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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 15 章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

庄兆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是感觉到自己被嘲讽了,有些不悦皱起眉,不再跟他说话。

“不是我说,你会不会太纯情了点?你男朋友玩儿你就跟玩儿小鸡崽似的。”

赵晋扬还在追着他输出,“我敢肯定,你就算被他骗了都会替他说话。还是多长点心吧。”

“请你不要再和我说话了!”庄兆忍无可忍。

他的音量在课前的教室里颇为明显,不少同学看过来,露出惊奇又暧昧的神情。

“我只是好心提醒而已。”赵晋扬吃瘪地耸了耸肩,低头翻书。不知为何,被骂一句心里反而有点暗爽。

以前怎么没发现,看冷冰冰的人破防是这么有意思的事。

庄兆握着笔,面无表情地生气。

他认为应重明是全世界脾气最好,最有耐心的人。怎么会有一个完全不了解他们的人在这里乱说。

但他完全没有跟人吵架的经验,应重明也对他说过,在外面遵循幸福者避让原则,不跟人发生冲突。于是气了一会儿,只能窝窝囊囊地用笔尖戳草稿纸。

还好他天生是个大度的人,再加上很快就上课了,他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专心学习。因为是十分荒唐且令人反感的话,回家后他也没对应重明提起。

时间来到周末,和谭乐盈相约的四人约会行程近在眼前。

因为记挂,庄兆从早上起床开始就有点心神不宁。

连毕业旅行都是全程待在酒店不愿出门的人,这个情况完全在应重明的意料之内。

他恰到好处地表示自己可以帮助爱人解决压力,“不想去也没关系,让我来替你打给谭乐盈吧。我会找一个合适的理由来安抚她。”

庄兆却拒绝了,“我可以去。”

提前许多天就约好的行程,他从约定的那一刻就已经在做心理建设了,现在放弃,等于提前做的努力都付之东流。很可惜。

他下定决心挑战自我。去观摩学习,以便日后给应重明带来一些惊喜。

如果除掉去应重明的学校参观,来波士顿生活这么多年,他一共去过零个景点。对周遭的吃喝玩乐也是一无所知。

因此餐厅由谭乐盈大力推荐,邀请他们傍晚时分直接过去碰面。

难得出趟门,庄兆花了一个小时挑选衣服,进行情侣穿搭并带上了相机。去查尔斯河岸拍些照片,发给父母欣赏。

虽然他不懂为什么一个姿势应重明可以兴味盎然地拍上百十张,但他把这当成约会项目的一部分,耐心配合。能让伴侣开心的约会就是好约会。

谭乐盈先去伯克利接了女朋友,两个人一起过来找他们,去她推荐的那家餐厅吃意大利菜。

“嗨,给你们买了热可可。”季丝丝微红着脸,是个温柔文静的姑娘。“总听盈盈说起你们,终于见到真人了,果然很帅。”

“谢谢。”应重明接过,也递上伴手礼,“一点小礼物,很高兴认识你。”

她是Omega,庄兆闻到甜蜜的水果味信息素。白色大衣衬得她像一块软糯的荔枝果肉,和信息素十分匹配的温柔可亲。

四个人聊着天步行去餐厅,季丝丝也在悄悄打量他。

他的皮肤很白,是那种常年待在室内不见天日的冷白。她想象中庄兆的形象,很该是一副戴着眼镜的斯文模样,但现实并不是,他话很少,看起来矜贵高冷,难以接近。

反倒是他的男朋友应重明,讲话亲切随和,使得气氛融洽许多。或许也有同为Omega的原因,季丝丝对他起码是不反感的。

本来谭乐盈提出一起约会她还有些犹豫,听到对方两个人都不是Alpha才愿意前来。在进化初潮中,她差点遭到一个Alpha白男的侵犯,到现在还有心理阴影。

餐厅不远,看上去很有情调,门口石阶上摆着迷迭香花盆,暗红的木制门牌上方是铁艺招牌。小巧的葡萄藤缠绕花体字装饰,还悬挂了一只小铃铛。

庄兆走到招牌底下,听见风吹过的轻响,微微眯起眼睛。

他总喜欢圆溜溜的东西。应重明举起相机,对着招牌拍了一张,准备回去以后找同款的风铃买给他玩。

推开门,食物的香气立刻热腾腾地迎上来。他们到临窗的桌子入座,深棕色实木被打磨得光滑发亮,椅背上搭着亚麻餐布,边缘坠着精致的流苏。

“他们家的千层面可好吃了,肉酱给得超级足。”谭乐盈迫不及待地点餐,“龙虾意面也很好吃!庄兆你吃不吃辣?”

