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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山居

一个高大的人影从村落一间破旧的小屋里推门闯了出来,氤氲的晨雾里远远只看得到剪影。他的身形比屋子的门框还高,只得歪了头出来,这也就使得他的脑袋甚至在剪影中也十分醒目。

他头发的轮廓四仰八叉,睡相最不好的人估计也无法一夜之间创造出这番杰作。仔细一看发顶却别有乾坤,里面藏了只褐色绒毛的雏鸟,正真心实意地把他的脑袋当巢。

这位一己之脑袋破除了迷之雾瘴的男子却并非不修边幅,就算没有山野里洇湿的晨雾,他也潮得让人风湿。

他的头发底色是黑白对撞的渐变,丝丝缕缕地挑染着金棕色,半长的刘海随意地洒落在眉骨上方,顶着雏鸟抓出来的发型都显得潇洒异常。

左右耳垂各钉了一颗切割很粗砺的原石,锋利得很低调。衣着更是极尽潮人之能事,像是把时尚秀场当成了行囊随身携带,整个人原地化成了户外机能风活灵活现的广告牌。

这位广告牌歪着头大步一迈出了门框,撞见了此广告近期唯一的受众。

“叔。早。”

“小麦,饼。”

小麦是叔在叫他,饼则被叼进了麦斯米的嘴里。

说是名字,其实也只是个无厘头的代号。他觉得自己满世界寻找神奇动物的踪迹,跟那位国际影星在历史影片里,搁荒原上夙兴夜寐地种土豆是同样的帅气法,索性就做了个代号。后来无论是给科考队外包打工,还是给户外驴友们做向导都用这个代号,久而久之大家也就只这么叫他了。

不过叔显然创新出了一种很田野的叫法。

两个人简短地各自招呼了一句,分了口结实的早餐,默契地分头开始给院子里的动物们喂食。

不大的院子里零零落落着很多城市里难得一见的动物,物种之丰富,简直像是叔这院子里开的美食店已经在方圆五里的动物圈里声名远扬。

某些食客根本不满足于点单等餐,心急地便要吃上自助。几只白领凤鹛扑闪着翅膀就要来抢夺麦斯米嘴边的饼。

麦斯米在鸟儿们的攻城略地中却一点不显得狼狈,他迈着奇异的步法灵巧地躲开所有袭击,优雅地朝墙头上扬了一把野生小浆果。鸟儿们也急转着横飞,在空中衔住了自己的胜利果实,轻盈地落在墙头。

“Nice catch!”麦斯米朝小鸟们眨眼。

麦斯米头顶上的褐色小鸟此时似乎是眼红同类待遇,急促地吱吱叫了起来,张开鸟爪便开始在发丛间扑腾。

麦斯米被不满的小鸟驾驶员开动到金猫笼子前,一边伸手进去给金猫缠着绷带的左前腿利落地清创换药,一边笑着安抚头顶的“丑小鸭”:“你又不吃那个。待会儿去山里给你找吃的。”

手从笼子里伸出来的时候,还顺便用手指蹭了蹭金猫的脑袋。不过速度很快,没给它咬一口的机会。

麦斯米满意地端详着自己打的结,既漂亮又结实。金猫闻了闻绷带的气味,舔了舔,试探性地用受伤的腿着了地,在笼子里小范围地走了两圈猫步。

走到第二圈的时候,它落地的脚已经不再有迟疑,整个肩背的起伏都变得流畅,鎏金的被毛随着肌肉的克制运动重新流动了起来。

麦斯米欣慰地呼了口气,偏了偏脑袋,扬声跟另一边忙活的叔叮嘱:“叔,每隔四天记得给大猫换药。它恢复得不错,再过半个月应该就能放回山里了。”

“你又要进山了?”叔扭头一瞥,随口问道,“还是和地质队一起?”

“不是,叔,我一个人。我今天要走了。”麦斯米两步跨到了叔旁边,和叔一起给花松鼠天女散坚果,“难得最近天气好,我有东西想进山看一下,顺便把这只丑小鸭送回家。”

“还回来吗?”叔又问。

“可能不回来了。我也不知道。”麦斯米犹豫着说。

叔听了没说话,撒完手上最后一把榛子,拍掉手上的碎渣,转身钻回了里屋。

麦斯米住在这里已经一个多月了。最开始他只是想找个离山脚近的地方落脚,奈何这里山高路远,荒僻闭塞,有出路的村民们早已迁居他处,好多个聚居的村落已经完全没有人了。

找到这里也是尾随着一只轻车熟路来叔这里觅食的藏酋猴过来的。

没想到进门以后先碰上的不是主人,而是院子里一只左前腿血淋淋撕裂伤的金猫。金猫凶猛,伤口又棘手,叔一个人跟它僵持了好久也没处理好,所幸麦斯米来了,两个人制住它,麦斯米三两下给它清了伤口。

