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三在医院里躺了三天,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被带回警厅正式录了口供。
他的口供和之前说的基本一致——夜闯当铺、听见阁楼动静、爬上去查看、被人打晕、醒来在箱子里。唯一的区别是,这次他多提供了一个细节。
“我爬上阁楼的时候,闻到一股味儿。”
“什么味儿?”顾霆琛问。
“药味儿。”周老三皱着眉想了想,“像是……膏药的味道。我小时候摔伤了胳膊,我娘给我贴过那种膏药,就是这个味儿。”
“你确定?”
“确定。”周老三点头,“那味儿挺冲的,一闻就能闻出来。”
顾霆琛在本子上记了一笔。
膏药味。
钱掌柜的阁楼上为什么会有膏药味?钱掌柜本人并不贴膏药——刘二柱说过,钱掌柜身体硬朗,从来没听说过他有什么腰腿痛的毛病。
那膏药味是从哪儿来的?
从凶手身上来的。
凶手在阁楼上待了一段时间,身上的膏药味沾染到了阁楼里的空气和物品上。
“查一下,北平城里哪些地方卖这种膏药。”顾霆琛对手下吩咐道,“重点查中药铺和跌打损伤的诊所。”
“是。”
沈砚安没有参与审讯。
他待在第四课的办公室里,面前摊着钱掌柜的那本账本,一页一页地翻看着。
账本上记录的都是一些常规的典当业务——衣服、首饰、钟表、家具,每一笔都写得清清楚楚,日期、物品名称、估价、当期、利息,一目了然。
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
但沈砚安总觉得哪里不对。
他把账本翻到最后一页,发现那一页被人撕掉了大半,只剩下一个边角,上面写着几个字:
“三月廿八,收——”
后面的内容被撕掉了。
三月廿八。
又是三月廿八。
那一天,北平城里发生了太多事情。陈秀兰被杀,沈砚安第一次遇到顾霆琛,槐花巷的案子被揭开一角——以及,钱掌柜在恒源当铺里收了一样东西。
一样让他送了命的东西。
沈砚安把账本合上,站起来,走到窗边。
外面阳光正好,街上人来人往,卖豆腐脑的吆喝声从远处传来,夹杂着自行车铃铛的叮铃声。一切都是那么平常,那么平静。
但在这平静的表面下,有什么东西正在悄悄地流动。
像一条暗河,看不见,却一直在流淌。
“沈少爷。”
沈砚安转过身,看见林秘书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份文件。
“林秘书,有事?”
“厅长请您去一趟他的办公室。”林秘书笑着说,“赵夫人也在,说是想见见您。”
沈砚安微微一愣:“赵夫人?见我?”
“是啊。”林秘书说,“赵夫人听说您会唱戏,想请您有空的时候去府上坐坐,指点指点赵小姐的唱功。”
沈砚安沉默了两秒。
他不太想去。
不是因为不喜欢赵夫人或赵小姐,而是因为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个案子,实在没有心思去应付社交场合。
但林秘书亲自来请,不去也不太合适。
“好,我这就去。”
厅长的办公室在二楼,比第四课的办公室宽敞得多,布置也气派得多。红木办公桌、皮沙发、墙上挂着一幅中堂,写着“明镜高悬”四个大字。
赵厅长不在,办公室里只有赵夫人和赵小姐母女俩。
赵夫人四十出头,保养得很好,穿着一件藕荷色的旗袍,头发挽成一个低低的髻,戴着一对珍珠耳环,看起来雍容华贵。赵小姐坐在她旁边,十**岁的年纪,圆圆的脸蛋,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到沈砚安进来,脸颊微微泛红。
“这就是沈家少爷吧?”赵夫人笑着站起来,“哎呀,真是个俊俏的孩子。快坐快坐,别站着。”
沈砚安礼貌地鞠了一躬:“赵夫人好,赵小姐好。”
“好好好。”赵夫人拉着他在沙发上坐下,“我听老林说,你会唱戏?唱得还不错?”
“略懂一些皮毛。”沈砚安谦虚道,“不敢说唱得好。”
“哎呀,别谦虚。”赵夫人摆摆手,“我们家小芸也喜欢唱戏,就是找不到好老师。你要是方便的话,有空来家里坐坐,指点指点她。”
沈砚安看了赵小姐一眼,赵小姐正偷偷看他,目光一对上,立刻低下头去,耳朵尖都红了。
“赵夫人客气了。”沈砚安说,“指点不敢当,互相切磋倒是可以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赵夫人很高兴,“改天我让老林去接你。”
又聊了几句闲话,沈砚安找了个借口告辞了。
走出厅长办公室的时候,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种社交场合,比查案子还累。
他回到第四课,发现顾霆琛已经回来了,正坐在办公桌前看一份文件。
“审讯结束了?”
