有钱呢,他爸爸开钢铁厂的”。张佳说。

“最重要他学习成绩好,人长得叶帅,喜欢他的人很多呢,并且都是大美女。咱们金香不也很喜欢他吗?”张佳继续说道。

这时候金香脸颊上飘起了粉红的云彩。她真的为此脸红了。

“谁喜欢他啊,我只是喜欢问题一些习题,学习的伙伴。”金香慌忙解释。用她那一双大眼睛看着我。我浅浅的笑了。

“没关系,反正我对他没有一点兴趣。”我说。

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月,马上迎来平安夜。那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周围似乎非常热闹。圣诞节的氛围也越来越浓烈,当时还是一个不打击“崇洋媚外”的年代。但是我总是觉得外国的节日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我不会去买一个加个包装纸就可以卖十块钱的价值一块钱的苹果送给别人,包括我自己。

不论周围多么热闹似乎都和我没关,我的思想总是脱离集体世界在空中神游。正当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的时候。一个身影出现在我身后。

“嗨,送给你!”我转头看到闫轩的笑脸。

他小麦色的脸上一改平时的严肃,浮现出温柔的笑颜。他手里拿着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一看就经过了精挑细选。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很大的橙子。他说:“我即想祝你心想事成又想祝你平平安安。”他的笑容非常单纯又灿烂,瞬间感染了我。但是我非常意外。

见到这个场景我的脑子里突然一片空白。他把苹果和橙子放在我的书桌,摸摸自己的后脑勺不好意思的转身说:“我走了,平安夜快乐。”

我一句话都没来及说,就看到他高大的背影伴随着一身很酷的黑衣服快步的走开。我没有注意他送我的东西,只是觉得他刚才略显憨厚的举动引起了我内心的一丝感动。我想他一定是真诚的把我当做好朋友了,虽然我们几乎没有任何语言的交集。

原来这就是礼物的魅力,礼物可以传达友谊。

4

“友谊你个头啊,男生不都是这样追女生的吗?先做朋友再做女朋友!”张佳看着我收到的礼物说。

我把苹果和橙子拿着回宿舍和室友们一起分享,告诉她们我似乎又多了一个朋友。

金香也说:“哎呀,可能闫轩真的是喜欢你的。”

“喜欢我的人多了,他算老几?”我开玩笑的说。“他和你们都没办法比”我继续补充说道。

“真拿你这个猪头没办法,我说的是爱情。”张佳说。

爱情?爱情是什么我从未仔细想过。虽然身边有很多同学都有男女朋友,但是我总是认为做别人女朋友这种事离我很遥远。

不只是不愿意想类似的问题,只是觉得世界上即便有爱情,也一定和我无关吧。其实有没有我也不确定。爱情让我听起来就觉得无聊。婆婆妈妈的情感拉扯,我甚至有点嗤之以鼻。

因为马上高三了。为了支持我的学习,父母打算在校外租房让我走读。毕竟学校离家有点距离,再加上宿舍人多不够安静。

在搬离宿舍的前一天晚自习下课前,我又收到了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去操场走走吧!”是闫轩给我传过来的纸条。后面传给我字条的女同学脸上漏出近乎甜蜜的笑容,笑的眼睛都挤成一条缝。

说实话这一次我有些紧张,因为我从未有过单独和男生在操场上散步的经验。本以为只要我不回复,这件事就可以避免发生。

但是下课铃声刚响起,闫轩就站在了我旁边。

他说:“走吧。”

我点了点头不再像从前一样洒脱自由。我显得多少有点拘谨,又有一些不知所措。

操场的塑胶跑道虽然夜深了也没有闲着。一对对好朋友出现在操场上,有女生和女生的组合也有男生和女生的组合,当然也有单独的男生和女生。

我没有开启话题,也没有在意闫轩在说什么。

一开始我只觉得时间过得很慢,我非常不自在。

走了几圈后,他离我越来越近,近到我可以感受到他的衣袖碰到我的手。

最后我只记得他对我说:“你想考哪个大学?我们上同一所大学吧?”

那时候我是一个目标不明确的人,有时候我甚至没有脱离原来生活圈子的途径。固有的环境困住了我的思路,我没有方向,也没有人影响过我的方向,更加没有人给我指路。父母亲总是为生活奔波忙忙碌碌,还总是紧张的刚能顾上温饱。妈妈说:“她希望有个风不打头雨不打脸的工作,但总是过着头没有帽子脚没有鞋的日子。”

生活把最底层的劳动者狠狠地拍打在沙滩上,令这些人总是过度顾及自己的尊严。尤其是像我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有着滚烫又脆弱的自尊心。

我随便回答了闫轩一所大学,他也说出了自己想上的大学。

但是我知道我从未想过和他上同一所大学,第一个原因是当时我根本对他没有心动,其次我也没有他成绩好。我们是不同的两类人,根本无法有任何交集。

但不论我面对他表现的多笨拙,他似乎对我的热情不减。他说:“我很喜欢你的气质,你和别人不一样。”我不知道这个他口中的别人是参照谁对比的,但我很认同他的看法,我觉得自己也很特别。或许人人都觉得自己特别也说不定。

那一天他送我从操场上回宿舍,到宿舍楼下他掏出一把棒棒糖,各种味道的棒棒糖。他越是表现的直接和笨拙越是能增加我对他的好感度。

他说:“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口味,所以每一种口味我都买一一个。”

我平静的接过棒棒糖说了一句:“谢谢!”回到宿舍把棒棒糖分给舍友,又难免一场尖叫声起哄声。

“我看到闫轩来送你了,你们开始谈了?”张佳又开始八卦。

“当然没有,他不是说友谊长存,你也看了,他顶多算是一个新的朋友。”我解释道。

我站在宿舍的窗户前看着闫轩的身影,他有力的步伐在黑夜中路灯的照耀下坚定地走着又突然回头。我看见了他,他也看见了我。我立马回避开不再看向窗外,更不知道他什么表情。

5

高三的生活如约而至,我搬离学校宿舍住进了附近的出租屋。和我最好的女生朋友陈希合租。同样,他妈妈也专门陪读。不同是,她妈妈不用工作。因为她父亲经营一个鱼塘,妈妈全职看着她和她的弟弟上学。

而我的妈妈除了陪读依然要根据不同的季节坚持做一个敬业的小商贩。冬天她用三轮车卖橘子,到了夏天她可以卖西瓜。我确定我很爱她,我也佩服她的能吃苦耐劳。同时她的职业带不给我任何自豪,我认为她在做一件又笨又不赚钱的事情。

我在家里变得越来越不爱说话,任何关于我的想法分享欲也越来越低。也许是青春期,也许是学习的压力,又或许是我天生的性格。

和我说话最多的倒成了我的同桌樊桦。他身高一米八三,留着最流行的发型,他额前的刘海似乎做过定型,有点像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连阴郁的气质都有点像。但是他在我眼里是一个十足的贱男。不仅性格古怪,还总是用他幼稚的行为挑战我的极限。

班里最出名的洁癖患者就是他。

他总是雷打不动的带着一包湿巾上学,每次坐在他的板凳上之前。他都会先掏出湿巾把自己的凳子以及课桌自己的一半擦一擦。哪怕他来的很晚上课铃已经响起,上课的老师已经准备讲课。他也无法省略掉擦凳子这个动作。

“你都不能帮我这边也擦擦?”我愤怒的说。

他总是清冷且高傲的撇我一眼。

“你不配,自己没长手啊!”这个嘴贱的男生果然一点不留嘴德。

但他却和固定的几个同学有说有笑,他的高傲与生俱来。他没有住过一天的校。他的好朋友们同时也是他的好邻居和一起长大的发小,每天他们结伴而行一起上学,好像组成了一个默认的团体小分队。据说他们都出生于高知家庭,父母都在事业单位工作。这也造就了他们身上一些“贵气”。

直到有一次他擦完自己的一半桌子,又抽出一张湿巾递给我说到:“你看看你的位置脏的,擦擦吧。”

“哪有啊?你怎么不拿放大镜看,看一下有没有微生物细菌!”我极力的反驳。从此我们也成了一说话就互相怼的对头。

我领教了樊桦憋着不说话的功底。

但也许他只是不想和我说话,因为每次一到下课他又和那一群所谓发小有说有笑。他们在一个家属院长大,又一直断断续续的成为同班同学。

我们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执。但是由于他身高的优势即便动手我也是受制于他的一方。有一次我清楚的记得他按住我的手腕让我无法反抗,他高大的身体和强健的手臂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动作像极了电视剧里的壁咚,“壁咚”也是当年最流行的暧昧之词。花痴的女生可以为这个词尖叫。

这个动作发生在我身上也令我有些猝不及防。

我潜意识里喜欢气质干净的人,个子高的男生似乎也会加分。

本身我的身高就在女生中偏高于平均水平一些。那些身高在一米八以上的男生会让我有一些莫名的安全感。

壁咚之所以会令女生心跳加速,我想是因为那个动作发生的时候,我感受到了樊桦的压迫力量以及他的呼吸声。他深邃的眼神让我紧张至极。我甚至有一瞬间屏住呼吸。

我一直认为樊桦是看不惯我的,他总是在我安静的时候说一些令人生气的话。甚至给我起外号。他说我的样子很拽,难道我的脸比别人大吗?