后来,叔也没多说什么,给麦斯米腾了一间屋子。麦斯米偶尔进山,自己调查点东西或者给地质科考队或者动保组织帮忙,剩下的时间就在这个院子里跟叔和这一帮散装房客一起过。

叔话很少,除了给动物们忙前忙后,大多时候都只是坐在屋檐下望着山。

麦斯米问怎么称呼他,“名呢,或者您的姓呢。”叔说,“忘记了。”

叔是一个被时间丢弃的人,忘了自己姓甚名谁,却牢牢地记着自己家在何处,固执地守着它。像个顽固的石头。

和叔在一起的这么多天,天性就是流浪的麦斯米居然也和那些流连忘返的小动物们一样,久违地有点依恋坚硬屋顶的滋味。

可他还是得出发。

麦斯米往屋头深深地看了一眼。

叔从屋子里钻了出来,手上多了一个吊坠。

是个三角双锥的白铜吊坠,表面被一层灰黑色的氧化物覆盖,椎体的赤道棱和穿绳处被磨损出了斑驳的玫瑰铜红色。

一眼就能看出,时间与空气、皮肤和织物,一同力度不均地摩挲着这颗多面的金属。

吊坠的几个棱面上錾刻着奇异的图案或者是符文,一部分像骨头,另一部分像眼睛。刻纹的沟槽还残存着白铜原本的冷白色,仿佛是被什么古老的诵言隐秘地擦亮了。

麦斯米认出了它,它平日里就挂在叔的窗前,守着叔一起,望着山。

“好像以前进山的时候我常带着,大概是什么护身符吧。”叔把吊坠塞到麦斯米手里,动作和语气都不容拒绝,“带着。”

麦斯米握了握掌,这吊坠不大,甚至在麦斯米宽大的手掌中显得十分小巧。但是沉甸甸地扎在手里,带出一分不容小觑的蛮横。

这形状的护身符戴在胸前,无论是怎样的朝向都无法忽略坚硬金属棱的硌着胸骨的触感。麦斯米想,打造这东西的人,一定是想时时提醒着什么。

麦斯米抬头,从叔被时间洗成灰褐色的眼眸里读出了同样的东西。

麦斯米没说话,攥紧了吊坠,将拳头紧紧地摁在了胸前。

叔抬手捏了捏麦斯米小臂上绷紧的肌肉,似乎觉得自己应该说什么,却又没开口,转过身去给菜园子浇水。

麦斯米知道这就是叔的告别。他有时候觉得叔看他的眼神就像看那些小动物。小动物想走的时候,叔就背过身去了。

麦斯米郑重地把吊坠挂到胸前,吊坠的棱旋转着刮过他的胸骨,在胸腔里敲出了珍重的回声。麦斯米长腿一迈回了屋子,去收拾自己的行囊。

其实没什么好收拾的,麦斯米的行装总是打包得像随时随地就能出发那样,整肃得仿佛没有一点留恋。

麦斯米把重装包放在脚边,倚在门框上环顾这个小屋。他对住宿可谓是没有任何要求,和野兽一起幕天席地可以,和装备齐整的科考队扎营住睡袋帐篷也可以,在都市里住金碧辉煌的星级酒店可以,在深山里住墙皮片片剥脱的破旧民居也可以。

他不在意床,不在意屋顶,不在意同伴。他在意梦。

他住过的床头上,挂着一串山羊下颌骨做成的捕梦网。

他在山里捡到的骨头,平时山羊就算是不幸地丧命,遗留下来的下颌骨也是互相连接着的。

而这只山羊的下颌骨不知是被猛兽的指掌碾过,还是被落石砸到过,总之左右下颌奇异地向外撑开,旋成了一个中心对称的椭圆。

两边的臼齿相对着,像是要在中央研磨成一个无限的空洞,把触碰到的一切都吸进去过滤一番。

麦斯米顺着它这副被发现时的模样将两根骨头用黑绳连接在一起,在中央织起了网,在下面大大小小、长长短短地挂了五颗水晶碎晶,当成捕梦网就那样挂在了床头。

麦斯米走过去摘下这串捕梦网,却没收拾到行装里,而是轻轻放在了桌子上,与他给叔留下的安神药和字条并排。

他想,每个人都要在很多个答案里选择自己的那个。叔会选择哪个呢?

麦斯米把丑小鸭从头顶摘下来,放进胸前的口袋里,背起重装包出了门。叔已经不在院子里了。

金猫仿佛预感到了什么,在笼子里站起身来,罕见地发出一声低沉的呜噜。

麦斯米最后一次回头,错觉中听到了骨头和碎晶被风吹响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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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