“嗯。”顾霆琛抬起头,“周老三的供词基本排除了他的嫌疑。他没有作案动机,也没有作案时间——他被困在箱子里三天,差点渴死饿死,不可能是凶手。”
“那凶手另有其人。”
“对。”顾霆琛把文件推过来,“你看看这个。”
沈砚安接过来一看,是一份调查报告——关于恒源当铺周边的走访记录。
“当铺隔壁的杂货店老板说,三月廿八那天晚上,他关店的时候大约是戌时末,看见一个人从恒源当铺的后巷走出来。”
“什么样的人?”
“他说天太黑,没看清脸,但记得那个人走路有点跛,左手拄着一根拐杖。”
沈砚安的眼睛亮了一下:“跛脚?拄拐杖?”
“对。”顾霆琛说,“而且杂货店老板还说,那个人走过他身边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膏药味。”
膏药味。
和周老三说的一样。
“这个跛脚的人,就是凶手。”沈砚安说。
“大概率是。”顾霆琛点头,“但问题是,这个人是谁?他跟钱掌柜有什么仇?为什么要杀他?”
沈砚安没有回答。
他低头看着那份调查报告,脑海里快速闪过各种可能性。
跛脚、拄拐杖、膏药味——这个人应该是有腿疾或者腰部受伤的毛病,长期贴膏药治疗。他认识钱掌柜,并且在三月廿八那天晚上去了恒源当铺。
他去当铺做什么?
如果是去典当东西,为什么要在关店之后去?
如果是去寻仇,为什么当铺里的东西一样都没丢?
沈砚安的目光落在钱掌柜的账本上——那本被撕掉了一页的账本。
“顾课长,钱掌柜的账本上,三月廿八那天的记录被人撕掉了。”
顾霆琛走过来,翻了翻账本:“你怀疑凶手撕的?”
“有可能。”沈砚安说,“也许那天钱掌柜收了一样东西,而那样东西就是他被杀的原因。”
“什么东西?”
“不知道。”沈砚安摇了摇头,“但能让一个开了二十年当铺的老掌柜送命的,一定不是普通的东西。”
下午,去中药铺调查的警员回来了。
“顾课长,查到了。”警员递上一张纸,“北平城里卖跌打损伤膏药的药铺不少,但有一种膏药比较特殊——‘同仁堂’的‘活血止痛膏’,药劲儿大,味道也重,一般只有伤得比较重的人才会用。”
“买这种膏药的人多吗?”
“不算多。”警员说,“同仁堂的伙计说,这种膏药价格不便宜,而且药性猛,一般人受不了。常买的人就那么几个,他都记得。”
“有没有一个跛脚的?”
警员翻了翻记录:“有。一个姓孟的,四十多岁,左腿受过伤,每隔半个月就来买一次活血止痛膏。最后一次来买,是三月廿八。”
顾霆琛和沈砚安对视了一眼。
“这个人住在哪儿?”
“东四牌楼附近,一条叫‘扁担胡同’的小巷子里。”
“走。”
扁担胡同是一条又窄又深的巷子,两边的房子都是老旧的平房,墙皮剥落,露出里面的青砖。巷子里晾着各家各户的衣物,花花绿绿地挂了一排,像一面面破旧的旗帜。
顾霆琛敲响了孟家的门。
敲了很久,才有人来开门。
开门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瘦高个儿,左腿明显比右腿细一圈,走路时一瘸一拐的。他的脸色蜡黄,眼窝深陷,看起来像是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了。
“你们找谁?”他的声音很警惕。
“你是孟广财?”顾霆琛亮出证件。
男人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平静:“是我。什么事?”
“三月廿八晚上,你在哪里?”
“在家。”孟广财说,“我腿不好,晚上一般不出门。”
“有人能证明吗?”
“我一个人住,没人能证明。”孟广财的语气很平淡,“但你们可以去问问隔壁的王婶,她每天晚上都能听见我在屋里咳嗽。”
顾霆琛看了沈砚安一眼。
沈砚安没有看顾霆琛,他的目光一直落在孟广财的左腿上——准确地说,是落在他的裤脚上。
孟广财的左裤脚上,沾着一小块暗红色的污渍。
很小,如果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到。
但沈砚安注意到了。
“孟先生。”沈砚安开口了,声音很温和,“您的裤脚上沾了什么东西,需要擦一擦吗?”
孟广财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裤脚,脸色微微变了一下,但很快就笑了:“哦,可能是前两天不小心蹭到的油漆吧。”
“油漆?”沈砚安歪了歪头,“可我怎么看着,像是血呢?”
空气凝固了两秒钟。
孟广财的笑容僵在脸上。
顾霆琛的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枪上。
“孟广财。”他的声音冷了下来,“跟我们走一趟吧。”
孟广财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然后他忽然笑了。
那笑容很奇怪——不是嘲讽,不是挑衅,而是一种如释重负的解脱。
“好。”他说,“我跟你们走。”
审讯室里,孟广财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桌上,手指交叉,姿态很放松。
不像一个被抓的嫌疑人,倒像是一个终于放下了重担的人。
“钱广财是我杀的。”他说。
顾霆琛和沈砚安都没有想到他承认得这么干脆。
“为什么?”