“那你就叫大脸吧!”樊桦边说边嘲笑着。

我试图反抗,因为我认为这不是一个符合我气质的外号。太难听了!

最终反抗无效,毕竟他有自己的一个小团体。时间一长,就连我的朋友们都叫开了这个外号。

不过我方队友叫的更加温柔,他们亲切的叫我:“脸”或者“脸脸”。

这还不是樊桦对我做的对过分的恶作剧。

有一次早自习我像往常一样来的很晚,踩着铃声上课是我一惯的作风。

如果非让我说一个原因,我想肯定是地心引力的作用加重了我对床的依赖。早起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早”字对我也起不了任何积极的早起作用。

我迷迷瞪瞪来到课桌前,刚打开书一条还在爬行的虫子在我的课本里来回蠕动。

我尖叫了一声大步的跑向教室外面,我是最害怕虫子的。如果说人人都有弱点,那这就是我致命的弱点。

我的后背开始冒汗,汗毛估计也纷纷竖起来。有一瞬间我甚至想哭出眼泪,但是眼泪似乎不太习惯从我的眼睛里流出。

我的尖叫声震醒了很多正在早读里打瞌睡的同学,肯定有很多和我一样没有睡醒就来上学的同学。他们慵懒又好奇的睁开双眼,调整一下睡姿。有些皱着眉头看向我的座位方向,似乎在质问我有什么可尖叫的。

樊桦见到我真的害怕好像有一些良心发现,他走到教室外面不好意思的对我说:“对不起,我把虫子扔掉了,你回去吧。”

我在惊吓的情绪里忘记了生气,和樊桦一起走进教室的路上。我看到了坐在最后一排的闫轩,他一直抬着头看着我。

6

人总是会在突然地一瞬间产生孤独的念头。不论周围环境多么复杂吵闹,都变成了生活的“背景音乐”。

一天中午,我在学校对面的体育场荡秋千。我的思想早就逃离了现实生活跑到了想象力的外太空。像是在做梦。我带着耳机听着最喜欢的音乐。完全忽视了太阳光浓烈的照射我的眼睛这个实际情况。

当我从幻想回到现实的时候,发现闫轩站在我的旁边。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有点慌张。

“我刚刚吃完午饭路过这里,没吓着你吧?”他有点害羞的说着,又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这动作总是能让我记忆深刻,我容易被人类笨拙的本能动作感动。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感动点的差异吧,我问过很多人说没有这样的共鸣。

“我们一起走走吧。”闫轩继续说道。

在一个公共的座椅上我们不约而同的坐下,因为在树荫的庇护下那里显得格外的安静。

“你喜欢王力宏吗?”闫轩问我。

“还行,唱歌好听人也帅还特别有才华。”我回答道。

“我给你唱王力宏的歌听吧?”闫轩说。

我知道他是班级里公认的“歌神”,和他一起去过ktv的同学都说他是“麦霸”。唱歌天赋很棒。

说着他开始给我唱王力宏的“唯一”。

他的歌声确实好听,可以参加选秀节目的水平。这也难怪有很多女生喜欢他。自从闫轩开始和我传纸条维系友谊,关于他的八卦就层出不穷的传到我耳朵里。我的耳朵也被动的听了很多关于某某女生爱慕他的故事。甚至有管闲事的好心人提醒我,别认真,闫轩不可能真的喜欢你。追他的美女可多了,他没有一个同意的。像他这种人是不可能真的喜欢你的。

面对这些提醒我一直都属于抽离的状态,毕竟主观意识里我认为我和闫轩并不太熟。

他说:“你知道吗?你的笑容非常治愈,每次看到你和你朋友一起说笑我都被你的笑声感染。我自己也会变得开心。”

说着我感受到他把手放在了我的后背,几乎环抱住我。我与他的距离也渐渐缩短,缩短到可以直接依偎在他的怀里。

那一刻比自己沉浸在幻想世界的时候更加像做梦。

我不敢相信自己会遇到这样温柔的人,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表现,我呆呆的,更像一条淋雨的小狗。没有任何甜蜜的感觉只是觉得狼狈,因为我没有心理准备感受世间的美好感情。

我还分不清这是友谊还是爱情。

而同一时期,我的好闺蜜陈希却能把感情处理的游刃有余。她常常和男朋友穿情侣衣服,常常告诉我男朋友给她买了哪些好吃的甜品。高中三年以来,她总是无缝衔接。上一段分手哭的再痛苦,下一段马上在一个月内又续上。

我怀疑她在感情方面有什么特异功能,要么就是我来自外太空。男女感情对我来说简直是一道解不开的数学题。不论我怎么看别人的“例题”,对我而言就是无解。

闫轩的温柔和热情依然没有激起我对爱情的认知,现实的甜蜜对我而言太陌生了。陌生到即便遇见我也不知道如何应对,我宁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生命中只有肤浅又短暂的大笑。因为友谊而笑,因为亲情而笑,因为任何感情笑都可以。除了男女之间的爱情。

我甚至愿意相信纯友谊。我持续很久一直坚信男女之间有纯粹的友谊。

我继续把闫轩当做普通的好朋友,甚至他在我心里连朋友都算不上。很多平时和我一起顺路上学的男生,甚至是打成一片的任意性别的同学都比他的分量重些。我不知道应该把他放在心里的哪个位置。

这种关系比一些排列组合的题目还要困难。

闫轩的每一个举动都不在我的意料范围内。有一次班级组织集体体检,那一天上午从第二节课开始不用上课。体检中心旁边有一个很大的公园。体检结束后离放学时间还有很长时间。

闫轩对我说:“我们去公园走走吧”。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从未拒绝过走一走的邀请,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愿意去还是不愿意去。没有特别的抗拒,也没有期待过。

公园里幽静清凉,凉风徐徐吹的我头发轻抚脸颊。我们并肩而行,他轻轻地和我诉说着什么。我竟然又忘记了具体的说话内容。只记得他的手指碰到我的手指,在那个花样年华。我害羞的把手缩回去,也许是因为他天生好看的面容加上他健硕的身体。阳光透过茂密的树荫,他轮廓显得格外的立体分明有角有棱。可能换成谁谁也不会拒绝他的好意吧。

我清楚的记得他走着走着轻轻地牵起我的手,温柔的看着我一把将我拥入怀抱。我本能的想要挣脱,但是我没有用很多力气。他反而用力紧紧的抓住我的胳膊控制了我的方向,使我无法离开他的怀抱,不得不和他对视。

他说:“我们以后上同一所大学吧,我给你讲个故事。”

他开始讲述一个故事:有一对恋人,在高中的时候,男生住女生家对面。他们说好上同一所大学,深夜一起学习。每次学习到凌晨一两点才一起关灯。男生每次总是看到女生关灯自己才关灯睡觉。这成了他们之间的信号灯。但是在高三最后一个月女孩没有来上学,她告诉男生说自己在家学习效率更高。最后一个月男孩总是看着女孩的灯在夜里一点熄灭,然后自己才熄灯睡觉。最后男孩考上了他们说的大学。但是女孩却再也没有出现。原来女孩早就得了癌症,为了鼓励男孩才约定的一起努力。最后一个月也是她在临终前安排母亲固定时间开关灯。女孩在留给男孩的信中写到对男孩的祝福,男孩知道后悲痛的泪流满面。

我听完这个故事不解风情直言不讳的说:“你是在咒我死吗?”