“可以吃一点。”庄兆说。

应重明为他拉开椅子。庄兆自然地坐进去,有些新奇,一边继续回答问题,一边悄悄伸手,抓了一下晃动的流苏。

哦……季丝丝无意之中发现他的小动作,再看他心态就产生了变化。

她觉得庄兆像只缅因猫,外表严肃好像高攀不起,实际却聪明温顺。

他目不转睛地听完谭乐盈的推荐,考虑自己想吃的食物,末尾再认真地说一句,“谢谢。”

“这么客气干嘛。”谭乐盈问完他俩,熟练地帮女朋友点了爱吃的,“以后经常一起出来聚就好啦。”

应重明放在桌上的手指动了动,很想捂住庄兆的耳朵。

庄兆是会把这种客气的话也听进心里的,并且还会认真考虑,给出回答,“好的。”

他发现自己并不反感出来吃饭。

谭乐盈身为女性Alpha,散发出健康阳光又有力量的信息素,没有学校里常会遇到的男性Alpha那样刺鼻的攻击性,只是让人感到安全。

和她在一起,桌上的另外三个人都感到舒服。

连应重明也不例外。

虽然他本人很厌恶这一点。

这也要多亏季丝丝,谭乐盈的信息素被她安抚得很好。苦恼的地方也有,她今天一直不好意思摘下围巾,就是想遮一遮腺体表皮瘀红的吻痕。

庄兆记着本次约会的目标,用餐过程中,都有观察对面情侣的举动,试图学习。

情侣约会时的要点在于,会互相喂水,交换食物,旁若无人地亲密低语,氛围黏黏糊糊……

然后他发现,自己跟应重明本来就这样。

“这就是约会吗?”他小声问应重明。

应重明以为他不想继续待下去了,暗暗开心,又说,“你想走吗?”

“不是的。”庄兆却又拒绝。

他只是觉得,这所谓的约会好像和他们的日常生活没有什么不同。

由此庄兆得出结论,“我们每天都在约会诶。”

应重明也是这样觉得。

因为每天都在被这种不自知的情话挑逗。

庄兆挪了一下杯子,指着红酒问,“这个我可以喝吗?”

他并不是在问应重明能否允许他喝。只是对酒不了解,不知道自己喝了会不会难受,在寻求建议。

但是对面小情侣忽然暂止交谈,脸上笑容也停顿了,对视间有些微妙的诧异。

“可以的,度数不高。”应重明先尝过,才给他喝。“但是最好少一点,免得明天头痛。你对酒精不太耐受。”

“好的。”庄兆于是只喝了他倒的那一点。

谭乐盈出声道,“没事的,这个我们平时都当酒精饮料喝。你是不是平时很少喝酒啊?”

“嗯,很少喝。”

庄兆微微转头,透过蕾丝窗帘看到窗外的街道。华灯初上,道路两旁的树叶被照得透亮,一半绿一半黄。街边停着辆复古的汽车,还有穿风衣的行人从车边经过,怀里抱着装满食物的牛皮纸袋。

季丝丝主修流行乐,嗓音牛奶般丝滑,在周围低频的交谈声中轻轻哼唱歌曲。他没有听过,但觉得很动听。

庄兆感到温暖,又意外。

他没有想象中那么排斥出来吃饭。甚至在熬过最初的自我介绍之后,都没怎么焦虑。

因为这些人没有打扰他的学习或别的安排,他来的时候就明确自己是来约会的,有足够的心理预期,所以也能做到放松自然地享受。

食物很好,歌声很好。他甚至有点喜欢这里的环境,喜欢这种陌生但意外舒适的氛围。

如果下次还是四个人来的话,庄兆想他是愿意的。

原来并不是所有的社交活动,都会令他感到不适不安。

今天他是第一次尝试。所以在今天之前,这种观念是从哪里灌输给他,长久以来让他深信不疑的呢?

一声温柔的低唤打断了他的思路。

“宝宝。”应重明望着他,“要添一点柠檬水吗?”

(幽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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