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了?”幽幽来了一句,诺大的客厅,灯全都关掉了,只剩茶几上一台小灯,固执地亮,还有沈思礼孤零零地坐着。
沈思恬头皮炸开,黑漆漆的,只见一个黑影坐那,还以为是地狱的阎罗,索命来了!顿时有点头晕,眼前发黑,想靠着墙缓一会,四肢竟也不受控制,冰冰凉的,看不清也听不清,就这么倒下。
“沈思恬!”
“爸!妈!快来!姐又晕倒了!”少年额头急出密密麻麻的汗珠,想抱起人,腿却不自觉地发抖,手也使不上力。
大晚上一家人急奔医院去。
“思礼,好端端的怎么恬恬又晕倒了!”沈母来回踱步,“你说你吓她干什么呢?你这孩子····”
天知道!只不过是出于对姐姐安全的考虑,愣是等到那么晚,没想到好心办了坏事。
沈思礼低垂着头,紧咬着嘴唇,满满自责,懊恼。
“思礼,这也不怪你,你是男子汉,先陪妈妈回家去,今晚爸爸在这守着”,沈父拍了拍少年的肩头,“快回吧!”
沈思礼看了看母亲疲惫的脸色,只好先陪着回去,走了几步,回头,父亲的背影还是那么沉稳高大,大到可以遮住一家人,有些刺眼,细看,头发不知是反光还是白发。
此刻沈思恬紧闭着双眼,脑海里一幕又一幕浮现以前。
“大小姐,您穿这件真好看!”
“合府都知道夫人最疼我们家小姐了。”
“这次游园定是我们小姐最风光!”
“那当然了!我们小姐可是魁首!”
几位婢女叽叽喳喳地,是了,这会还是前几日接到郡主游园的帖子,兴致勃勃地试衣服,好不坠侯府嫡女的名头。
沈思恬心想,难道又回来了?
“扇儿,快来替本小姐更衣。”
四人竟无一人回应。自己像个孤魂野鬼,旁观着自己过去的侯府日子。
仰望着天花板,白茫茫的一片,眼角还有几滴泪珠,条纹病号服套在身上,露出一截手腕,可怜极了。
“恬恬,可算是醒了!”沈父眉头顿时舒展开来,虽说守了一晚上,但此刻看到女儿的安然无恙,瞬间冲淡了一晚的疲惫。
“饿不饿啊,乖乖,你妈妈一大早就送过来的汤,温度刚好。”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安抚担惊受怕一整晚的老父亲。
医院的长廊人来人往,面色凝重,脚步匆匆是常态,穿过病房外的长廊,另一头是康复院区。
市中心寸土寸金,三甲医院建在这还是占了当初选址的先机,过了几年,市民都没想到,旁边早有规划的用地,摇身一变,成了当地有名的康复疗养医院,提供极为尊贵的医疗服务,一墙之隔又是专家云集的三甲医院,难怪当地富豪都愿意到这来治疗。
隔着栅栏,沈思恬远远就看到昨晚那个少年,人来人往之中,少年眉眼疏朗,推着轮椅,慢悠悠的在树下走着,不知道低头在和老人说了什么,两人都笑了起来。
清晨的阳光透过叶隙,光线虽乱,投射到少年身上,整个人都在发光。
“恬恬!”
“怎么跑那里去了,走啦,回家!”
躺在床上,沈思恬翻来覆去,这次醒来,不知道是好是坏,感觉更加适应了这具身体,刚醒来的那种眩晕感也减少了大半,但她有预感,现下应该是回不去了。
当即坐起来,噔噔噔跑到楼下去,“妈妈!”好像身体里的气都回来了,“我要喝粥!加肉的那种!”
手也没停下,夹起一筷子小菜,小脸鼓鼓的,一碗粥马上就见底了。
这几天眼看着女儿食如嚼蜡,人看着更虚弱了,今天总算有胃口,沈母在厨房忙活得更起劲了。
鲫鱼汤,市场新鲜买的,剖肚洗净,加点葱白姜片腌制,上锅煎一会,倒入开水,奶白鲜香。
再来一个河蚌煲豆腐,老鸭汤,一把毛豆炒肉,家常菜轻轻松松上桌。
“恬恬,明天和爸爸一起去奶奶家好不好?”沈父心想老家的钱婆婆好像有点说法,实在不行找来看看。
“对呀,奶奶家那边清净,空气也好,最适合养身体了。”沈母之前也见过这个人,小时候女儿生下来身体太弱,还给请了治病的方子。
“小礼也去啊,好久没去看老人家了。”
左一言,右一句,就把姐弟俩接下来几天的行程给定了。
饭后。
沈思恬抱着漫画书,懒懒地靠在椅子上,越看越精神,白天的虚弱一点不见,眼里只有对剧情的着迷。
下午刚回到房间,就看到书桌上放着本花花绿绿的书,好奇心驱使,一时翻开,就没停下。
如果要问她这和话本有什么区别,这可比画本好看多了,以前天天看什么才子佳人,早就看腻了。
这故事线,这画风,虽然有些地方要连蒙带猜的,但是艺术,总归是不分时空的。
“来,把药喝了。”沈母推开门,就看见这丫头又瘫在椅子上,
“眼睛不要啦?”
“背挺直!”
又碰了碰小姑娘额头,温度还好,推开衣柜,“带两套裙子两套裤装,还有这个···”
又开始了,又开始念叨了,大小姐耳根一天都没清净过!
“还有这漫画书,我说你怎么下午叫都叫不下来,还是得是自家弟弟。”
沈母心想,难怪小礼最近老带着灏灏去书店,一连去好几次,就蹲着这最新一期,眼巴巴送到自家姐姐桌上,嘴上不说,心里啥事都想着他姐,生怕大小姐在家养病无聊。
是了,在大小姐看来,自家弟弟当然事事要想着自己,不然要他何用!
很不错嘛!看着酷酷的一小孩儿,其实也挺细心的,大小姐心里美滋滋。
心里开心了,人也变得鲜活起来,弯弯细眉,走起路来也带风,小调也哼起来了。
迈着轻盈的小步,推开隔壁房门,却不见人影,房间打量一圈,格局和自己的一样,不同的是,大小姐的风格当然是鲜亮少女,这里像个样板间,只有满满当当的书架,透露着主人求知若渴。
步子一转,正想回去,少年端着一盘子水果,正从楼梯往上走。
“给你!”大小姐心里更美了!原来弟弟还能这么贴心嘛,拿着小签戳住就往嘴里送,甜滋滋的。
沈思礼就知道,这大小姐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一堆,喜欢使唤人,可是也好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无奈的笑容,还有一点和好如初的放松,顺手就把果盘送到大小姐房间里,检查了一番卫生,顺手还把垃圾给带走。
真真是个宝藏男孩!
低头还是艳阳高照,抬头就成了日落西斜,快乐的时光果然短暂!
风里的暑气渐渐减弱,带来丝丝凉意,云也变得金黄稀疏,拨开云层,飞鸟匆匆,流水匆匆,人也匆匆,都赶着归家去。
西晒的阳光打在少女侧脸,垂落下的一缕发丝,有点俏皮,像细柳,微低着头,睫毛似把小扇,乌黑的自然卷随意的落在肩头,铺满整个后背。
如果说沈思恬是花,那么她一定是玫瑰含露,一朵鲜研娇艳的玫瑰花,既有含苞待放的朦胧,又有绽放时的娇美,神女般翩若惊鸿,宛若游龙,光坐在那就是一副传世美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