闫兴听了哈哈的笑了。

“这只是个故事,最重要的是我想和你考同一所大学。”他继续说道。

“你知道吗?我在你家对面租了房子。”闫轩说。

“什么?真的假的?”我非常吃惊。

“我给父母说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上学的路上,想要离学校近点,他们同意了。”闫轩说。

“以后放学你可以和我一起回去。”他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我。

“哦...我一直都是和咱班同学一起回家,多你一个也不多。”我回答道。

“你能不能只和我一起?”他说。

“看情况吧,别的同学要和我一起我也不能拒绝啊,顺路就大家一起呗。”回答。

他无奈的笑了笑。

但从此我在上楼回家和下楼上学的楼梯走廊的窗户里,常常看到对面闫轩的身影。他不用刻意停下来我也能看到,因为我们上下学的作息时间非常一致,不遇见都有点难。

我常常看到他刚好和我一起出门。当然同时也会遇见其他同班同学。这种和他相遇的巧合也让我习以为常。我和往常一样保持着匆忙的身影,因为我像从前一样不擅长早点起床。但我会在匆忙的赶路途中停下一秒钟看向对面的楼梯,看到闫轩的身影。

时间对于高中生而言总是过于苛刻紧张,一晃,马上迎来了高考倒计时。

7

我知道我根本不可能和闫轩考同一所大学。所以不论他如何反复提及这件事,我都没有明确回应。

要是说女同学里的成绩只有金香能达到闫轩的水平。因为他们都是班级里排名前三名的学霸。

有一次我父亲来出租房看我,父亲和母亲准备带我出去吃一顿算是改善一下生活。

在吃完饭回家的路上,我们刚好碰见闫轩。他也看到了我,并和我父母打招呼说:“阿姨叔叔好。”他表现的大方又自然非常有礼貌。

父母简朴的衣着没有给我带来一丝优越感,相比之下闫轩一身的名牌衣服让我显得非常羞愧。

人性的弱点在我身上暴露的淋漓尽致,我的脸颊泛起羞耻的红云。我竟然没有和他说任何话直接走过去。

“这个男生是你同学吗?看起来挺帅的”事后妈妈亲切地对我说。

“帅吗?他是我同班同学”我说。

闫轩是一个连家长都不会反感的品学兼优的高颜值学生。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男生竟然说很喜欢我,我本来应该高兴才是。但我竟然不知道如何应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偏爱。甚至为此感到不知所措和羞愧不已。

每次有同学在我面前讨论闫轩的时候,金香也非常关注。她常常说:“闫轩的解题思路真的又快又好,我和他一起做题都是他先解出答案,不仅如此他长的确实很帅,最最关键的是他家里超级有钱。我见过他家人开着豪车来接他。”说着她两眼冒着金光,脸上微微泛红。

“你别犯花痴了,王薇不是也喜欢他吗?王薇也是个富二代,家里条件好。”张佳说。王薇家里是开公司的,平时打扮的非常时尚根本不像个高中生,更像是社会上的年轻小混混。但是她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又会化妆,真的是亭亭玉立的大美女。她偏偏对闫轩穷追不舍,高调示爱。她总是在下课的时间以问题目为由接近闫轩,作为同学闫轩也不得不帮她解决学习问题。

“哎呦,你们说的都不对,人家闫轩不是说了喜欢大脸吗?”一旁的樊桦阴阳怪气起来。

“你说平时闫轩这个人眼光不错,怎么筛选女友的标准这么低啊!”他继续补充。

“你有病吧!喜欢我怎么了,他喜欢我我还不喜欢他呢!”我被樊桦气的脱口而出。

樊桦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我们脸脸就是不开窍,这么好的资源都被你浪费了。”张佳继续说着。

“就是啊,如果是我我肯定也会喜欢闫轩的。”金香也接着说。

“那你们都去喜欢他好了。”我说。

“像你这种人除非世界上人都死光就剩你一个女人了,我才会看你一眼。”樊桦说。

“全世界人都灭绝就剩你自己我也不想看见你!”我回怼过去。

他说:“看着你生气是我最大的乐趣,哈哈哈!”“你两有完没完,每次都这样说着说着就吵起来。”张佳说到。

我们彼此恶狠狠的瞪了对方一眼,我甚至想打对方一拳。有时候我把他打的身上哐哐响他也不敢回手。有时候他又用很大的力气制约我的攻击动作。

我反而和樊桦的相处才是真正释放了自己的天性,但他长了一张贱嘴。每当我对他有一种依赖感的时候,就会在他对我的嘲讽中让我感受到对方是一个十足的坏蛋。后来我才发现,他对别人都挺客气礼貌地甚至表现的彬彬有礼,除了我。

“你们两个欢喜冤家。”金香笑着说。

“切,谁和她欢喜。”我说。

“这话应该我说吧,你个大脸!”樊桦不依不饶,他似乎从未礼让过我。我也似乎总能让他精神焕发大吵一场。他常常被我怼的哑口无言,论语言功底我肯定也不比他差。

一旁的金香还沉浸在对闫轩的崇拜之中:“如果能和他上同一所大学就好了。”

金香竟然说出这句话。这不是闫轩和我说的话吗?难道金香对闫轩的喜欢已经达到了认真畅想未来的程度。

金香说:“脸脸,你确定不喜欢闫轩的话我可真的要告白了。”

“你开什么玩笑?”张佳惊讶的说。

金香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文静并且只顾学习的学霸形象,谁也没料到她会说出这么露骨的话。

“因为我的妈妈就不是嫁给自己喜欢的人,所以不论如何我也想尝试着和喜欢的人在一起。”金香眼睛里泛起泪光。她开始讲述关于父母的故事。

她的母亲是父亲从遥远的山区买来的媳妇。母亲很漂亮,金香就遗传了妈妈的颜值。她眼睛特别大且水灵。一头五黑的秀发,绑着活泼的马尾。樊桦经常亲切的叫她:“香香”。对她也很照顾,不只是樊桦,全班同学对她都很好。毕竟她性格斯文长的漂亮学习成绩也好,似乎从她身上看不到缺点。她父亲家也很穷,所以娶不到媳妇。但是山区的媳妇价格更低。她母亲从来没有爱过自己的父亲。并试图逃跑回到自己的家乡很多次,但是后来因为舍不得孩子又回来。

她眼睛变成了红色,泪水哗哗的留下。即便从小目睹一切,她还是没有忍住为此哭泣。

听完这件事我惊讶的不敢相信,同时又产生了悲悯之心。了解金香的想法后,我更加不知道如何面对闫轩。我对他的感觉是无法和金香相比的。也许闫轩在金香眼里是救赎自己的神,也是救赎婚恋观的唯一出口。她的优秀值得与真正喜欢的人匹配。

我再一次萌生了和闫轩保持距离的念头,像他这样美好的人就应该和更加优质的女生在一起。面对他我除了有陌生感更多的是不配得感。但是我不愿意承认,也不愿意和他产生多余的交集。对我而言最好他一开始就没有给我传过“友谊长存”的纸条。这样就不存在这些矛盾心理。

8

在高三毕业前的一个月,我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

有一天我奋笔疾书,写了一月份情书。蕴含着我复杂的感受,我的情绪起伏。

行动上我越来越疏远闫轩。他似乎看出了我对他不感兴趣。然而他并没有立马放弃。一个周五的下午,他又给我传递了一张纸条。纸条刚好传到坐在我旁边的樊桦手里。樊桦用胳膊肘碰了碰我的胳膊,仿佛一股电流击中我的身体。我本能的把胳膊抽离,毕竟男女有别。但他似乎已经习以为常的和我接触,也许他根本没有把我当做女生,只是把我当做同性别的同学。

闫轩的纸条大致内容是邀约我明天参加他的生日。当然他说也约了班级里其他的同学。

第二天出于基本的礼貌我参加了闫轩的生日宴,是一个非常高端的酒店。我从未在这种规格的饭店吃过饭。同学们真的欢呼雀跃,根本不像高中生,氛围像极了小学生。

闫轩非常高兴地和我打招呼还让我坐他旁边的位置。更让人出乎意料的是他准备了九十九朵玫瑰花。是当时最流行的“蓝色妖姬”。湛蓝又幽暗的玫瑰花被递到我手里,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他说:“马上毕业了,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我看着他看着玫瑰花一时语噻。我看到闫轩背后的樊桦,他似乎也在专注的听着我的回答。

我没有回答闫轩的问题,我说:“谢谢你,好饿,能不能开饭啊!”对我来说他的问题我没有答案,我想冷却他的热情。

蓝色妖姬的美穿透我的心底,更像一把带刺的野玫瑰,我不敢碰,也舍不得摘。那束花拿回家后枯萎的很慢,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支撑着它活了很久。

妈妈没有过多的问我玫瑰花的来源,我说是一个好朋友送的。但是在毕业大合照上,她特意指出,她说:“这个男孩长的真有气质。”她指的是闫轩,真的是人如其名。他气宇轩昂,散发着自信阳光。他的外貌和气质是典型的家长喜欢的类型,也是很多女生追捧的对象。他平时在班级里话很少,很少主动发起话题。总一个人独来独往,就连座位他都选择在最后一排的角落。我开始注意这些关于他的神秘。

