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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long time no see

季锦书的母亲在他出生不久后就因为身体过分虚弱而撒手人寰。母亲这个角色在他过去十几年里,都是缺席的。

在见过小班长与他母亲交谈的那天晚上,季锦书第一次失了眠。他一刻不停地想着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母亲”。不过不是Elisa,是那个只存在于他幻想中的完美母亲——会抱着他,安慰他,陪他长大,永远站在他身后的母亲。

次日,季锦书因为脑路错乱而忘了带数学课本。一班数学老师是个严厉的中年男人。他声如洪钟,如果在班里开腔批评谁,那恐怕是整栋教学楼都会回荡着他那高亢的男中音。

季锦书知道,即便是成绩好也免不了这顿责罚。他曾见过同班同学不带课本的下场——先被扣上学习态度不端正的黑帽子,再挨十下手板。

“上学的人不带课本就像是上战场的战士不带枪,纯纯找死!”大腹便便又凶悍的中年男人,批评起人是丝毫不留情面的。

他训斥其他同学的恐怖场景还历历在目,季锦书越想,就越是心慌意乱。

他止步在班门前,紧抿薄唇担忧着接下来可能遭遇的、那将落未落的唇枪舌剑。

哦,还有手板。

“嗨小黑,快上课了,怎么还在班门口晃荡?不过正好,你们班班主任托我带话,让你这节课下课去她那儿帮忙。”

季锦书循声望去,来人正是十一班班长。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刚从老师办公室回来。季锦书无暇顾及这个奇怪的nickname,只是用尽了所有勇气看向那男孩,缓缓说了句:“…能不能借我你的数学课本?”

而对方只在愣神一刹后便脱口而出:“可以啊,你们班数学老师是老杨吧?他那嗓子…等我。”

天降救星。

不多时,季锦书便看见十一班班长从回廊彼端跑来,手中还捏着一本数学书。他的面色红润,是伴随剧烈运动,进行高频呼吸时憋出来的。

季锦书心下动容。

他很小就被迫独立——自己做决定,自己安排课外班的行程,自己处理麻烦事,自己办值机,一个人往返于大洋彼端和国内…

不管是在生活上,亦或是学习上,他都很少求助任何人,包括他的父亲季骁然。这还是第一次得到他人的帮助,好像说出自己的诉求并没有那么困难。

他想。

“谢谢你。”季锦书有些赧然,因为在这天以前,他都并没有与面前男孩产生过真正意义上的交集,可如今刚见面就有求于人,简直有些不像话。

“多大点事,我们班的数学课在下午第一节。但你们好像是连堂吧,不用急着还。午休结束前抽空给我就行。”那男孩摆摆手,笑道。

季锦书对这男孩向来是远远观望,直到交谈时,他才发现那男孩漂亮的桃花眼下,有一枚小小的粉色斑点。

他后来查过——“人脸上会长粉色的痣吗。”

热心网友的回复是:“那叫斑,或者胎记。但是要注意,搞不好可能是血管瘤。”

…

季锦书的数学课因为有那男孩的帮助而有惊无险的平安度过。他太想知道那男孩的名字了,听他的母亲叫他zhizhi,到底会是哪两个字?

想到这里,季锦书做贼般将那册数学课本的封皮掀开,企图从书本上找到有关那男孩姓名的蛛丝马迹,最后当然是以失败告终。

季锦书不知道的是,那小班长行事思维极其缜密。他为了不让季锦书被抓出来,出借课本之前还特地摘掉了课本外边包着的,写有他名字的花书皮。

那课本上的字写得极好。课本上每一单元的内容结束后都自带课堂作业,每一题下边都分列着几种全然不同的写法,季锦书细细地看,感觉自己的解题思路都跟着宽展了不少。

笔记在某页戛然而止。

看来一班的数学课进度要比十一班快一些…在别人的课本上留下痕迹,会不会不太好?但杨老师盯着,如果不写的话…

正逢季锦书踟蹰不前时,他瞥见了笔袋里的自动铅。他灵光一闪——对啊,用铅笔,这样就算那男孩想擦掉也方便些。

于是季锦书落笔就像用针尖挑棉花那样轻,笔尖沙沙划动纸页,留下极轻的痕迹。

两节连堂眨眼间就过了,季锦书正揣摩午休如何还书,那男孩就出现在了班门口。在与他对上目光的那一刻,用口型说了句“快过来”。

季锦书想也知道,他是来要书的。

“不好意思,我们班突然调课了。老师说大伙到下午会精神不好,所以把音乐课换下午了…你用完了不?”那男孩语速极快,像是在愧疚。“本来说不急的,我寻思老杨应该会留点作业啥的,你要是有题需要抄的话可以下节课间来找我。”