孟广财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因为他该死。”
“怎么该死?”
“他骗了我。”孟广财的声音很平静,但握着的手微微颤抖,“三年前,我儿子得了急病,需要一大笔钱治病。我没有钱,就把祖上传下来的一块玉佩拿去恒源当铺当掉。”
“钱广财给了我十块大洋,说那玉佩只值这么多。我信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块玉佩是乾隆年间的物件,市面上至少值两百块大洋。他骗了我。”
“你去找过他理论?”
“去过。”孟广财说,“他不认账,说我当时是自愿当的,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我告到警察厅,没人管——他跟第一课的周明远有交情,案子被压下来了。”
沈砚安的手指微微收紧。
又是周明远。
“我儿子的病没治好。”孟广财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因为没钱继续治,拖了几个月,人没了。”
审讯室里安静了几秒钟。
“我老婆受不了打击,第二年春天也走了。”孟广财继续说,“剩下我一个人,拖着这条瘸腿,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所以你杀了钱广财?”
“对。”孟广财点了点头,“我想了很久,想了整整三年。三月廿八那天晚上,我去了恒源当铺。我知道后门的门闩不好使,就从后门进去了。”
“钱广财在账房里对账,看到我吓了一跳。我跟他说,我今天不是来当东西的,是来讨债的。他让我滚,说再不滚就叫警察。”
“然后我就动手了。”
“我用随身带的绳子把他绑了起来,用胶布封住他的嘴,把他拖到阁楼上。他挣扎得很厉害,我怕他叫出声,就用胶布把他的鼻子也封住了。”
“我没想杀他。”孟广财说,“我只是想让他尝尝被关在黑屋子里是什么滋味。但等我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没气了。”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我杀了他。”
“然后呢?”顾霆琛问,“你是怎么制造密室的?”
“我没有制造密室。”孟广财抬起头,“我把他弄到阁楼上之后,就从前门离开了。”
“前门是从里面闩上的。”
“我知道。”孟广财说,“但我离开的时候,门是从外面锁上的——用的是钱广财自己的钥匙。”
顾霆琛皱了皱眉:“什么意思?”
“钱广财的习惯,每天晚上关店之后,会把大门从里面闩上,然后从后门离开。”孟广财说,“这是刘二柱告诉我的——我以前来当东西的时候,跟刘二柱闲聊时知道的。”
“所以我杀了钱广财之后,从他身上拿了钥匙,从后门出去,绕到前门,用钥匙从外面把门锁上。”
“那门闩呢?”
“门闩是活动的。”孟广财说,“从外面可以用铁丝之类的工具拨动。我把门锁好之后,从门缝里伸进一根铁丝,把门闩拨到了原来的位置。”
沈砚安轻轻吸了一口气。
原来如此。
密室不是密室,只是一个利用了人们思维盲区的把戏。
“那把剪刀呢?”顾霆琛问。
“剪刀是我用的。”孟广财说,“我从阁楼上下来的时候,不小心把书架上的绳子碰掉了,就用剪刀剪断了。剪刀上的血——是我在绑钱广财的时候,他的头撞到了桌角,流了一点血,我擦剪刀的时候沾上的。”
“你为什么要撕掉账本上那一页?”
“因为那一页记录了我当玉佩的信息。”孟广财说,“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和钱广财之间的恩怨。”
审讯室里再次安静下来。
顾霆琛看着孟广财,孟广财也看着他,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交汇,谁也不回避谁。
“孟广财。”顾霆琛说,“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
“知道。”孟广财说,“我杀了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但沈砚安注意到,他的眼眶是红的。
孟广财被押走的时候,经过沈砚安身边,忽然停了下来。
“你是沈家的小少爷吧?”他问。
沈砚安点了点头。
“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你。”孟广财说,“槐花巷那个案子,是你破的。”
沈砚安没有说话。
孟广财看着他,忽然笑了一下:“你是个好人。但这个世道,好人往往活不长。”
他顿了顿,又说:“替我照顾好周老三。那小子虽然是个混混,但心眼不坏。他那天晚上去当铺,其实是想偷钱给我买药——他不知道我已经不需要药了。”
沈砚安愣住了。
“你认识周老三?”
“他是我侄子。”孟广财说,“我姐姐的儿子。我姐姐走得早,他没人管,就学坏了。但他对我这个舅舅,是真的好。”
他低下头,声音变得很轻:“替我告诉他,别学我。”
然后他被带走了。
沈砚安站在原地,看着孟广财一瘸一拐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
他的左裤脚上,那块暗红色的污渍在灯光下格外刺眼。
那是他儿子的血。
还是他妻子的血。
还是他自己的血。
没有人知道。
(第十三章完)
章末语:有些债,欠了三年,最后还是用命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