直到高考结束毕业来临。

我和他最后一次深入的交流是在考试结束,有一次我们一起回家。夜很深,深的只能看到天上的星星和月亮。道路上人都不见了,还有一些小商店亮着灯。快到家的一个路口,他突然抓住我的手,目光温柔且略显深情。我慢慢抬起头,他靠近我的脸颊,他的嘴唇非常柔软的贴近了我。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异性的亲吻前的呼吸声。我根本无法逃脱,他身高和力量凸显了优势。那一刻像极了做梦。等我从他身边逃出来,我说:“该回家了”。他轻轻说了一句:“好”。

最后他考上了理想的大学,金香和他一样。

他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暑假一开始闫轩经常给我发短信,但是我从未回复过。因为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再有交集。

我不想也没有兴趣再继续浪费感情,我还没有准备好如何面对现实中的男女之情。

所以,打算给樊桦的情书我从未真正递出去,我没有勇气也不知道如何进一步面对他。青春期的我真的是执拗又倔强,那封情书和毕业季一样消失在我的课本里,也许最终会被收废品书籍的人看到。至于我写了哪些乱七八糟的文字,我事后一个字也没记住。

我继续以旁观者观察这个世界,还没有做好融入任何人的感情世界准备。我总是觉得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纯粹的感情那也一定在我的心底而不是任何其他人心里。我已经做好了晚婚的准备,如果可以,也接受不婚。因为父母的婚姻绝对没有给我留下好印象,充斥着各种“鸡飞狗跳”。

我总是觉得懒惰滋生很多人类劣性,例如:自卑,狂躁,猜疑,暴力。这些劣性形影不离变本加厉的摧毁一个人以及他周遭的环境。

不论如何,谢天谢地上了大学后我远离了自己的家乡。但妈妈的存在让我和这个家依然保持着亲密的链接。我总是在放假的时候积极回家。我总是说服自己忘记一切不好的回忆,每当风平浪静的日子我似乎没有经历过任何不堪的家庭记忆。但我知道,那只是自我麻痹,一切在我内心深处都已经扎根。只有我自己能说服自己在什么时间忘记,又总在特定的场景下回忆如放电影一般闪现。

9

后来高中同学都建立了微信群聊,也都有联系方式。我在玩网络游戏的时候有个账号叫“白菜”的用户经常和我私信闲聊。一来一回滋生了暧昧氛围。毕竟我也在十**岁情窦初开的大好年华。

对方时而温柔体贴时而又调皮挑衅我暴脾气。我风风火火的性格时常忍不住对他爆粗口,他不生气反倒是对我发一些开怀大笑的表情包。那表情越发的贱,直到我接近生气的临界点对方才稍微停下来。

有一次,白菜突然问我:“你猜猜我是谁?”

我说:“你不就是一颗大白菜吗?”

他说:“笨蛋,我看你是大笨蛋。”

以后他就每次称呼我为“笨蛋”。

也许是因为我们隔着屏幕见不到面,我们的对话总是肆无忌惮。想说什么就毫不保留,从不犹豫。

不过自从对方问我那句猜猜他是谁后,我就心生了无限遐想。难道他是繁桦?毕竟他说话有点贱贱的。

直到有一次,白菜对我说我们微信聊天吧。紧接着我就收到闫轩的微信消息。是一个龇牙笑的表情包。

真没想到竟然是闫轩,一直以为他会选择和金香处对象。怎么又能想到我这个和他各奔东西的人。渐渐的我们从网络游戏好友发展成了微信聊天的关系,紧接着过不久他甚至和我煲电话粥。久而久之我便习惯了他的声音,我们的关系似乎火速的发展。他说以前就很喜欢我的气质,现在更加喜欢我的可爱性格了。从小别人对我性格的评价无非是高冷和骄傲。怎么到他这里就变成气质和可爱了呢。我总是觉得自己社交起来非常木讷,除非在几个关系好的朋友面前疯疯癫癫。我对社交非常不擅长,因为我很少对谁感兴趣,更不喜欢聊一些八卦。但我发现女孩子到一起后无非就聊一些八卦。我总是在这方面显得格格不入,实在是无法产生共情,听一会我就犯困。

但是人一旦无聊什么事都有可能衍生。那段时间自己没有具体的学业目标,因为上的学校也不是自己喜欢的,甚至看不上自己的学校。我每天都在计划逃课,不是在逃课就是在逃课的路上。

闫轩似乎每天都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每天晚上他给我讲睡前故事,早上睁开眼就和我打招呼。他表现比以前更加热情。这让我感受到了被人喜爱的幸福,我没有开启任何防沉迷的模式。渐渐的坠入爱河,我依然相信爱情。但总是不太相信,自己会轻易遇见美好的爱情。

我们宿舍有个女孩叫王黎薇,每天也和男友煲电话粥。她是宿舍长得最好看的一个。乌黑的头发,瘦高个子,五官端正还有甜美的酒窝。她的眼珠子又黑又水灵,眼睛又非常的大。显得异常的机灵。要非说有什么缺点,她哪里都黑,皮肤也有点黑。但她的皮肤特别的细腻,她每天都很注重保养。而我完全没有和她一样的习惯,不仅没有护肤的意识,也没有身材管理和穿搭的意识。穿的休闲随意也不化妆。她和我完全相反。穿搭精致,长得好看,也注重身材管理和护肤。

但我就像看不起这个学校一样,平等的看不起这个学校的每一个学生。我从不主动和任何一个人说废话,我感觉这个学校的学生不仅文化课成绩差,认知层次也普遍偏低,任何人都激不起我说话的**。这使我更加沉溺于和闫轩的联系里,毕竟他在我渴望而不可及的大学读书。

我选择在那个学校的原因是家里人的选择,这个学校分配国企单位。我高考的分数远超这个档次,一开始我不愿意来,想要复读一年去个好的大学。那时候我心高气傲。但最后拗不过母亲,她说女孩子有个稳定的工作就行了。她也不再想陪读我这个青春期叛逆的女孩再来一次“高四”。就这样命运的齿轮开始往新的方向运行。所以每次面对我逃课母亲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甚至为我请假协助给老师编造家里有事的理由。她清楚我有多讨厌那所学校。

闫轩成了我在校期间唯一的乐子,他不断的给我提供有意思的话题和浓浓的爱意。

我每天都在倒计时毕业,想赶紧从事工作对未来充满美好的期待。也没有打算融入任何集体。

直到有一天王黎薇打破了我的安静世界,那一天我和我所有的主动孤立的集体产生了链接。

有一次学校举行运动会,那天全天不上课。因为是集体活动,而我又无法融入集体。所以我感到特别的百无聊赖。但是学校规定任何学生不得私自离校,全员参加运动会。因为新校区在比较偏僻的郊区,周边环境用同学的话来说是个十足的鸟不拉屎的地方。也有传说附近的村民素质普遍很差,自己外出需要小心以免怕被骗。但是这些信息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

熬过无趣的运动会上半天,下午我看到王黎薇和宿舍其他人有说有笑的非常开心。她不仅长得好看性格也很随和,并且她情商很高似乎很懂得一些人情世故。

但我也是实在太无聊了才注意她们一眼。

随后,我萌生了逃出校园走走透透气的念头,我漫不经心的晃晃悠悠的走到学校门口,趁门卫不注意直接走出校园。

刚走两百米左右对面有个看起来年纪比我大几岁的街溜子。暂且叫他街溜子吧,因为我想不到还有什么更好的形容词。看上去像个小痞子。他对我笑并且吹口哨,说:“加个微信吧,美女。”我有点意外不知所措,我小声的说:“不用”。紧接着就转头快速走开。随着离那个人越来越远,我才放慢了步伐,安心的散散心。

我越走越远,在距离学校大概两公里的位置,有个村庄。村口有个亭子,我想坐下来休息一会。

刚坐一会,有个奇怪的男子在周围盯着我看,他来回踱步。我开始有所警惕。我起身用眼睛余光观察,他离我越来越近。我准备加快步伐离开这里,才发现他应该是智力有问题的人。我越走越快,马上就要跑起来。这时,周围的几个阿姨想提醒我:“别跑!越跑他越追!”但是我顾不上思考,因为恐惧占据了我的内心,我只想赶紧离开躲避这个人。