季锦书见他迫击炮似的嘚啵半天,敏锐觉察到了男孩之前那话是为了给他的课后作业留有余裕——怎么会有这么细心又体贴的人啊。

“没关系,他只是在课上抓得比较严。对了,我刚刚做了些笔记还没来得及擦掉,你…”季锦书将那课本递上前去。

“多大点事,留着呗。”男孩笑笑,接过课本转身离去。

交递课本时的一刹触碰让季锦书心跳不已。那男孩的体温自指尖传来又一路往上,灼得他面颊都在发烫。

后来和那男孩再见,就是在次日放学后了。他好像有些自来熟,虽然二人只有在老师办公室的几面之缘和借书之谊。但他接近季锦书时,仪态之泰然令人瞠目。

——勾肩搭背的。

在不知情的人眼里,他们二人就好像是相处数年的旧友。

小班长轻拍季锦书的肩,笑着开口:“都净校了,怎么还没走。一班老师拖堂这么夸张?”

季锦书自然不会让人知道,自己将收书包的速度拖得一慢再慢只是为了晚点回家。这思维要搁在别人眼里,高低会被骂上句“怪胎”。

这个年纪的孩子,多会在放学回家后直奔电脑桌酣战,再赶在睡前糊弄了作业。又或是伴着父母的唠叨,优哉游哉地吃上顿丰盛的晚餐…总之,不会是待在空荡荡的房子里一个人苦哈哈啃外卖。

季锦书显得有些局促,一张口,那不甚标准的普通话显得更加幽默:“先在…很弯了吗?”

一丝讶异在男孩脸上稍纵即逝,他随即说道:“广播室喇叭出问题了,没播净校铃。现在已经很晚了。对了,你留在书上的笔记我看了,但是铅笔印有点淡,那道(x 2y-3)(x-2y 3)……你的答案是多少?”

季锦书回忆了一阵,开口流利回答:“x^2-4y^2 12y–9。”

“我和你的答案一样。不过我看你是把2y-3当成一个整体来凑平方差?我自己的做法是把它看成(x (2y-3))(x-(2y-3)),直接对x和2y-3用公式。”那男孩垂眼思索,长睫跟着盖了下来。

季锦书闻言,思忖片刻后回应:“那就相当于把中间那一整坨都当成b了?我是把前两项先凑成(x 2y),后面跟-3和 3,用平方差得到(x 2y)^2-9,再展开。我觉得这样会更顺,因为一眼能看到 3和-3抵消。”

“你把 2y和x绑在一起当a,我是把 2y-3整个当b。方向反着来的,但殊途同归。”男孩笑道。“你那个展开(x 2y)^2的时候要算四项,我这边展开(2y-3)^2也是四项,算下来步数差不多。”

那男孩声音很好听,季锦书喜欢和他说话。

仅是这短短几分钟的交流,季锦书的说话频次就远高于和一班其他同学开口的时候。

没有人会因为一道题和他搭话,更不会有人对他的思路表示赞许。

季锦书心情极好,说话语调也跟着变得放松了些:“我习惯于把符号简单的两项凑一对。看起来,你的习惯是把结构对称的两项凑一对。虽然思路不一样,但都没有错。”

那男孩笑开,回声道:“行,那我再记上一句‘小黑法:先看常数项配对’——下次遇到类似的题目,我好多一种思路防身。”

又是这个滑稽的nickname,季锦书不由心生好奇:“我的荣幸。不过话说回来,我方便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男孩转过头与他四目相对。

季锦书道:“为什么这样叫我?上次来一班给我带话的那次也是。”

男孩在闻及这问题的一刹又笑出了声:“可能因为你的头发,过——于乌黑了。大家都是黄种人,但头发在阳光下多少会有些偏褐或金棕,你的头发,黑得密不透风,发质看起来还很硬。我没有恶意,就是觉得很少见,而且这颜色很适合你…我是说,衬得你很白。”

季锦书感慨万千——下次不如换一款染发膏来补发根。

虽然这样想着,但他脸上的表情却仍旧端得四平八稳:“谢谢。那…有个词叫做‘礼尚往来’,我就叫你小班长吧。”

“噗呲。你调查我啊?”男孩拍了把季锦书的背,笑得前仰后合。“原来我这么有魅力哈哈,随便你。话说回来,你觉不觉得我们像谍战剧里面的男主啊?只称呼彼此代号什么的。”

季锦书消化半天也没太弄明白男孩口中的‘谍战’是什么,但他不愿在这人面前袒露自己的无知,只得匆匆转移了话题:“没有调查…就是在老师办公室,他们叫你班长…。说回到刚刚那道题,我也有了崭新的思路——‘小班长法:整体当平方差’我们互相借鉴。”

男孩笑得更欢畅了,他抬手勾起季锦书的肩膀,大手一挥:“来来来小黑,我请你吃鸡柳,敬我们的新思路。”