果然,我越是跑,他越是追。我非常害怕的加快步伐,最终把他摔在后面。他似乎消耗了很多体力,跟不上就放弃了。我简直像参加了运动会的百米冲刺。

直到我跑到学校确定安全,我的心还是加速的跳着。运动会还没有结束,我跑到我的位置上看到了王黎薇和其他的女生。她正和娇娇有说有笑。

我第一次主动和她们分享我的经历,王黎薇非常认真热情的听我诉说,还一直关心我:“云吉,你没事吧?”我把整个经历告诉她们,并一直表达我的害怕。

她扶着我的肩膀,在听到我激动并自嘲的时候,她配合的哈哈大笑让整个过程听起来更像一段笑话。

这是一次我和集体的破冰交谈,宿舍的女生都纷纷关心,并参与进来对我的安慰。我突然觉得人际关系对可能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一件有温度的事情。

这件事以后我便成为了集体的一份子,虽然我有时候依然我行我素的享受孤独,但最起码我变得不再那么异常古怪。

宿舍里的八卦我从不参与,但自从那次后,王黎薇变得主动和我说话。她说一直都想和我一起玩,只是觉得我太高冷,怕我不喜欢她。

她是班里认真学习的好学生,不论什么课程都认真的学习。她告诉我家里人有关系,从这个学校毕业后,她就能有一个公职名额。她叔叔是某个局里的部长。

确实,她的整体气质和其他女同学明显的不一样。

后来她告诉我每天和她煲电话粥的是她男朋友也是高中同学,巧合的是她的男朋友也考上了很好的大学。

所以他们也是异地恋,竟然情况和我与闫轩的情况这么类似。

这样的巧合又进一步拉近了我们的关系,因为人的相同点越多就越容易产生熟悉的感觉。

从那以后,我和王黎薇成了无话不说形影不离的朋友。她对我分享欲很旺盛,我也会热情的回应她。她经常和我探讨关于她男朋友的事,看的出她认定她是自己的“白马王子”。

10

有一天闫轩打电话的时候说:“马上国庆节放假了你来找我玩吧?”。因为也有其他的高中同学和闫轩同一个城市上大学可以一起聚一下。

他的城市离我有一定的距离,哪怕坐高铁都要四五个小时。我说:“那我住哪里呀?”。

他说:“我表妹家也在这里,你要不住她家?”

我说:“啊,不认识不太方便吧?”

他说:“那没事,你要是感觉不方便,我让她带你住酒店。”

“哦,那行吧,假期见。”

这是自从高中毕业后我们第一次约见面,在维持了一学期的电话联系后我们第一次决定约会。

挂掉电话后我确实有一些激动,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以男女朋友的关系和异性约会,我甚至不知道我应该如何准备。

如果换成别的女生估计会精心打扮一番,但是当时我根本没有女生的爱美意识。在这一点上我非常迟钝,甚至没有这种细胞优势又或是环境影响。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王黎薇,我非常期待和闫轩见面,也许是荷尔蒙作用,我甚至有一些害羞。

她听了也很开心,毕竟她能体验到异地恋的感受。但是不同的是她和男朋友在高中就谈恋爱了,他们经常约会见面即使异地也会定期见面。所以她肯定无法理解我的害羞。

王黎薇说:“云吉,那下课我们一起去逛街吧,你也买一身新衣服。打扮一下去见闫轩。”

我说:“可以啊,买不买都可以去逛逛。”

她说:“我带你去批发市场吧。那里的衣服款式多,并且还便宜,学生去说能淘到性价比高的衣服 。”

“那里我都没去过,不是专门批发给商户的吗?”我说。

“一般下午也会零售,但是大多数商家不让试穿。”王黎薇说。

“好啊,那我们下课直接去吧。”我说。

下课以后我和王黎薇兴致勃勃的出发,直到进入批发市场。那里非常的噪杂,商家要么播放着火热的音乐,要么成群结队的穿版试衣。那些女孩打扮的浓妆艳抹,身材非常纤瘦。普遍上衣穿一个漏肚脐的美背吊带,下身随便穿一个打底内裤。这样方便不断的换不同款式的衣服试穿版型。

面对如此噪杂的环境我有些不适应,更加心不在焉。我几乎没有耐心继续逛下去,因为我总是在商场买衣服,那里也不需要讨价还价。

但是王黎薇似乎非常兴奋,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她好奇和喜爱之情充满眼睛。一会摸摸这件一会看看那件。

直到走到一家,她看到一个自己非常喜欢的衣服。

她问老板:“这件能试试吗?”

老板一眼就看出她是散客,甚至看出了我们是没什么钱的学生妹。

她不耐烦的说:“试了就得买。”

王黎薇说;“试了合适我就买。”

老板没有回答她。她开始试穿自己看中的衣服。她从试衣间出来满心欢喜,问我:“怎么样?好看吗?”

我不知道到底好看不好看,因为并不是那件衣服我的穿衣风格。但是为了及时让她赶紧购买好离开这个吵闹的批发市场。我说:“嗯,好看。”

但是王黎薇自己照照镜子,左看右看后似乎改变了自己对这件衣服的看法。

她的表情从开心变得严肃最后有点皱眉头。

她回试衣间换回自己的衣服,走出试衣间后她问价格:“这件衣服多少钱啊?”

“一百五十元。”老板说。

“能便宜点吗?”王黎薇说。

老板说:“最低一百三十元。”

王黎薇说:“一百元吧。”随即拿出了一张百元钞票。

老板显得有些不耐烦,说:“这是最低价格。不还价了。”

王黎薇说:“那我不买了。”

老板说:“那可不行,这件衣服你试过了就得买。”

她们就这样一来一回的争执着。因为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我有点不知所措。

没想到最后老板竟然去拿王黎薇手里的一百元。好像她今天买也要买不买也要买一样。

王黎薇也不甘示弱,紧紧的拽住手里的一百元。

那个卖衣服的老板竟然不依不饶,直接上手抢开了。只见王黎薇死死的抓住那张百元钞票,不禁脸也急的红了,她似乎不能输掉这场战争。最终,她把一百元拽了回来。

把钱拽回来后,我们赶忙溜走了。走不远想想还有点后怕。最后谁也没买到喜欢的衣服,因为我自从进去这个市场就很抵触。主要是不适应这种吵闹的氛围就想要赶紧离开。

我们回到学校附近,吃了门口最喜欢的串串香。上学期间所有的开销都是靠父母给生活费。所有的生活费几乎都用在吃喝和日用品上。除此以外和闫轩打电话的话费也算是开支的一部分,毕竟我是没有任何收入的群体。一举一动都在消耗着“固定资金”。但家境优越的闫轩肯定没有使用金钱的顾虑。他家是出了名的有钱,我只知道他父亲做钢铁生意。

从小的记忆父母没对我们有缺吃少穿但是生活总是略微拮据。钱总是刚好够花,从来没有过多的充裕。并且他们总是忙忙碌碌,工作也很辛苦。

回到宿舍王黎薇怒气冲冲的给她男朋友打电话吐槽在批发市场遇到的事情。她手舞足蹈甚至有点撒娇。能看出来她得到了安慰,因为她的语气逐渐平缓最后甚至有一些笑意。

我从她眼睛里看到了光,每当她和男朋友打电话的时候都会两眼放光。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距离和闫轩约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对我来说更多的是紧张。毕竟从来没有正式约会过,我对这种事情总是提不起来兴趣。更不擅长主动给别人提供情绪价值。自然也不会精心打扮自己,所有的衣服都以舒适为主,从未在意过别人的眼光。

不知道我们见面后会不会尴尬,毕竟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我似乎焦虑大于期待,但也买了去往那边的车票,顺便通知了一些其他的同学。

11

十月的风渐渐变凉。早上和晚上的体感都非常舒服。不算太热,更称不上凉。

十一节假日果然是出行高峰期,车站人山人海。但是没有一个我认识的。有很多人背着大包一看就是农民工,他们手里普遍没有拿任何解渴的饮料。他们的嘴角像是冒烟一样,看得出已经很渴了,他们自己倒是没有察觉到。忙着赶路对他们来说才是最重要的。我喜欢观察,观察陌生人。当然也有一些嘴上洋溢着欢声笑语的家庭组合,一看就是出去旅游的。最多的还是一些返乡的学生,青春的气息无法掩盖。

以前每次假期我都是最积极回家的,我当时是一个比较恋家的人。只是这次没回去,母亲问我不回家的原因,我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同学聚会。”

这样描述确实也没有撒谎,毕竟我不知道如何告诉他们,我已经在谈恋爱了。其实我对恋爱的概念很恍惚,我不太理解什么是恋爱。我甚至有点不习惯。

随着列车在轨道上有节奏的哐哐作响,窗外的风景从视线迅速后移。我欣赏着这一切,速度结合自然的美,让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享受着孤独的旅程,不想让这过程停下。但最终列车还是停了下来,我到达目的地。

闫轩按时给我打电话联系,他知道我的车次。

他说:“我在车站门口等你。”

走出车站,迎面走来的除了闫轩还有一个女生。打扮的很漂亮,大大的眼睛,高挑的身材。浓妆艳抹,但依然能看出她的年纪很小。闫轩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递给我笑着说说:“送你的,欢迎你来。”我接过玫瑰花心情也同样心花怒放。看得出那一刻闫轩对我的喜欢也许不减当年。

他表妹到我很热情的打招呼:“嫂...嫂子。”这一句嫂子让我们都很不好意思。闫轩和我都害羞的低头笑了。

闫轩说:“走吧,带你去酒店放行李。”

闫轩开着他的宝马车,那是我第一次坐这么贵的车。很不适应。他给我准备了相对豪华的酒店,我对眼前的一切充满胆怯。但是我控制自己尽量不表现出来。

到酒店后,闫轩的表妹雪雪说:“嫂子,你先和我哥聊天,我有点事去去就回。等我回来陪你玩。”说完她着就走了。

我说:“雪雪干嘛去了?”

闫轩回答:“不知道,玩去了吧和她同学。”

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雪雪刚走,我坐在房间里的沙发上。不知道说什么,闫轩打破了安静。

他突然坐在我旁边,轻轻的靠近我。他没有开口说话,我感受到他的呼吸,他离我越来越近。

我说:“你干嘛?”

他愣了一下,我发现他呆呆的样子很可爱,这和他高大的外表完全不符,形成了及其明显的反差。

我忍不住笑了,他见我笑了才放松一些。能看出他有些笨拙,他说:“我是第一次约女孩出来。”

我说:“怎么可能?喜欢你的女孩那么多,你肯定谈过恋爱吧?”

他摸摸头说:“没,从来没有。”

我说:“我可不信。”

他很紧张抓住我的胳膊说:“真的!我不骗你。”

我挣脱他的手,转过脸想站起身。

这时候他突然从背后抱住我,紧紧的抱住。我无法挣脱。

他说:“这么久不见,你都不想见我吗?”

我么有回答。

他说:“我一直喜欢你。”

我说:“我饿了,可以去吃饭吗?”

他哭笑不得说:“你这个馋丫头,非要打破我的深情吗?”

我说:“我饿了啊,你不饿?现在到饭点了。”

他说:“见到你我都开心的忘记时间了。走吧,我带你吃饭去。”说着,她打电话给雪雪让她回来。他说她知道女孩子吃的漂亮饭一般在什么位置。

他说:“在你来之前我就让雪雪提前定好餐厅了。”

“哦,快点吧,我饿死了。”我说。

闫轩摸了摸我的头说:“我们现在出发。”说这他牵着我的手出门了,大概十几分钟我们就到了餐厅。

一进门看到雪雪和一个女孩等着我们。

“铛铛铛,怎么样嫂子,我们布置的好看吗?”

原来刚次雪雪和她朋友专门提前到餐厅布置欢迎仪式,甚至有个夸张的条幅写着:“热烈欢迎云吉到来。”

这是一家西餐厅,氛围很好。有人现场演奏优美的音乐,桌面有很多鲜花,灯光闪烁,这似乎不像就餐的地方。像是谈心约会的地方。

“我,我有点被惊呆了,这专门为我拉条幅?”我看着闫轩说。

他说:“对啊,为了这次你来,我提前好久准备的。”

“亲一个,亲一个。”雪雪和她的好闺蜜一起起哄。

闫轩说:“你不是有事吗?还不走?”他对雪雪使眼色。

“哦,哦 ,我有事,马上走。”雪雪说着拉着朋友就要走。

“在这里一起吃完饭再走吧,雪雪。”还没等我说完,雪雪和她朋友就跑远了。

留下我和闫轩两个人,他说:“你不是饿了吗?赶紧吃吧。上菜了。”

我有点想要狼吞虎咽,但一看这么优雅的环境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这可不是平时在地摊上吃串串香。

那是我第一次来这么高端的餐厅吃饭,我有些紧张。

我说:“你平时来这种地方吃饭啊?太奢侈了吧。”

闫轩回答:“没有,这是雪雪找的地方,我才没有来过,我们男生吃饭不会来这里。”

“那你没有带女生来过?”我问。

他说:“当然没有了,我只带你来。”说着他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

吃饭的时候他不停的给我夹菜,但没有用公筷。他非常体贴的温柔的询问我的意见。

我天生对别人的任何液体都有排斥,我的洁癖只针对不是我身体以内的事物。但是对于闫轩的夹菜我的大脑反应竟然迟钝了,我没有吭声他继续忙活着我的食物。

吃到中间他突然咳嗽,他说有个菜辣到他了。他的水杯水刚好喝完了,情急之下他拿起我的水杯就喝。对于这些动作他显得特别自然。他是真没把我当作外人看来。但是面对这种动作我总是心里一膈应。毕竟我从来没有被允许任何人这样对待过我。谁的口水不小心溅到我身上我可能会打人。

吃完饭他说:“我们散步走回去吧。”

我说:“可以啊,你带我逛一下,我还是第一次来这里。”

这座城市有省会城市的繁华也有历史古都的传统气息。我们吹着秋风聊着天,漫步在街头巷尾,充满甜甜的味道。

他突然勾住我的手指,像高中那次一样的小心翼翼。

这次我们谁也没有推开谁,直到双方的手指十指相扣。他和我的距离越来越近,也许这才是恋爱该有的亲密。我虽然不习惯但是也沉浸在那一刻的甜蜜里。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徒步走到酒店。刚吃饱饭我懒洋洋的躺在酒店的沙发上。他紧跟着我的步伐坐在我旁边。

我说:“下午带我去哪里玩啊?”

他说:“去这里最出名的景点打卡呗?你自己有没有做攻略,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他总是先询问我的意见。

我说:“有啊。”说着把我在网上提前做的攻略拿给他看。

我说:“那我们现在就去吧?”

他说:“你不累吗?我想和你多呆一会独处的时间。”

我竟然听了有些不好意思。

“哦,那我们歇会,聊聊天。”我回答。

“你以前真的没有喜欢过我吗?”他说。

“什么时候?”我睁大眼睛问。

“高中的时候啊。”闫轩说。

“我,我有点后知后觉。毕业后我感觉应该也是喜欢你的吧。”我回答。

“应该?你到现在还是不确定吗?”他着急的问。

“我不知道算不算喜欢,因为我没有仔细想过,什么才是喜欢。”我说。

“我从小到大都没有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更何况我觉得自己和你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接着说。

“为什么你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难道你是外星人?”他笑着说。看的出他想让氛围再轻松一点。

我笑了,笑的很大声。我抬起手就想打他:“你才是外星人呢。”

他抓住我的手说:“我是外星人,我要把你带到火星。”

“那刚好啊,我不用买门票就能登陆火星我求之不得呢。”我说。

他抓住我的手,把我揽入怀中。我耳朵靠着他的胸脯,听到了他的心跳。心跳的速度很快,也许他也很激动。不然心跳频率不应该如此剧烈。我的额头碰到了他的嘴巴,不知道是他留好的角度还是“随即意外”。那一刻时间是静止的。我完全忘记了真实的世界,有一种不真实感。

我从闫轩的怀里缓慢的出来,看着他,他也温柔的看着我。他的眼神更像在看一个孩子,小心翼翼的又充满宠溺的微笑。他真的非常温柔,和他黝黑的皮肤和明显的肌肉线条完全不符。他的样子痞痞帅帅的,正是当下最受欢迎的型男类型。他怎么会喜欢我?偏偏是我?所以我会产生一种不真实感。我甚至依然不信,他为什么不去喜欢那种很会打扮的“一眼美女”。

他似乎看出来了我在发呆,“想什么呢?你个傻瓜。”他打断我的遐想。

“没,没有。我觉得你身材真好啊,胸肌太发达了。”我脱口而出。

他笑了,实在没有绷住的笑了:“你个花痴!”他说。

“你可以近距离感受一下。”他说。

“不,不用了。”我有点不好意思,从沙发站起来了。

“那我们走吧?带你出去玩。”他说。

说着我们就出发到景点。因为景点人多车多比较堵车所以我们打车过去。全程我们都一起坐在计程车的后排,他离我很近总是牵着我的手。包括过没一个马路,他总是主动牵住我的手,提醒我注意安全。人多的时候他总是把我拽到他身边,生怕别人碰到我。