季锦书知道他说的鸡柳。班上同学曾提及过——他们总是相携而去,几人拼一个“霸王碗”,吃完后就伴随着一阵极为夸张的赞叹。

那神秘鸡柳可是开在文具店旁边的小油炸铺里最为热销的产品。午休也好,放学也罢,那小小的铺子门口总是挤满了人。

季骁然不大允许季锦书吃油炸食品,更不允许他去杂七杂八的小铺子里吃垃圾。

虽然现在父亲不会盯着他,但是清淡饮食已经成为了季锦书的习惯。他既惊喜于男孩的邀请,又期待着那份让他屡屡心生好奇,又望而却步的热销食品。

鸡柳大叔接了男孩递来的纸钞,他动作极为麻利地起锅烧油。待锅中的油微微泛起涟漪般的波纹,就用漏勺把那一根根裹满金黄面包糠的鸡柳轻轻滑入锅中。

油面随着滋啦声骤然沸腾,细密气泡争先恐后地裹住鸡柳,给它们套上一层跳动的珍珠外衣。

季锦书目不转睛地观察着这种奇特的烹饪手法,不是为了学习,他素来十指不沾阳春水。

至于为什么看得那么仔细——他想在出国前,尽可能多的留下些有关这片土地的回忆。

鸡柳在滚油中渐渐浮起,从浅白转为淡黄,又从淡黄凝成金褐。鸡肉表面裹着的面包糠随油温攀升而变得酥脆蓬松,微微绽开细小的裂纹可以透出内里雪白细嫩的鸡肉纹理。

“好了孩子们。我正好要收摊,剩的料子都炸给你们了,这一份的量可比平时多得多哦。”鸡柳大叔露出了慈祥的笑容,手边动作仍是娴熟麻利。

他轻巧把那炸至周身油亮、泛有琥珀色光泽的鸡柳捞起沥油,竹篮里顿时堆起一座金黄的小山,接着是孜然、胡椒、辣面,一通提味佐料接连撒下,合着鸡肉味一起散发着诱人辛香。

那味道引的在场二人俱是疯狂地分泌着唾液。

“今天我妈不在,我要大开食戒。”小班长笑着,用竹签扎起一条鸡柳往嘴里塞,他只在鸡柳入口一瞬间就皱起了眉,掩着嘴巴大口的呼气。

鸡柳是刚出锅的,季锦书一见他这样就知道这人必然是被烫的不轻。他赶忙买了瓶还带着冰茬子的矿泉水给小班长喝。

直至半瓶冷水下肚,小班长才堪堪缓了过来。他长舒了一口气,把竹签递给了季锦书:“我去,好丢人啊,我发誓我不是饿死鬼,真的。光顾着吃了,你也来点啊,不用不好意思。”

“谢谢。”季锦书回以小班长一个微笑,伸手接过了竹签。

金黄酥脆的外皮伴着咔嚓声在唇齿间爆开,调料丰富的辛香携着鲜嫩鸡肉爆出的汁水一道儿在味蕾起舞。季锦书暗叹,这道食物之热销是当之无愧的。

小班长手里托着装鸡柳的纸桶,二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共享着十块钱出头的“珍馐”,面上洋溢着幸福而又满足的微笑。

季锦书看着小班长白净的脸,只觉得他脸上的每一个表情都灵动非常——借他书时跑红脸的模样,在母亲怀里撒娇的模样,主动搭话时大喇喇的模样,还有吃鸡柳被烫到的模样…

不知不觉的,季锦书在与小班长的你来我往间,再度加深了对这片土地的羁绊。时至此时,他舍不得离开这里的理由,好似又多出了一个。

然而,他对于现实问题是非常无力的。数日后,季锦书揣着一支小班长送的离别礼独自远渡重洋。在几千里外的地方,偶尔看着那支通体墨蓝的钢笔,偷偷地怀念起那个主动向他伸出友谊之手、灵动白净的少年。

如果他不曾离开,那他们是否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

可惜没有如果。

现实因素使然,终至今日,故人相见不相识。

季锦书看着诊疗床上的霍云辙,他脸上有与小班长如出一辙的淡粉色胎记。

仔细看这张脸的话…其实也很像。

——他就是那个人吧。

季锦书忆起刚刚和霍云辙的对视,那感觉是极其陌生的。

虽然霍云辙眼型未变,但瞳孔眸光却又硬又冷。睫毛浓密依旧,可它投下的阴翳很重,配合那愈发凸显棱角的眉骨,显得他整个人都阴郁疏离,拒人千里的攻击性与桀骜感浑然天成。

小班长从前柔和流畅的下颌被锋利又紧绷的线条取而代之。少年面上的软肉完全褪去,轮廓走线极硬,野感十足。

如今,他那一向笔挺的脊梁,也弓得很弯,连带着走姿都变得吊儿郎当的。就好像他有意在消解自己的存在感……

季锦书心跳的很快。

只是四年,眼前这个人就彻彻底底的反向脱胎换骨了。

仿佛那个高情商的、爱笑的小班长从未存在过一般。

我不在的四年里,他究竟是怎么过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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