我们吃了很多当地的小吃。

他说:“看你吃东西非常有食欲,原本不爱吃的东西都觉得好吃了。”

“我妈都说我是一个大吃货,我就是热爱美食。”我笑着回答。

“那你一定要多吃点,我饭量大但是吃什么都行,只要吃饱。”他说。

“哈哈,看你平时着呢冷静,感觉你也不像有什么爱好的人。”我说。

“我喜欢打篮球,喜欢唱歌,喜欢街舞。”他说。

“对啊,你是我们班的歌神,我记得你喜欢王力宏的歌,唱的太像了。”我说。

“你还记得啊,我不是给你唱过王力宏的《唯一》吗?”他说。

“当然记得,确实非常好听。”我说。

“晚上我邀请了同学一起唱歌,他们有的也会带着女朋友。到时候我们一起去。”他说。

“好的,又能听你唱歌了。”我欢呼雀跃。我为他的才华高兴,因为除了外表我当然也欣赏有才华的人。相比之下,我更加显得平平无奇了。毕竟我没有任何才艺可以展示。唱歌不会,跳舞不会,关键是文化课的优势也没有。更加觉得自己和他并不相配。

“baby 你就是我的唯一...“闫轩的歌声在那个聚会的夜晚又开幕了,他点的第一首歌就是高三那年送我的歌。

他几个大学同学有的单身,有的结伴而行。其中有个女孩长的很漂亮气质清秀,仙气飘飘。她总是给闫轩送去掌声。

“你唱的太棒了!”闫轩唱完后她又直接的表达了自己鼓励。闫轩坐到我身边,拿起麦克风说:“这是我的女朋友云吉,大家认识一下。”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我,我有点社恐。

“哈喽,大家好。很高兴认识你们。”我脱口而出这么官方的打招呼方式。

“女朋友挺漂亮啊。”我听到有人小声的讨论。

刚才那个给闫轩加油的女生叫常玲。因为接下来就有声音起哄:”常玲来一首”。听说她唱歌很好听。

她唱了一首孙燕姿的《开始懂了》。刚唱完全场都开始欢呼。“哇!太好听了吧!”旁边的同学说。

也许是同样擅长唱歌,所以她显得特别欣赏闫轩,因为她总是坐在闫轩旁边,热情的和他说话。

那天唱到很晚,大概凌晨一点多。都有点累了。

散场后我和闫轩打车回酒店,由于刚才他和同学喝了酒,我感觉他有点醉醺醺的。

他的笑开始有些放浪不羁,一改平时的稳重。

我忍不住笑话他,他说:“怎么了?你在笑我喝多的样子。”

“哈哈哈,对啊!你现在很可笑。”我回答。

夜间不堵车果然车速很快,司机很快把我们送达目的地。

“你怎么回家?”我说。

“没事,我在这里呆会喝点水,醒醒酒就走。”他说。

“那你自便,我要洗澡睡觉了,好累啊今天。”我说。

他突然笑了,笑的很邪魅。

“你这是在勾引我!”他说。

“你滚一边去!谁勾引你了”我说着便给他一拳。

他顺势抓住我的胳膊说:“谁让你好好的说要洗澡的。”

“洗澡是人之常情是你自己乱想,谁睡觉前不洗澡啊。”我说。

他把我揽入怀里,呼吸离我越来越近,因为喝了酒,他的呼吸似乎变得更明显。

“干嘛啊??”我说。

还没来急反应,他的嘴唇已经贴到我的嘴唇。第一次这么清晰的感受到这么亲密的肢体接触。

他闭上了眼睛,似乎非常享受这个过程,我全程看到了他的样子。因为我非常吃惊。我从没想过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他说:“我今天不走了睡沙发吧。”

我说:“哦,那随便你,我去洗澡了。”说着我拿着换洗衣物进去了,我的心跳加速久久不能平静。

很快,我随便冲洗了一下就出来了。

他撒娇的说:“这沙发太短了,好难受啊”

“是你自己要睡沙发的啊,没有人逼你。”我回答。

他突然站起来跑到床上,像个孩子一样说:“我要睡在这里啊。”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是他妈妈打来的。

“她肯定是问我什么时候回去。”他说。

说着便接了电话,我听到他告诉对方说今天不回去了,应该是说在同学家里住这种推辞。

“你怎么不回家啊,你妈找你。”我试探性的问。

他抱住我说:“睡吧。放心我什么也不会做。我还是个处。”

我非常难为情,我说:“我大姨妈还在。”

他转身抱着我说:“我好喜欢你,云吉。”他非常温柔,我似乎已经沦陷在温柔的怀抱里。

他离我很近,我能看到他的眼睛和嘴唇,他轻轻的把嘴唇放在我的嘴唇上。深深的吻了我,我有点缺氧。我安心的躺在他怀里,感受他的体香。听说生理性喜欢才能闻到对方身上的体香。那淡淡的芬芳陪伴我入眠,我不想天亮的太早。我想让时间再多停留在那个温暖的夜晚。也许那就是爱情的味道,非常曼妙。

一切都很恍惚,我有点不敢相信这种事情实实在在的发生在自己身上。不真实感久久缠绕。直到天亮,时间还是如此短暂。我此刻感受到,我对闫轩也有非常喜欢的感情。我终于喜欢上了一个人,那时我对爱情不再排斥。

12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和闫轩短暂相处两天后,我回到学校。那个假期我没有回家。我渐渐离开家的时间越来越长。对家人思念的浓度却越来越淡。因为谈恋爱会紊乱我的大脑秩序,激动的情绪冲昏了头脑。我沉迷了,丧失了一些理性,更失去了防沉迷系统。

也许渐渐的我对他的喜欢会超越他对我的喜欢,因为他的言行已经实实在在的影响到我的情绪。

有一次我们因为一些观点不同打电话的时候发生争执。我气的直接把手机从我的上铺以斜对角线的角度扔到床下面。还好手机质量过硬,没有破损还可以继续使用。否则对我而言又是一笔损失。

我的情绪波动是自己无法控制的。控制不住的占有欲爆棚,控制不住的疑心病,甚至产生了可怕的嫉妒心理。我开始对分离产生不安,连和他有血缘关系的表妹都不放过。我很羡慕她有足够的机会见到他,更何况他的女同学。他彻底被我美化了,带有滤镜的美化感。

我开始注意到他的身高和我正好相差十一厘米,这就是女生最喜欢的“最萌身高差”。他身高一米八二,体态健硕,长相英俊。我有点后悔没有早点发现。为什么在此之前不能用欣赏的眼光去对待男人。

我们煲电话粥的频次越来越频繁,睡前也是聊着天睡觉。他对我的称呼也发生变化,他慢慢的开始称呼我“宝贝”。当时一点也不觉得油腻,总感觉非常甜蜜。直接影响到我的心情,我心花怒放丧失了一切该有的方向。有一种“晕船”的感觉。

有一天,王黎薇心情看起来很不好。她好像和她男朋友大吵一架。

她闷闷不乐的坐在自己的床上,娇娇看出了她不开心便问:“你怎么了?薇薇。”

她看了看娇娇,小声低头说:“他要和我分手。”

娇娇是非常温柔又善解人意的一个人,她坐在王黎薇旁边,直接搂住她的肩膀。轻轻的安抚着王黎薇的情绪,我看到王黎薇似乎在抽泣。

但天生不擅长安慰人的我显得非常迟钝。

我说:“他眼瞎啊,这么漂亮的美女他还要分手?”我脱口而出那一刻的真实想法。

王黎薇哭笑不得,眼泪虽然在打转,她还是没有忍住扑哧的笑了。

“哎呀,我好难受,云吉你就别逗我了。”王黎薇说。

“我没有逗你啊,我觉得他配不上你,又不是没见过他的照片。”我说。

以前王黎薇不仅在社交平台发布过她和男朋友的合照,还让我们看过他们的视频和很多照片。当时犹豫他们表现的极其相爱,我们当然不能评论对方的颜值。她男朋友的眼睛非常小还带着眼睛,看起来都不像我们的同龄人,整个人不修边幅。和王黎薇的形象完全不匹配。

“他为什么想分手啊?”我问到。

“好像是在他的学校认识了新的女生,他们各方面条件更加匹配。”王黎薇说。

“什么匹配?长相吗?”我说。

“应该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吧。”娇娇说。说着用纸巾擦拭王黎薇的脸颊,她真是一个非常贴心的女生的形象。还好有她在,不然我真不知道如何安慰王黎薇。

“不喜欢了就和平分手呗,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肯定能遇到更加合适的人,一定比他帅。”我说。

我知道王黎薇一定没有被我安慰到,因为我当时还无法理解失恋的痛苦。我以为我能接受任何的感情流动,任何态度上的落差。因为我似乎笃定闫轩不会变得不喜欢我。即使他变我想我还是恢复绝对的自由,那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吗?

“不要想这么多了,薇薇,我们都陪着你呢。要不我们出去玩吧,下午也没什么课。”娇娇说。

“好啊,我也想出去玩。”我赶紧跟着附和出行计划。

“好吧,我们去黄河湿地公园吧,吹吹风。”王黎薇说。

公园就在我们学校附近,步行大概十分钟的路程。我们三人走在去公园的路上,风非常温和。我走在最后看着她们的长发随风飘动画面很唯美。她们和别的女孩一样总是精心打扮自己。显得仙气飘飘,也许在这个花一样的年龄就应该如此。

而我完全没有这个意识,我总是穿着休闲的衣服。最爱穿直接套头的卫衣,虽然同样是长发,但是我总是扎马尾。我讨厌头发挡住我的视线,尤其是吃饭的时候害怕头发掉进碗里。所以我从来不披头散发,那样需要不停的用手撩开遮挡住我视线头发,我会没耐心做这样重复的事情。也许我没有熟能生巧对于披散头发这个技能。

很快我们走到了公园,这个公园属于一个收费的景点。我们享受到了学生半价票。公园很大很开阔,有炎帝和皇帝的雕像。有一眼望不到头的黄河,黄河的水非常黄。我忘记了是因为王黎薇不开心出来散心的。竟然开始欢呼雀跃,我对一切自然景观毫无抵抗力。我愿意探索一切未知的角落。

秋风徐徐,好在娇娇懂得洞察情绪,她和王黎薇慢慢的走在后面。我像一只撒欢的小鸟非常享受当下。我从没有失恋过,根本不知道失恋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的想法很简单,别人不喜欢你你也不喜欢对方不就行了。为何很多女生会在失恋后哭哭啼啼,我不能理解。

王黎薇实在开心不起来。她的脸上没有露出一丝笑容。

看到公园里景色比较好的地方,我说:“薇薇娇娇我给你们拍照吧。”说着就拉她们过来,我说:“笑一个吧,茄子。”王黎薇的脸上挤出一丝微笑。这是她今天的第一缕阳光,虽然是硬挤出来的。

复杂的情绪波动也是我排斥谈恋爱的原因之一,没有这些感情的时候应该是女人最轻松的时候吧。我更想早点关注和自由独立相关的话题。但是我的成长环境也让我没有机会接触这种环境。

看着王黎薇消沉的一天我丝毫没有安慰她的突破口。

我们三人在外面小吃店吃完饭回学校宿舍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宿舍的热闹掩盖了悲伤的氛围。为了基础的社交需要,王黎薇似乎重新打起精神。

我们宿舍除了王黎薇还有一个正在热恋中的人,她每天打扮的像个公主,从妆造上来来看是最在乎形象的。但是她每天都沉浸在打电话中,几乎和我没有交集。除此外她经常请假不来学校,她叫王晨。她说自己有过抑郁症,因为父亲和母亲离婚又娶了别人给她造成的童年阴影。

每天打电话的对象是她的初恋。他们感情很好,她称呼对方“哥哥”。

听说王黎薇失恋后,她身同感受,她说曾经和她对象也因为吵架分了几次。非常痛苦,她发现自己离不开他。最后他们又和好了。

听了王晨的话,王黎薇终于绝望的说出了自己的委屈:“他不会和我和好了,他有新的女朋友了。”

“啊?他劈腿了?”王晨大声的说。

“对,是他们学校的同学。据说那个女生长相也一般,他说他们彼此很合适。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我,最后打电话也不接,整个人消失了。”王黎薇说着又有了哭腔。

“哎呀,他太过分了,这么好的薇薇不珍惜。”王晨也替王黎薇打抱不平。

“也许是没有缘分,听说初恋很难最终走到头的。虽然我没有谈恋爱,但是身边的人好像都是如此。”娇娇说。

我听了以后也开始想闫轩也是我的初恋,我们会走到一起吗最终。

我和闫轩电话聊天的时候把这件事告诉他,他说:“我喜欢你一辈子,小笨蛋。”他还是宠爱的语气,我对他说的话也坚信不移。我还不能理解所谓的缘分,我甚至觉得“缘分”是个非常老土的词语。更加不知道缘分对结果能造成什么影响。”

说实话我甚至开始幻想有一天能嫁给闫轩,替他生儿育女。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时候也受一些无脑偶像剧的影响,似乎连带多巴胺冲昏头脑。闫轩的存在充斥着我的大部分注意力,很快我的重心变得越来越像他偏移。

每当下课时间我就保持和闫轩的短信聊天状态,似乎永远有着说不完的话。最后就连吃饭睡觉上厕所都变得“形影不离”。

另一边王黎薇有几天甚至总是抱怨她男朋友,严格地说是前男友。她说对方一开始对她无微不至后面越来越不用心。她带着哭腔的对我说:“云吉,并且我和他已经在一起了,以后再谈恋爱结婚别人会不会介意啊?”我明白她说的在一起是发生了最后一步的肌肤之亲。她说:“我本来就是打算嫁给他的啊!从来没有想过会离开他。”我抱住无助的王黎薇安抚着她。

“我明白,我们都是这样想的。”我说。

“你和你男朋友也发生关系了吗?”她问。

“没有,因为那次有机会但是我大姨妈在。”我说。

“那可能是老天爷在保护你啊。”她说。

“可能吧。”我说。

“你别难过了,现在同居的人比较多,也许人们都不会像以前在意这件事了。”我对她说。

说着她又开始哭哭啼啼的,她说:“我好难过,没有做好他离开我的心理准备啊。”

我抚摸着她的肩膀不知所措,我半天只能挤出一句话:“别难过了。”

我想起那天晚上我和闫轩在一起的时候有着巨大的冲动,一种不顾一切的信任和依赖。当然头脑肯定也是不清晰的。但是我们确实没有越界。因为他也很害羞,我更加害羞。再加上生理期。就像只要你没抽过烟你就不会有烟瘾一样,没有经历过男欢女爱果然也没有过期待和憧憬。

一股脑的纯纯的恋爱,那真是一个清澈的年纪。

有一天,我对闫轩说:“我想嫁给你,给你生个孩子。”

我不知道他听完什么表情,但他回复说:“那孩子就叫小宝,你就是小宝妈。”从那以后他经常称呼我“小宝妈”。我叫他“小宝爸爸”就这样我们似乎“云结婚”了,是线上结婚。我们煲电话粥的频次越来越多了。每天都在分享彼此的日常。就连每天吃什么都无时无刻的不在报备。甚至睡前听着彼此的呼吸睡觉,他似乎就在我的床头边。他的声音令我迷恋又安心。我潜意识里已经对他产生习惯性依赖。那时候我根本没有任何恋爱逻辑,一切都是任事情顺其自然的发展。

我是耿直的火象星座,从来不懂什么是暧昧或者拉扯。我觉得自己爱憎分明,也不拘小节。就像我吃一道菜,从不评价。我特别讨厌同行人对饭菜进行苛刻评价。具体到哪个调料哪个食材怎么不好吃的抱怨我更加讨厌。我的原则是喜欢吃的多吃点,不喜欢的少吃或者不吃就行了。我不喜欢追究细节在生活方面,但是对于学习和工作我有自己的细节强迫症。谈恋爱也是,我更加看中整体感觉,而非细节。为了相处的开心我会尽量美化自己喜欢的人以至于我更加喜欢他,这样我会免去烦恼。我是一个特别不喜欢有烦心事的人,如果谁干扰我的心情,我希望他立刻消失在我的生命里。

闫轩在我心里也是一个非常有才华并且有着理性思维的也有感性一面的大男孩。他说话直来直去,偶尔也在自己的社交帐号上发表一些诗文。非常细腻的文字直戳人心。最起码戳到了我的心。也许是我对他有滤镜,但很多人是写不出文章的。我总是以美的眼光欣赏着身边的人,除非别人触碰到我的脾气底线我才会来一场爆发。

但是他的灵感来源也许不是来自我,而是和他有一切真实交集的生活或者是人。

在那个年代“异地恋”是家常便饭,甚至很多“网恋奔现”的成功案例,即使不曾相见。仿佛月老也享受到了时代科技红利。让缘分可以跨越千山万水,和自己喜欢的人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